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文渊点头。“那蜀王那边——”
“蜀王不在討逆名单上。太后打的算盘是先解决靖王和赤峰军,蜀王暂时不动。但新世子不会等。这种人,最怕的就是屁股底下的位子还没坐热就被別人抢了。他会抢在朝廷出手之前动作。”
“出川”
“出川。打荆州。”
院子里安静了一阵。叶婉仪的练棍声从隔壁院墙那边传过来,一下一下,节奏稳得很。
“叶大人,清和县在荆州南线。蜀王要是从三峡顺江而下,第一个吃炮的不是荆州府城,是沿江的县镇。清和县虽然不在江边,但距离主航道不到百里——”
“我知道。”
叶笙站起来,走到院角的枪架前。黑色长枪立在架上,枪头的寒光被月亮照得发白。
“贺先生,你觉得蜀王出川,要多久能到荆州”
贺文渊盘算了一阵:“顺水行军,快的话一个月。但蜀王要做准备——徵兵、筹粮、造船,快也得两三个月。”
“两三个月。开春以后。”
“差不多。”
叶笙转过身。
“清和县的城墙东北角修好了没”
“昨天完工。”
“西仓的屋顶呢”
“翻了。粮食也挪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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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区的排水沟”
“还在挖。劳役人手不够,进度慢。”
叶笙朝外走。“走,上城墙看看。”
两人到了北门城楼。夜里的风颳得人脸疼。城墙上的守卫缩在避风角,火把被吹得歪七歪八。
叶笙站在城垛口,往北看。黑漆漆一片,什么也看不见。
“加一道城墙。”
贺文渊愣了。“什么”
“清和县的城墙只有一道。太薄。在外围加一道矮墙,填夯土,堆拒马。不用太高,一丈就够。挡骑兵衝锋用的。”
“这工程量——”
“用难民。”叶笙回过头,“棚区那帮人,有手有脚,閒著也是閒著。管饭,不给工钱。谁干得好,优先分田。”
贺文渊在黑暗里默默算了一笔帐。
“石料不够。北山的採石场出產太慢。”
“不用石头。夯土墙,外面包一层竹筋泥。快,便宜,挡得住普通步兵。”
“竹子倒是不缺。后山竹林能砍几千根。”
叶笙拍了拍城垛。“明天开始。周恆管物料,你管调度,卫校尉管安保。一个月內完工。”
贺文渊拱手退下。
叶笙一个人站在城楼上,待了很久。
朝廷的檄文一出,天下的牌面彻底洗了一遍。以前是三方博弈——藩王、起义军、朝廷残余。现在变成了混战。所有人都在赌,赌自己比对手多撑一天。
清和县太小了。小到任何一方势力都懒得正眼看。
但小也有小的好处。没人注意,就没人惦记。等到所有人都打得半死不活的时候,谁手里有粮有兵有城墙,谁才是最后的贏家。
叶笙握了握拳头。丹田里的晶核嗡了一声,像是在回应他。
四阶。
他需要四阶。
十一月二十。
修外墙的工程开了工。
棚区里征了三百多个壮劳力,编成六队,三班轮转。周恆亲自蹲在工地上数竹子——一根都不许少报。
叶笙去工地转了一圈。几百號人在城外挖沟、打桩、搬土,热火朝天的。
瘦高个——就是虎牙岭那个投降的难民头头——现在混成了工地上的小队长。他跑前跑后指挥搬运,嗓子都喊哑了。
“叶大人!”瘦高个看见叶笙,一溜小跑过来,“这批竹子劈好了,但泥不够。后山的黄土太硬,铁锹都崩了两把。”
“用水泡。挖个坑,倒水进去,泡一天再挖。”
瘦高个一拍脑门:“对啊!”转身就跑了。
叶笙走到城墙拐角处,叶山已经等在那里了。
“大人,有消息。”
“说。”
“那个倒夜香的老头——被砍之前,我们搜了他的窝棚。在他枕头底下找到了一块玉牌。”叶山从怀里摸出一块巴掌大的白玉牌,上面刻著一朵莲花。
叶笙接过来翻了翻。玉质不差,但工艺粗糙。莲花的刻纹里填了红漆,看著像是批量做的。
“白莲教的身份令牌”
“我让人比对了王新画的那些暗號。这种玉牌是白莲教中层以上的標识。普通教眾用铜牌,中层用玉牌,高层用金牌。”
“一个倒夜香的老头,拿著中层令牌。”叶笙把玉牌揣进怀里,“他的身份比我们预想的高。”
“还有。”叶山压低声音,“棚区最近新来了一批人。说是从南边逃过来的,大概三十几个。我查了他们的底细,大部分查不到来路。”
叶笙的脚步没停,但走的方向变了——往棚区去。
“哪几个查不到”
“有十一个。来的时候说是松阳县逃难的,但松阳县在东南方向两百里外,中间隔著三个已经被白莲教占了的县。他们一路穿过那三个县,身上连个伤口都没有。”
“人在哪”
“棚区第三排窝棚,登记名册上排在最后。刘安给他们编了號,暂时安排搬石头。”
叶笙到了棚区边上,没往里走。他站在一个土坡上,往下看。
第三排窝棚的位置,有几个人正蹲在地上吃饭。粗布衣裳,草鞋,跟別的难民看不出区別。
但叶笙注意到一个细节。
他们蹲著吃饭的姿势——背挺得直,双脚分开与肩同宽,重心压在前脚掌上。
这不是农民蹲地里歇脚的姿势。这是隨时能弹起来的姿势。
练过的。
“盯死。”叶笙说,“不动他们,等他们自己露马脚。”
十一月二十五。
外墙工程推进到了第五天,进度比叶笙预期的快。三百多號人搁在工地上,吃喝管够,干活卖力。
那些原先在虎牙岭当土匪的,反而比谁都能吃苦——他们怕。怕叶笙把他们扔回大牢里去。
周恆每天早上卡著点到工地,拿著尺子量墙基的宽度和深度。
差一寸都不行。工头们被他磨得没脾气,背地里管他叫“周阎王”。
这天中午,叶笙在县衙吃饭。
孙牧之端著碗过来了。他现在住在学堂后院,但中午经常跑县衙蹭饭——理由是县衙伙食比他自己做的好吃。
“叶大人,你闺女里头老三最有意思。”
叶笙嚼著饼子:“怎么了”
“今天上课我讲《论语》第一篇学而时习之。让他们说说自己对习字怎么理解。你家老三说——习就是练棍,练一百遍跟练一遍,出来的东西不一样。”
叶笙没什么反应。
孙牧之把碗搁下,正色道:“七岁的孩子能把道理跟身体的感受联起来想,这不是死读书能教出来的。她练武练得多,身上有一种……怎么说呢——知行合一的底子。”
叶笙抬眼看了他一眼。“先生的意思是”
“文武双修。我教她读书,你教她武艺,两边別断。这丫头走通了,將来不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