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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79章 思念是一场持续的低烧
    汤姆继续往前走。

    回到斯莱特林地窖,公共休息室里人不多。壁炉里的火烧得正旺,几个低年级生在角落里下巫师棋,棋子争吵的声音隐隐约约传来。

    莱斯特兰奇坐在靠窗的沙发上,正和一个拉文克劳的女生说话,看见他进来,眼睛亮了一下,似乎想打招呼。

    汤姆没有看他。

    他径直穿过公共休息室,推开自己宿舍的门。

    门在身后关上,把那一点点嘈杂隔绝在外面。

    他在书桌前坐下。

    窗外,黑湖水沉沉的,偶尔有巨乌贼的触须掠过,带起一串气泡。

    他拿出那封信。

    深蓝色的信封,封口处用火漆封着,火漆上印着一个字母——E.T.。

    他用拆信刀轻轻挑开。

    里面是厚厚的一叠纸,叠得整整齐齐,边缘裁剪得一丝不苟。

    他数了数,七页。

    墨水的颜色比平时深一些,有些地方有轻微的洇开,像是写的时候停顿过,笔尖在纸上多停了一会儿。

    汤姆深吸一口气。

    开始读。

    1943年4月2日,凌晨三点,卡多根广场

    汤姆:

    现在是凌晨三点,我坐在书桌前给你写信。斯特拉趴在脚边,睡得很熟,偶尔抽动一下腿,大概是在梦里追兔子。窗外的伦敦很安静,没有防空警报,没有车声,只有远处泰晤士河的水声,隐隐约约的,像一个人的呼吸。

    我睡不着。

    胸腔里有什么东西满着,涨着,非得找个出口才行。

    我试着看书,看不进去。试着躺下,闭上眼睛,脑子里全是你。你的眼睛,你的声音,你写信时那些直白得让我心软的话。

    所以我又起来了。

    给你写信。

    今天早上我做了一个梦。醒来的时候枕头湿透了,脸上还挂着泪。别担心,不是什么噩梦。

    梦里你变成了一条黑色的巨蟒,把我缠住,缠得很紧,紧到我的骨头都在响。我没有害怕。我只是看着你的眼睛,说:

    “你把我整个吃掉吧。这样我们就再也不分开了。”

    然后我醒了。

    醒来后我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想了很久。

    我在想,我为什么会说出那样的话。

    后来我想明白了。

    是因为我太想你了。

    汤姆,我从来没有这样思念过一个人。

    从早到晚,每时每刻,无论做什么,心里都有一个角落悬着。吃饭的时候会想,你吃了吗?开会的时候会想,你现在在做什么?走在街上的时候会想,如果你在身边,你会看什么,说什么,笑什么。

    连斯特拉都能感觉到。

    有时候我坐在沙发上发呆,她会跳上来,把脑袋拱到我手心里,用那种湿漉漉的眼神看着我,好像在问:那个人什么时候回来?

    我只能摸摸她的头,说:快了。

    快了。

    其实还早。

    离暑假还有三个多月。九十九天。两千三百七十六个小时。

    我开始数日子了,汤姆。

    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意味着我完了。

    彻底完了。

    你把我变成了一个会数日子的人。

    我以前从来不这样。工作、出差、开会,一天和另一天没什么区别。日子只是日历上的数字,翻过去就翻过去了。

    但现在不一样了。每一个数字都在提醒我,离你回来又近了一天,或者又远了一天。

    这感觉很奇怪。

    明明你在的时候,我也没有时时刻刻黏着你。你有你的课,我有我的工作。我们各自做各自的事,只是晚上能见面,一起吃顿饭,说几句话,然后挨在一起睡觉。

    但你在的时候,那些平常的事都变得不一样了。

    做饭的时候,知道有人会来吃。吃饭的时候,知道有人坐在对面。走路的时候,知道有人会踩我的脚印。睡觉的时候抱着你,呼吸着和我一样的空气,看着同一片伦敦的天空。

    现在你不在。

    那些事都还在做。饭照做,吃照吃,路照走,觉照睡。

    但做的时候,总觉得缺了什么。

    做饭时会做多,做到一半才想起你不在。吃饭时会抬头,习惯性地想看看你。走路时会放慢,等你并肩。睡觉前会看一眼旁边,然后意识到没有你。

    我把这种状态叫作“你不在”。

    像是一场持续的低烧,不烫,但一直不退。不影响做事,但做任何事的时候,都能感觉到它的存在。

    你大概不知道,你不在的这些日子,我学会了多少事。

    学会了一个人吃饭。学会了一个人走路。学会了一个人睡觉。学会了在双面镜暗下去之后,对着镜子里自己的倒影说晚安。学会了在写信的时候,把想说的话压下去一半,怕写太多你会觉得烦。

    但我今天不想压了。

    我想让你知道,你不在的时候,我是怎么过的。

    我想让你知道,我有多想你。

    我想让你知道,那个梦之后,我躺在床上,眼泪流了很久。不是因为难过。是因为忽然意识到,原来我已经不能没有你了。

    原来你早就不只是我的锚点。

    你是我的方向。

    你在的时候,我知道往哪走。你不在的时候,我只会站在原地,等着你回来。

    这很可怕吗?

