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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275章 夺城
    鸣沙堡的月夜比石头想象的要冷。

    

    山风从峭壁上灌下来,带着沙粒打在脸上,像无数根细针在扎。石头趴在乱石堆后面,手里攥着那张布条,翻来覆去地琢磨。布条上那几行字他已经能倒背如流——“守将贪财,可买。暗道在堡后枯井中。”

    

    “她怎么连暗道都知道?”石头嘀咕了一声,声音低得只有趴在他旁边的李武能听见。

    

    李武没应声,正拿匕首在地上划拉,把布条背面的布防图复刻到沙地上。他从小就是石头的小尾巴,如今是一员猛将,但有个特长——认路。只要看过一遍的地图就能刻在脑子里,比印在纸上还牢靠。

    

    “军需官到了。”亲兵猫着腰带了一个穿灰布袍的中年人过来。军需官姓钱,瘦长脸,山羊胡,管了大半辈子粮饷账目,从来没上过前线,此刻一脸菜色,约莫是被这悬崖峭壁吓的。

    

    “银子带来了吗?”石头开门见山。

    

    “带...带来了。按您吩咐,五百两,现银,分十个箱子装。”钱军需的声音发着抖。

    

    石头拍了拍他的肩膀:“别怕,让你来不是让你爬城墙的。一会儿跟我走一趟,你就负责站那儿别说话,显得高深莫测就行。”

    

    钱军需欲哭无泪。他在苍狼营干了十年军需,从赵铁山时代就管账,从来没见过这种要求。

    

    “李武,你带主力在外围等着,看信号。”石头边说边脱下铠甲,换上一身灰扑扑的商旅行头,又从包袱里掏出一顶皮帽扣在头上,遮住了大半张脸,“我去会会这位贪财的守将。”

    

    “你一个人?”李武皱眉,“太冒险了。”

    

    “谁说一个人?”石头指了指身后的钱军需和两个抬银箱的亲兵,“这不还有三个吗?”

    

    李武的眉头拧得更紧了。

    

    “你放心,她情报里说守将贪财。”石头把布条塞进怀里,“贪财的人惜命,不会轻易动刀。再说,动起手来我也不怕。”

    

    李武没再劝。他认识赵石头快二十年了,知道这人一旦下定决心,九头牛都拉不回来。当年在北境,这小子单骑冲进敌营抢回战旗的时候,他也是这么一副无所谓的神情。

    

    “一个时辰为限。”李武沉声道,“过了时辰没信号,我带人强攻。”

    

    石头咧嘴一笑,拍了拍李武的后脑勺:“你什么时候变得跟你爹一样啰嗦了?”

    

    李武没笑,目送他们消失在夜色里。

    

    后山的枯井比石头预想的还要隐蔽。井口被一丛骆驼刺遮得严严实实,若不是布条上有精确的方位标注,石头觉得自己就算找三天也不一定找得到。

    

    两个亲兵用绳索下井探路,片刻后传来鸟鸣暗号——安全。石头让钱军需留在井口放风,自己带着银箱下去。

    

    暗道比想象的宽敞,干燥,有微弱的气流从前方吹来,说明另一端的出口没有被封死。石头举着火折子走在最前面,脚下是夯实的土路,两侧石壁上偶尔能看到凿刻的痕迹。这条暗道修得并不久,最多十来年光景,大概是当年建堡时预留的逃生通道。守将未必不知道这条暗道的存在,但他肯定想不到有人能从外面摸进来。

    

    暗道的尽头是一扇木门,门缝里透出细微的火光。石头将耳朵贴在门上,听见了两个人的说话声。

    

    “...援军要三天后才到,这三天咱们怎么撑?”一个声音在抱怨。

    

    “撑个屁。汉军主力都去打轮台了,来鸣沙堡的最多几百人。咱们有城墙有火炮,守三天还守不住?”另一个声音虽然硬气,但底气不足。

    

    “可是头儿,我听说轮台那边已经...”

