(孩子们我回来了,最近有点忙,加上主线卡文,所以鸽了好久,主要是第一本书确实不太会推进主线,能给个建议吗谢谢大家)
六月五日,下午两点四十七分,商业街人流量最大的时段。
一个女人站在十字路口的花坛边上,扯着嗓子喊。
我论文是偷我男朋友的!我是个烂人!
路人纷纷侧目。有人掏出手机拍这难得的一幕,有人绕着她走,奶茶店门口排队的几个大学生面面相觑。
女人二十出头,穿着白色碎花裙,头发披散,妆容精致,但看起来不像精神有问题的人。
我抄的!全是抄的!答辩那天我心虚得要死但我还是过了!
围观的人越来越多。
有个大爷举着手机凑近了两步:姑娘,你冷静点——
我很冷静!女人笑了,笑得灿烂,我就是想让所有人都知道,我,赵颖,是个彻头彻尾的骗子!
人群炸了锅。
议论声、拍摄声、劝阻声混在一起。有人已经在搜赵颖 论文抄袭了。
女人转身,往巷子方向走。
有人追了两步,被后面的人流挡住。
等再看过去,巷口已经空无一人。
四十秒后。
巷子另一头的出口,一个背双肩包的男生走出来。
运动裤,球鞋,带着蓝牙耳机,步伐不紧不慢,完全是个刚下课路过的大学生。
他左拐,穿过一条小马路,进了对面的居民区。
居民区里监控少,楼与楼之间的间距窄,阳光照不进来的地方很多。
男生在两栋楼之间的夹道里停了三秒。
再出来的时候,是一个中年女人。
烫卷的短发,米色风衣,手腕上一只翡翠镯子,挎着一个深棕色的皮包,走路姿态端正,下巴微微扬着——看起来像一个标准的中产贵妇。
她从居民区正门出去,右转,沿着人行道走了两百米,在一栋公寓楼前刷卡进门。
电梯,十四楼,1403。
门关上。
玄关的灯亮了。
中年女人把皮包放在鞋柜上,站在穿衣镜前。
镜子里的贵妇冲她笑了笑。
然后她拿出一个注射器,对着自己的手臂注射下去,皮肉从骨骼上剥离,没有血,只有一种类似撕开保鲜膜的细微声响。
整张皮被完整地褪下来,叠好,放进玄关旁边的收纳箱里。
镜子里站着一个少女。
一米六三,身材端正,不胖不瘦。金丝眼镜架在鼻梁上,刘海齐整,她穿上旁边的校服,拉了拉外套的下摆,对着镜子歪了歪头。
辛苦了,陈梓鑫小姐,多亏你的丈夫天天上班,不然我用您的身份恐怕还要费点事情。
语气轻快,尾音上扬,带着点哼歌的调子。
她踢掉鞋,穿上拖鞋,走进客厅。
客厅不大,布置得很普通——宜家的沙发,茶几上摊着几本教材和一台笔记本电脑,厨房台面上有个吃了一半的草莓蛋糕,叉子还插在上面。
冰箱上贴着一张便利贴,字迹圆润:牛奶快过期了记得喝!
嗯,很好哦,丈夫还是很关心我的吗~不过不知道看不出被掉包妻子的丈夫到底是重视我呢,还是不重视呢~
她打开冰箱,拿出那盒牛奶,咕咚咕咚灌了半盒,擦了擦嘴角。
然后她坐到沙发上,把笔记本电脑拉过来,会上热搜吗?
会的。
一个当街自爆论文造假的女研究生,这种事情互联网最爱了。
然后呢?
然后赵颖的导师会被扒出来,导师的其他学生会被牵连,学院会启动调查,赵颖本人会社死——
但赵颖本人根本不知道今天发生了什么,因为她醒来以后会在一个破旧的厕所里,她的电话会被打爆,她的人生会就此宣告终结~
少女把电脑合上,往沙发靠背上一仰,盯着天花板。
无聊。
她翻了个身,脸埋进靠垫里,闷闷地自言自语道:
太无聊了。
赵颖的人生会被毁掉。
一个无辜的人,什么都没做,人生就被毁掉了。
这件事让她兴奋吗?
不。
一点都不。
她只是在验证一个假设:秩序有多脆弱。
答案是——非常脆弱。一个人站在街上喊几句话,就能摧毁另一个人的全部信用体系。不需要证据,不需要逻辑,只需要一张嘴和一群看客。
所以啊——
她从靠垫里抬起头,金丝眼镜歪了,她推了推。
和谐才是最恐怖的东西嘛。
所有人都相信秩序,相信规则,相信系统会保护自己。
但系统从来保护不了任何人。
她以前也信过。
那时候她还不是。
那时候她是个男孩子,十五岁,瘦瘦的,个子不高,喜欢穿好看的衣服。
仅此而已。
但仅此而已在那个环境里就是原罪。
同学们的嘴比刀子好用。
老爹的巴掌比同学的嘴更好用。
男人要有男人的样子。
你是不是有病?
变态。
她杀了他们。
不是冲动,不是失控。
是某一天早上醒过来,刷牙的时候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忽然觉得——啊,今天可以了。
就像决定今天中午吃什么一样自然。
刀是从厨房拿的。
过程她记不太清了,也不想记。
只记得最后站在走廊里,手上全是血,校服前襟湿透了,有个女生蹲在墙角哭。
她当时想的是:接下来去街上,随便捅几个人,然后等警察来。
结束了。
但那个女人出现了。
她站着,穿一件灰色的大衣,她什么都没问。
只是走过来,蹲下身,看了看地上那几个人。
在她的操作下,她们的皮肤重新长好,血迹消失,骨骼复位——她们还活着,但不是人了。
他们会在三天内各自找到合理的死法。女人站起来,拍了拍大衣上并不存在的灰,你的麻烦解决了。
为什么?