    我不知道。

    复活节快到了。

    街上到处都是彩蛋、兔子和热十字面包。孩子们拎着小篮子跑来跑去,脸上那种纯粹的快乐,让我想起你小时候。

    你在孤儿院过复活节吗?有没有彩蛋?有没有巧克力?有没有人告诉你,复活节意味着什么?

    它意味着春天。意味着万物复苏。意味着死去的东西会活过来。

    而对我来说,今年的复活节意味着你。

    虽然你不回来。

    你写信说不回来的时候,我承认,我有点失落。就那么一下,像有人用手指轻轻戳了一下心口。然后我把那封信又读了一遍。读到你说“暑假一到我就回去,一天都不多待”的时候,我笑了。

    你大概不知道自己写信的时候有多可爱。

    那些直白的话,那些写在纸上会脸红的话,你写的时候一定皱着眉,转着笔杆,纠结要不要划掉,最后还是留下来了。对不对?

    我猜的。

    但我猜对了,是不是?

    我想告诉你,我喜欢你写的每一句。

    喜欢你说“我想你了”。喜欢你说“有一条线从你那里连到我这里”。喜欢你说“戒指我一直戴着,没摘过”。喜欢你说“整个暑假都是你的”。

    尤其是最后那句。

    “整个暑假都是你的。”

    我把那句话读了十几遍。每读一遍,嘴角就会往上弯一点。读到第十几遍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像个傻子一样对着信纸笑。

    斯特拉在旁边看着,大概在想:这个人怎么了?

    她不懂。

    但你知道。

    你知道那句话对我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有一个完整的夏天在等我。意味着每天都能看见你,每天都能和你说话,每天都能听你讲那些你想讲的事。意味着不用数日子了,因为日子就在那里,不用数,只要过。

    所以我现在可以忍受这一切。

    可以忍受每天上班、开会、看文件。可以忍受你不在的日子。可以忍受那个“你不在”的低烧。

    因为有一个夏天在等我。

    有一个你在等我。

    这封信写得太长了。我写到第四页了,手有点酸,但还不想停。你不在的时候,我只能这样和你说话。写下来,寄出去,然后等你收到,等你读,等你回信。

    这个过程很慢。

    但慢也有慢的好处。

    慢的时候,可以仔细想。想你要说什么,想我怎么回。想那些见面时来不及细说的话,可以一笔一划地写出来,写得清清楚楚,让你能看见每一个字后面的东西。

    比如现在。

    我想告诉你,我爱你。

    是从骨头里长出来的,从血里流出来的,从我认识你的第一天就种下的,慢慢发芽、长大、长成现在这样子的爱。

    我不知道怎么形容它。

    它太复杂了。

    有保护,有占有,有心疼,有渴望。有想把你藏起来的冲动,也有想让你被全世界看见的骄傲。有想陪你一辈子的念头,也有怕你嫌我烦的担心。

    但最底层的,是一种很简单的感觉。

    就是——

    有你在,我就完整了。

    像拼图找到最后一块。像书读到最后一页。像走了很远的路,终于看见家门口那盏亮着的灯。

    你不是我的全部。但你没有的那一部分,我永远在找。找到了,我就圆满了。

    这就是我爱你。

    从我这里,到你那里。

    ——埃德蒙

    P.S.这封信写了三天。写写停停,改改写写,最后决定就这样寄出去。不完美,但真实。你大概也发现了,有些地方字迹不一样,是因为写到一半天亮了,我去上班,晚上回来继续写。写到后来,我自己都不知道写了多少。

    P.P.S.附上一件礼物。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但我想了很久,觉得它很适合你。

    P.P.P.S.看到这里,你大概已经笑了。我知道你笑了。不用否认,我隔着信纸都能感觉到。

    汤姆确实笑了。

    他不知道从哪一页开始的,嘴角就那么弯着,一直弯着,弯到读完最后一个字,还是弯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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