    

    砰!一声裂响像鞭子抽在皮囊上。石头听出来了,那是沉重的刀鞘拍在木桌上的动静。

    

    “闭嘴。”一个低沉的声音打断了部下,“轮台的事轮不到咱们操心。守好这座堡,三天后大食援军到了,自然有赏钱拿。守不住,脑袋搬家,赏钱留着给你烧纸?”

    

    石头默数了脚步声,判断屋里至少有三个人。两个站着的轮值哨兵,一个坐着拍桌子的——大概率就是布条上说的那位守将。贪财不贪财暂且不论,至少这口刀拍桌子的气势挺唬人。

    

    石头抽出匕首,将门推开一条缝,闪身而入。

    

    屋里的三个西域兵同时愣住。两个哨兵反应最快,立刻拔刀,但刀只拔到一半,石头的身影已经欺近。两记反手敲在颈侧,两人一声没吭就软倒下去。

    

    坐着的守将刚要张口喊叫,匕首已经贴在了他的喉结上。冰凉的刀锋让他把喊声生生咽回了嗓子里。

    

    “你是谁?”守将的声音压得极低,嘶哑中带着惊恐。

    

    “买城的人。”石头用匕首的刀脊轻轻拍了拍守将的肥脸,“鸣沙堡的防务是你负责?”

    

    “是...是我。”

    

    “叫什么?”

    

    “哈...哈桑。”

    

    石头打量了他一眼。四十出头,圆脸,络腮胡子,肚子鼓得像怀胎六月,一看就是多年没上过战场的模样。这种人大食人让他守鸣沙堡,大概是因为他好控制——好控制的人往往也好收买。

    

    两个亲兵抬着银箱从暗门里鱼贯而入,十个箱子一字排开,盖子掀开,白花花的银子在火把光下闪得晃眼。

    

    五百两银子看着不多,但在戈壁滩上,这已经是天价了。哈桑的目光黏在银子上,喉结上下滚动。

    

    “两条路。”石头在他对面坐下来,把匕首往桌上一插,刀身没入两寸,发出的声音低而锐,“第一条,你收下银子,打开堡门,带着你的人下山。我保证不动你一根汗毛,你手下的兵也不动。”

    

    哈桑舔了舔嘴唇:“第二条呢?”

    

    “我杀了你,从里面打开堡门,你手下能打的全部砍光,不能打的编入苦役营,修一辈子城墙。”

    

    石头说这话时语气平淡得像在谈论天气。正是这种平淡让哈桑的后脊梁冒起一股寒气——他在西域商路上见过形形色色的人物,能如此轻描淡写谈论生死的人只有一种:杀过人,而且杀了很多。

    

    外面传来由远及近的脚步声。有人被刚才的动静惊动了,正往这边走来。

    

    石头没有回头看门,依然盯着哈桑的眼睛,语气闲散得像是街头搭话:“哈桑将军,你的人快到了。你是想让他们进来看到你跟我坐在一起喝茶,还是想让他们进来给你收尸?”

    

    哈桑的额头沁出了细密的汗珠。

    

    门被推开,两个巡逻兵走进来。他们看到屋里的情形同时僵住——他们的守将被一个陌生大汉按在椅子上,屋里还站着两个来历不明的汉子,地上倒着一对不省人事的同伴。

    

    “别动。”哈桑几乎是本能地抬起了手,“都...都别动。这是...是我的客人。”

    

    石头没有看那两个巡逻兵,目光锁定哈桑的脸,嘴角微微上扬,但那笑意没有抵达眼底:“哈桑将军,选哪条路?”

