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水锡,着实是个大惊喜。
可只要稍一深思,便能想到——
其实她身上所有的惊喜,其实都是围绕在痴奴身上来的。
若没有痴奴在她左右,若痴奴没有带来陈唯芳,若陈唯芳没有以官身作保,替她募集民兵夺得墩城......
无论是苍城,墩城,还是如今发现的水锡,其实都是空谈。
她或许能靠经商慢慢积攒一笔不菲的银钱,可时间绝不会短,更不会有如今这般一路顺畅。
痴奴,痴奴......
若天下还有一个人能让她甘愿分出一切,那肯定也只有痴奴了。
......
“女主这话往后还是别说了。”
一道声音横穿半室而来,匆匆赶来的陈唯芳没有进门,只站在门外。
他似乎听到了杜杀女所说的一切,只是今日,他毫不掩藏自己的......“不屑”。
没错,就是“不屑”。
陈唯芳侧身站在廊下的阴影中,甚至连遮掩也不愿意遮掩,只道:
“女主或有天命,可三儿年纪轻轻便无名无分跟了你,不会,也不该是他的命。”
“如今海誓山盟吹得再响,尚且没过上什么好日子,更遑论是往后?”
她利用痴奴一路,倒是比从前好得多,可谁来管管他们家痴奴?
至今风餐露宿,奔波耗神,时不时还得挨一顿打!
她回报给痴奴什么东西?
说句难听些的话,他与痴奴若是去投奔其他主公,没准现在早已富贵腾达,何愁金银权势......
又何必,让痴奴和其他人分享一位妻子?!
陈唯芳并非笨拙之人,不然也不会到今日,昨日明知他们是去苍城,今日回来便脸上落了彩,又不肯开口明说,哪怕不是正房打的,也和他们有关系。
正如阿丑不喜痴奴一般,陈唯芳今日对那头的厌恶也是达到了极致。
甚至这份‘厌恶’,还有隐隐往杜杀女身上牵连的架势。
不,与其说是厌恶,不如说是“怨毒”。
毒士就是毒士。
皮囊再清风朗月,再修身养性,总也改不了脾性。
杜杀女唇边的笑意渐渐淡了,她站身道:
“那就做些实事......我随你同去看看水锡,看看能不能找到山矿。”
然后,她便又被今日像点了炮仗似的陈唯芳劈头盖脸又骂了一顿:
“在其位,司其职!”
“今日一条锡矿若让女主失了分寸,亲自奔波,来日若真发现金矿银山,你是去还是不去!?”
“既你已有称雄之心,便更要泰然自若!大气沉着!墩城如今才是重心,你合该在此坐镇,坐等一切送到手边,而不是今日为寻锡矿入山奔走,来日又为见什么淫男荡夫一面,骑马奔走苍城奔走州府!”
“不然这天下,还不知有多少事要你分神!”
骂漏嘴了吧。
阿芳这肯定是骂漏嘴了吧!
什么‘淫男荡夫’,听着像话吗?
杜杀女:“......(〃>皿<)”
不过,或许是因为有人指出了她内心自己也过不去的坎。
又或许,是知道他们的怨怼之处,总比缄口不言,更令她好接受......
杜杀女被劈头盖脸骂了一顿,可心里那点儿郁郁却是散了。
杜杀女到底是没有往门外迈出第二步:
“那此事就辛苦阿芳,往上游仔细找找,应该能找到那条锡脉。”
雷铁早就哭嚎铁块不够,只是因为府库实在空空,这才没有添置。
而如今只要找到这条锡脉,府库一定会渐渐充盈起来,而且锡矿的伴生物一贯很多,少不得便有什么雷铁能用得上的矿物,往后还可以加强改进不少东西......
陈唯芳到底还是气鼓鼓的走了,走之前还不忘试图将痴奴一起带走。
痴奴自然是不肯走的,他生等着陈唯芳走了,才又凑到杜杀女身旁,从后往前紧紧抱住了自家妻主。
痴奴问道:
“妻主当真不哄哄奴奴吗?”
回来的路上,他就以为妻主会哄哄他。
他早早就已经想好了,等妻主开口哄,他就故作生气,推拒一番,再生气,再推拒......
然后事不过三,第三次,他就可以顺势向妻主讨要更多更多的疼爱。
可架不住,妻主压根儿就没有哄!
这可不行,这可不行!
他从前不曾知晓,但如今,早就知道自己一刻也离不开那些糖浆似的甜言蜜语,海誓山盟。
哪怕是假的,他也想听听,更别说,妻主说起时,总是那么温柔。
回忆起那一份垂惜怜爱,痴奴微微阖了阖,耳尖隐约泛起些许红粉。
痴奴左思右想,又怕妻主是因为阿芳的言语生气,故而连忙道:
“阿芳一贯是那个脾气,不过只要妻主哄哄我,哄哄我......他也不会说什么的。”
毕竟,只要抓住他,就算是牵制住了阿芳。
这天地间,不只是鱼宝宝那头有人真心对待,他痴奴,其实也是有的。
杜杀女抬手,反手摸向身后,痴奴连忙将脸凑过去,放在自家妻主的掌心。
他的脸还有些先前骑马迎风留下的寒意,杜杀女的指腹细细描摹着那亲吻过不下百遍的轮廓,心中到底是松了一口气。
她引着痴奴转身往桌案走去,斟酌着捻起一支笔:
“好,好,哄哄你......就在这里吧。”
痴奴一愣:
“......阿芳回来瞧见一团乱,会生气吧?”
杜杀女握笔稍顿,随后毫不犹豫给了这满脑子情情爱爱的傻痴奴一个肘击。
痴奴被迫撒手,笑得一时抬不起身。
而杜杀女却没有犹豫,径直寻纸落笔。
痴奴那头笑完,准备去伺候笔墨,结果一抬眼,便瞧见了令自己神魂俱散的一幕。
那纸上,赫然写的是——
“予痴奴婚书
俗世婚约,皆诉风月浮华,落笔皆俗。
今作短笺,赠予吾婿痴奴。
自此朝夕相守,风雨共之,寒暑伴之。不问荣枯,不争朝夕,唯以真心相待。
山河岁岁如故,人事来去无常。
唯愿与痴奴,守平凡、安岁月,初心不负,相守无期。
一纸为约,死生同契,岁岁不离。
——杜杀女特此谨立。”
......
笔落墨成,痴奴却早已不复往日的沉郁狡黠。
良久的怔愣中,痴奴终于回忆起一件事来——
从前的鱼宝宝也曾得到过这样的婚书。
只是,当时妻主与鱼宝宝的婚书,是漳浦村村长所写。
而他与妻主的婚书,是妻主亲自落的笔。
往昔的苦难已经过去,妻主如今亲自告诉他,要与他‘死生同契,岁岁不离’。
? ?来啦来啦,迟到的糖终于来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