因为你有天赋。
女人笑了。温柔的,体贴的,像个大姐姐。
想不想和我一起,研究更有趣的东西?
那是谟涅摩叙涅。
那个蹲着哭,那个对男孩子唯一好的少女成了少年的容器,毕竟她的原计划是放少女离开,然后让这个少女宣扬自己是个杀人犯,好早点让自己解脱。
但在谟涅摩叙涅的建议下,她亲手用注射器把少女变成了他的容器,少女——现在的谟涅墨——从沙发上坐起来,盘腿,把草莓蛋糕从茶几上端过来,用叉子戳了一块塞进嘴里。
奶油有点化了,但还能吃。
谟涅摩叙涅觉得她是被逼疯的可怜人。
被霸凌,被家暴,被社会的规训逼到了极限,所以才会做出那种事。
这个判断对吗?
对,也不对。
那些事确实发生过。确实很痛苦。
但她杀人的时候没有愤怒,没有委屈,没有终于反击了的快感。
她只是觉得——好玩。
把一个活人变成死人这个过程本身就很有趣。
秩序崩塌的瞬间,所有人脸上的表情,那种不可能怎么会这不对的错愕——
那才是世界本来的样子。
混乱。无序。不可预测。
谟涅摩叙涅想要的是什么?一个新秩序?一个更的世界?
随便吧。
她不在意。
她只在意过程够不够有趣。
叉子在蛋糕盘子里画了个圈,奶油被搅成一团。
谟涅墨把蛋糕盘推到一边,舔了舔嘴唇上残留的奶油,翻身躺倒在沙发上,盯着天花板的吊灯发呆。
灯是暖黄色的,陈梓鑫夫妇的品味一般般,宜家的灯罩配了个不搭调的水晶坠子,大概是觉得这样显得高级。
谟涅墨伸出手,对着灯罩张开五指,慢慢收拢。
“谟涅摩叙涅。”
她念了一遍这个名字,没什么感情。
那个女人——不,应该说那张脸。每次开会都蒙着面纱,声音经过变声处理,坐在那里的样子很端庄,很有“领袖”的气质。
当然,作为组织的前副高层,她倒是见过本人的,只能说——
很无聊。
谟涅墨翻了个身,把脸埋进靠垫里闷了两秒,又抬起来。
该叛了。
不是因为什么理念冲突,不是良心发现,更不是被谁策反。就是单纯的——腻了。
她从沙发上坐起来,盘着腿,用叉子戳着空盘子,金属和陶瓷碰撞的声音清脆。
谟涅摩叙涅想建立新秩序。一个更“合理”的世界,一个皮物技术被正确运用的未来。
听起来很宏大。
也很蠢。
你都拥有了能把人变成一张皮的技术了,还在想着建立秩序?秩序本身就是笑话。你拆掉一个笑话,就为了再讲一个新的?
叉子在盘底画了个圈,发出刺耳的声响。
谟涅墨停下手,歪了歪头,开始想忒尔克西诺厄。
钱晨曦。
那个白化病的姑娘,做人体实验的时候手很稳,拆分皮层结构的时候眼睛亮得厉害。谟涅墨承认自己欣赏她这一点——果决,不犹豫,不在操作台上表演多余的怜悯。
但也就到此为止了。
忒尔克西诺厄太想要一个“更好的世界”了。她做实验不是因为好玩,是因为她相信这些实验能通向某个终点。她对李若萱的感情也是——小心翼翼地藏着,生怕弄脏了那个干净的人。
“你看,”谟涅墨对着空气讲话,语气懒洋洋的,“你还在乎弄脏不弄脏,你就还是被秩序拴着。”
她把叉子扔回盘子里,哐当一声。
然后是塔利亚。
钱一鸣。十三岁,初中生,喜欢反串,喜欢穿上和自己完全不搭的皮到处溜达。
表面上看——乐子人嘛,和自己挺像。
谟涅墨一度觉得这小孩有点意思。
但接触了几次以后就发现了:塔利亚的乐子是有边界的。她会去扮演一个壮汉在街上走一圈,享受那种“没人认出我”的刺激感。
那算什么找乐子?
你都穿上别人的脸了,你都站在规则的对面了,你还给自己画线?
谟涅墨把金丝眼镜摘下来,用校服的下摆擦了擦镜片。
“底线这种东西,”她把眼镜重新戴上,推了推鼻梁,“一旦有了第一条,就会有第二条,然后第三条。最后你会发现你给自己围了个笼子,和外面那些循规蹈矩的普通人没什么两样。”
塔利亚本人当然不这么认为。
她觉得自己挺疯的,挺自由的。
——所以才无趣。
谟涅墨站起来,走到窗边。
傍晚的城市,楼和楼挤在一起,窗户里亮着各种颜色的灯。有人在做饭,有人在看电视,有人在吵架——隔着十四层楼,什么都听不见,但她能想象那些声音。
千篇一律的声音。
她把窗帘拉上,靠着椅背,闭了一下眼,脑子里忽然跳出一张脸。
那是几天前的事。
自己开始大撒币以后被一个女人盯上了。那女人跑得很快,扎着单马尾穿运动鞋和窄腿裤,追了她三条街。
谟涅墨睁开眼,盯着天花板,手指无意识地敲着沙发扶手。
元。
她把这个姓氏在嘴里滚了一圈。
那张脸她确实有点熟悉,她也见过。
所以元泠追她那天,到底是巧合,还是——
谟涅墨坐直了身子。
“呵。”
她发出一声短促的笑。
对着家人也好意思拉入局啊。
嘛嘛,不管是警察还是谟涅摩叙涅,你们能找到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