    

    “第一条。”哈桑的声音带着哭腔,“我选第一条。”

    

    钱军需被这当口推进来的时候还差点绊了一跤,石头把他扶稳,朝哈桑努了努嘴:“交给你了。点清银两,交割清楚,天亮以前我要站在堡墙上吃羊肉。”

    

    钱军需眨了眨眼,迅速进入了账房先生的状态:“将军放心,账目上一文钱都不会差。”

    

    清晨,鸣沙堡的了望塔上升起了大胤的旗帜。

    

    石头站在堡墙上,手里抓着一只烤羊腿,正在大口大口地啃。李武站在他旁边,表情复杂。他带人从暗道上来的路上一直紧绷着神经,冲进堡门只看见一地卸下来的兵器和一个圆脸胖子守将蹲在墙角数银子。他演练了一整夜的攻坚战术全部作废,这种憋屈感怪熟悉的。

    

    “就这?”李武憋出一句。

    

    “就这。”石头把羊腿递给他,被李武一巴掌拍了回来。

    

    “城里呢?守军呢?藏着的后手呢?”李武不死心。

    

    “昨晚连夜遣散了。八成兵是当地人,哈桑一说发遣散银当场就走得干干净净,拦都拦不住。”石头用手背抹了一下嘴边的油,“留下二十来个常备兵,现在在海吃咱带来的干粮。你要是有意见可以跟他们队长干一架——那个独眼龙据称打遍鸣沙堡无敌手,我瞅他出拳的路数像练过摔跤的。”

    

    李武彻底泄了气,把佩刀解下来往垛口上一撂,也拿起一只羊腿啃起来:“咱们从京城出发前,你爹托人跟我说你跟以前不一样了,做事不讲蛮力了。我当时还不信。”

    

    石头嚼着羊肉含含糊糊地说:“我爹瞧人什么时候错过。”

    

    “他没瞧错过。我只是不想承认。”李武的声音低了下去,“咱俩在边关滚大的,见血见得太早。我有时候想,要是没遇见陛下和铁山将军,咱俩大概早就成了戈壁上的两堆白骨。”

    

    石头沉默了片刻,把目光投向天山的方向。雪峰在晨光中镀了一层金边,云在峰顶缠了一圈,像系了一根白色的腰带。天蓝得透明,高得让人想飞。

    

    “不说这些了。”他拿起水囊灌了一口,“李武,这场仗还没打完呢。大食援军还有两天就到,咱们得抓紧布防。”

    

    李武也打起精神,恢复了平日的神采:“八百人对多少援军?”

    

    “柳姑娘的情报说是三千,但谁知道他们会不会临时加码。”石头指着山下的羊肠小径,“这条路是唯一通向堡门的通道。咱们不需要打赢三千人,只要让他们上不来山就够了。传令下去,把堡里的火炮全部推到东面垛口,对准这条窄路。”

    

    “火药够吗?”

    

    “够。”钱军需不知何时冒了出来,手里捧着一本账册,表情重新活泛了,跟昨晚那个爬暗道时腿肚子打颤的完全是两个人,“哈桑的库存比我想的丰厚,光火药就存了四十桶,比咱们从哈密带出来的还多。还有十二门火炮,其中四门是从大食人手里买的铁铸炮,炮管厚得很,质量比火器局仿制的还好。”

    

    “全搬出来,一门不留。”石头掰着手指算,“十二门炮,四十桶火药,八百兄弟。三千援军——这点家底足够让他们在三百步外就凉透。”

    

    次日夜半,斥候飞马来报:大食援军的斥候已出现在鸣沙堡以南二十里处,预估主力明晨抵达。

    

    石头坐在堡墙上没有下去。山风越来越冷,他把羊皮大氅裹紧了些,缩在垛口后面数星星。戈壁的星星又大又亮,一颗一颗密密麻麻地挤在天幕上,偶尔有一颗流星从东边划向西边。

    

    他想起他爹赵铁山。爹活着的时候,每逢大战前夜总是一个人在营帐外坐到很晚。他小时候问爹在想啥,爹说啥也没想。现在他坐在这里忽然明白了——不是什么都不想,是不能让自己想太多。明天的事明天再说,今晚的星星今晚看完。

    

    “赵将军。”一个亲兵的声音把他从回忆里拽了出来,“斥候新消息——轮台拿下了。”

    

    石头霍然坐直:“什么时候的事?”

    

    “今天傍晚。大帅亲自督战,用火油烧了轮台的东城门,马骏将军带人冲进去,只打了不到一个时辰就破了城。守城的敌军死了三百多,剩下全部投降。”亲兵顿了顿,语气里带着自豪,“轮台那边说,大帅拿下轮台之后第一件事就是派快马来鸣沙堡问情况。”

    

    石头沉默片刻,嘴角浮起一丝笑意。

    

    那小子果然比自己快。虽然自己兵不血刃就拿下了鸣沙堡,但李继业破轮台只用了一天。正面对攻城,一个时辰,这个速度放在整个大胤的军史上都得单独写一笔。

    

    “去,把这好消息传下去,让兄弟们都知道。”石头吩咐道,“再给大帅回个信——鸣沙堡已下,明日迎战大食援军。守住之后,请大帅喝酒。”

    

    亲兵领命而去,脚步轻快得像只羚羊。

    

    石头重新靠在垛口上,望着山下的黑暗。夜色浓得化不开,远处的戈壁像一片黑色的海。

    

    大食援军明早就到。他闭上眼睛,强迫自己睡一会儿。

    

    黎明来得很快。

    

    天色刚翻鱼肚白,山下的戈壁上就出现了黑压压的队列。大食人的援军,三千精兵,由一位名叫哈米德的大食副将统领。队伍的阵型严密,骑兵在前,步兵居中,炮兵在后,行军节奏不疾不徐,显示出这是一支训练有素的部队。

    

    哈米德骑在一匹高大的阿拉伯马上,抬头望向鸣沙堡。堡墙上的旗帜换了——从大食的星月旗变成了黑色的苍狼旗。他的脸色瞬间变得极为难看。

    

    “哈桑这个废物。”副官在一旁恨恨地骂道。

    

    “骂废物解决不了问题。”哈米德拿起千里镜扫视堡墙,“城防完整,火炮还在,守军...人数看不清,但应该不多。”他收起千里镜,眼中闪过一丝冷厉,“准备攻城。谁第一个登上堡墙,赏黄金千两。”

    

    大食军的传令鼓擂响了。三千人按照攻城阵型散开,炮兵抢先占据了一处低缓的坡地,架起六门轻型炮,开始向堡墙轰击。第一轮炮弹砸在坚硬的石壁上,碎石纷飞,弹坑浅浅的,没有伤到墙体的筋骨。第二轮炮口抬高了一点,炮弹从墙头呼啸而过,砸中了一间石屋的屋顶,瓦片碎裂的脆响像一串爆豆。

    

    石头趴在垛口后面,压下身子数着炮弹的落点。他在心里默默算好了距离和频率,忽然起身举起令旗一挥:“放!”

    

    十二门火炮同时开火。炮弹撕开空气,带着尖锐的啸叫砸进大食军的冲锋队列。一炮落在步卒密集处,碎肢和断刀在空中翻滚;又一炮打在炮兵阵地前方不到十步,弹片削掉了一名炮手的耳朵。哈米德的士兵虽然有攻城经验,但从未见过如此猛烈的炮火。鸣沙堡地势本来就高,火炮从上往下打,射程和威力都比平地强出一截。

    

    大食人的冲锋势头被炮火压得一顿一顿的。哈米德的副官急得满头大汗:“将军,炮火太猛了,地面冲锋伤亡太大!”

    

    哈米德咬着嘴唇,盯着那面黑色的苍狼旗看了许久,忽然下令:“收兵。”

    

    “将军?”

    

    “我说收兵。”他说这话的时候声音很轻,“鸣沙堡居高临下,咱们的重炮全在轮台方向,带出来的全是轻炮。强攻等于填人命。”

    

    收兵的号角在戈壁上响起。大食军丢下两百多具尸体,缓缓退出火炮射程。石头从垛口后面探出半个身子,看着他们退到十里外的一处绿洲驻扎下来,脸上的表情说不上高兴也说不上失望。

    

    “他们还会来。”李武在一旁说,“人还在,心就不死。”

    

    两个人对视一眼,都没有再说话。

    

    轮台城内,李继业站在刚修好一半的东城门下,身上的戎装还是城破那天穿的那一套。黑袍下摆溅了几点泥浆,领口解开了两粒扣子,露出里面贴身的软甲。城墙豁口处,工匠们正在用新烧的城砖填补缺口,锤凿声此起彼伏,空气中飘着石灰和新土的气味。

    

    刘英从龟兹回来了,不但带回了龟兹王的归附表,还带来了十六个西域部落的联名书信。信上写得很直白——只要大胤能保证商路安全,西域各部愿永为藩属。没有一句虚文客套,大概是因为这些年在夹缝里求生的日子过够了,不想再等了。

    

    李继业看完书信,对刘英说了两个字:“做得好。”

    

    刘英没有得意。他跟西域打了半辈子交道,深知这些部落的归附从来都不只靠纸面盟约维系。今天他们臣服,是因为大胤打赢了;明天大胤一旦示弱,第一个倒戈的也是他们。真正的忠诚养成需要时间。他问:“大食那边呢?没了鸣沙堡,他们会不会恼羞成怒?”

    

    “已经恼羞成怒了。”李继业把鸣沙堡的战报递给他,“石头把他们援军的第一次进攻打退了,但哈米德没撤。三千人驻扎在鸣沙堡以南十里外的绿洲,还在等机会。”

    

    “哈米德这个人我知道。”刘英皱起眉头,“前几年在西域商路上打劫商队的就是他的部下。此人韧性很足,吃了亏从不当场发作,一定要把账本翻到底才还手。他不会轻易罢休的。”

    

    李继业点点头。柳如霜的情报也证实了这一点——哈米德在大食军中算不上勇将,但以坚韧狡猾着称。他驻扎在绿洲不动,要么是等后援,要么是等轮台方向的配合。而轮台已经丢了,他用不了多久就会得到消息。

    

    “哈米德还在等一个不存在的援军。”李继业看着舆图上鸣沙堡的位置,“他不知道轮台已破的消息,还以为大食在轮台的守军能配合堵住咱们东进的路线。咱们趁他还没反应过来之前,夹击他的人。”

    

    “末将愿往。”刘英抱拳。

    

    “带上你的西域骑兵。”李继业抽出令箭递给他,“连夜出发,天亮前务必赶到鸣沙堡,与石头前后夹击。务必全歼哈米德部,不允许有一个人逃回大食报信。”

    

    刘英双手接过令箭:“末将明白!”

    

    他转身出去点兵,走到门口又回过头来,像想起什么事情,嘴角忍不住弯了一下:“大帅,石头将军托人带了口信——他说轮台打得快,请酒他可不服。”

    

    李继业正在舆图前低头标注兵力部署,闻言抬眼看了刘英一下,嘴角扬起一个不太明显的弧度:“让他先把哈米德的人头挂在堡墙上再说。”

    

    当夜,鸣沙堡下了一场不大不小的雨。

    

    戈壁上的雨和别处不同,来得急走得也急,豆大的雨滴砸在沙地上溅起一朵朵泥花,汇成一股股浊黄的细流淌过干涸的沟壑。石头把所有能烧的东西都堆到了堡墙上——松脂、干粪、旧缆绳,全浇上火油,把通往堡门的羊肠小径照得亮如一段燃烧的白昼。他断定哈米德不会放过雨天的机会。雨夜能见度低,炮火瞄不准,正是偷袭的最佳时机。

    

    果然,子时刚过,斥候传来急报:大食人正在悄悄接近山脚。

    

    “多少人?”

    

    “看火把数量至少两千,哈米德大概把全部家底都押上了。”

    

    石头扯了一下嘴角。这次他连那句“有种”都懒得夸了,直接从垛口上站起来,拍了拍手:“火炮准备,所有炮口压到最低仰角。听我命令,放到五十步再开火。”

    

    李武罕见地没问为什么。仗打到现在,他已经习惯了石头的节奏——这人表面上看着粗,但脑子的运算速度大概比军需官打算盘还快。五十步是羊肠小径最窄的一个弯道,一侧峭壁一侧悬崖,队伍挤在那里展不开,是绝佳的杀戮区。

    

    大食人的脚步在雨声中悄然接近。他们在石阶上艰难攀登,铁甲上的雨水和汗水混在一起。哈米德走在队伍的中间,手握弯刀,目光阴沉。他不喜欢鸣沙堡,不喜欢这条窄路,也不喜欢头顶那面黑旗。但他是大食的将军,奉命而来,必须带着战果回去。

    

    “快了。”他在心里对自己说,“再爬一炷香的工夫就到堡门了。”

    

    就在这时,头顶亮起了漫天火光。

    

    火炮齐鸣的声音压过了雨声。炮弹在五十步外的人群中炸开,血肉横飞,惨叫声回荡在山谷间。第一排被炸倒的大食士兵甚至来不及喊出声,第二排被血肉溅了一脸,本能地往后退,却被身后还在往上爬的同伴死死顶住。

    

    “别退!冲!往上冲!”哈米德嘶吼着挥舞弯刀,但狭窄的山道上根本没有闪避的空间。每一个炮弹落下就带走一片生命,滚落的尸体又把后面的人撞倒,人群挤成一团,进退不得。

    

    哈米德身中三块弹片,一块打在左肋,一块打在右腿,一块穿过他的头巾钉在肩胛骨上。亲兵拖着他往山下跑,他嘴里的血一直流到胸口。山路太窄,他的脚踝卡在两具尸体的缝隙里,亲兵拔出匕首花了好一阵才撬开。

    

    石头站在堡墙上俯视着这一切,火把的光在他脸上跳动。雨水淋透了他的铠甲,从肩甲缝隙淌进去,冰凉地贴着里衣。他没有动。一柱香之前还有两千人,现在大概剩下不到一半。哈米德残部溃退到山脚时,迎面遇上了刘英的西域名骑兵。

    

    前后夹击,没有悬念。

    

    战斗在天亮前结束。大食援军三千人,阵亡过半,被俘八百,残部不到三百人趁夜色四散逃走。哈米德被生擒,刘英把他五花大绑押到鸣沙堡城下时,这人还在不停地吐血,染红了半边胡子。

    

    石头走下堡门,上下打量了他一眼:“禀我家大帅。大食最后一支援军的主将在此。”

    

    哈米德勉强抬起头,血从牙缝里往外渗。他看了看石头,又转头望向东边天际刚刚浮起的朝霞,蠕动嘴唇说了一句话。石头不用懂大食语也猜到了他的意思——他们不会善罢甘休。

    

    “我知道。”石头转身上马,在天亮前最冷的那阵风里,向轮台的方向策马而去。

    

    轮台大营里灯火通明,庆祝胜利的酒宴从傍晚持续到深夜。

    

    烤全羊的油脂在炭火上滋滋作响,香气飘满了整个营地。龟兹和疏勒送来的葡萄酒在牛皮酒囊里晃荡,倒进陶碗时泛着琥珀色的光泽。石头、刘英、马骏和一群中层军官围坐在篝火旁大口吃肉大碗喝酒,甲胄歪斜,笑骂不绝。刘英被灌得满脸通红,正在跟马骏比赛谁能用西域话骂人不带重样,石头坐在中间当裁判,笑得直拍大腿。

    

    柳如霜坐在角落里安静地喝着一碗马奶酒。火光映在她脸上,给她清冷的眉眼添了几分柔和的暖色。马骏喝高了端碗过来敬她酒,嘴里含糊不清地说柳姑娘这次功劳最大,李武在旁边跟着起哄,被刘英一把拽住后领按回了酒坛里。

    

    石头没有去凑这个热闹。他坐在人群的正中间,左手抓着羊排,右手端着酒碗,嘴上跟兄弟们开着玩笑,目光却时不时地瞥向帅帐的方向。

    

    帅帐里亮着灯。

    

    隔着厚重的帐幕,他隐约看到两个并排的身影。一个挺直如松,一个纤细如水。

    

    他收回目光,仰头灌了一大口酒,嘴角带着一丝自己都没察觉的笑意。

    

    你也是时候了。

    

    帅帐内,酒宴的喧嚣被帐幕隔绝在外,只剩下隐隐约约的火爆声和笑声。

    

    李继业和柳如霜面对面坐着,谁都没有先开口。案上的灯盏跳动着细小的火花,灯油将尽,发出轻微的噼啪声。

    

    “鸣沙堡的情报,是你送进堡里的吧。”李继业先开了口,语气不是询问,是确认。

    

    柳如霜没有否认。

    

    “暗道也是你探出来的。”

    

    “师父当年走过那条路。”她放下酒碗,目光与他对视,“我只是把人派到了对的地方。”

    

    “你对‘对的地方’的定义,通常都在前线。”李继业身体前倾,声音压得很低,“下次派人探路之前,先跟我说一声。”

    

    “说了你会让我去吗?”

    

    “不会。”

    

    “所以不说。”

    

    两个人就这样对视着,一个脸上带着愠色,一个表情像结了冰,但没有一个人先移开视线。灯盏里的火苗在他们之间忽明忽暗地跳动。

    

    李继业忽然笑了一下。那种笑不是愤怒也不是无奈,像是认了某种宿命:“你跟我娘真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这个转折让柳如霜有些措手不及。她顿了一下才反应过来他指的是谁——当朝皇后萧明华。那个以一介江湖女子之身入主后宫,在李破打天下时曾替他挡过箭、替他断过后、替他守过城的女人。

    

    “你娘是英雄。”柳如霜说。

    

    “我爹说他这辈子最后悔的事,就是让我娘挡了那一箭。”李继业站起身,走到柳如霜面前,在很近的距离俯视着她,“你帮我守轮台,帮我打鸣沙,帮我跑西域三千里。我感激你。但如果你出了事,这份感激就会变成我这辈子最不想背负的东西。你能理解吗?”

    

    柳如霜沉默了很久。久到帐外的篝火都暗了一层,久到风吹得帐幕鼓胀起来又落下。

    

    “我试试。”她最终说出了这三个字。

    

    这三个字从她嘴里说出来异常艰难。李继业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一个从江湖泥泞里趟过来的女子,从小到大从不示弱,这三个字已经是她能做出的最大让步。

    

    “好。”他伸出手,握住了她搁在案上冰凉的手。两个人都没有再说什么,就这么在安静的大帐里坐着,听着外面的风声和远处模糊的祝酒喧哗。

    

    黎明时分的阳光覆盖了整个戈壁滩。从鸣沙堡的堡墙到轮台的烽燧,大胤的旗帜在晨风中猎猎作响。

    

    新的西域秩序在废墟和盟约中艰难地生长——龟兹和疏勒的使者正在带着盟书返回各自邦国,商路的关卡开始由汉军和当地部族共同值守,东来西往的驼队在戈壁中重新找到了可以安全补给的水源和绿洲。这座因战火碎裂过无数次的天山走廊,第一次有了几分安定的轮廓。

    

    但在很远的西方,战火重新燃起的消息比任何商队的驼铃跑得都快。失败的消息像沙尘暴一样越过了大食的边境,越过了更西面的群山,传到了一个庞大帝国的都城里。

    

    那个帝国的名字叫奥斯曼。

    

    而绰罗斯的旧部残兵正骑着瘦马,带着一身败军之血,穿过荒原向那里亡命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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