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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章 下地干活
    叶笙缓缓打开房门,此时,三个女儿正在院子里洗野菜。

    

    他环顾一圈,只见整个院子共有三间泥土屋子並排而立。

    

    中间那间是自己住的,左边是三个女儿的住所,还有一间原本是叶父叶母的居所,他们去世后,便用来堆放粮食和杂物了。

    

    院子的一侧,单独建著一间厨房,旁边是一个用来堆放柴火的棚子。

    

    院墙是用石头堆砌而成的,院子里有一口井和一棵梅子树,上面稀稀落落地掛著一些青色的果子。

    

    后院则是厕所一块菜地和一个鸡窝,一只公鸡两只母鸡正在院子里刨地。

    

    “爹,你怎么出来了不多休息一下”

    

    大女儿叶招娣听到动静,抬头担忧的看向叶笙,两个小女儿也纷纷停下手中的活计,好奇地看了过来。

    

    “没事了,我饿了。”叶笙摸了摸肚子,说道。

    

    叶招娣站起身来,用手轻轻擦了擦手上残留的水珠,“我马上就去做。”

    

    自王氏离世后,家里的一日三餐和家务便都落在了三个女儿肩上。

    

    原主和这三个女儿之间,始终有著一层淡淡的疏离,谈不上多么亲昵。

    

    以前一心扑在生个儿子传宗接代这件事上,从未真正关心过这三个女儿的成长与生活。

    

    叶笙微微点了点头,“多做点,別把饭煮得那么稀。”

    

    叶招娣闻言,不禁皱了皱眉头,脸上满是担忧,“家里的粮食不多了,只能煮得稀一些,不然根本不够吃。”

    

    “没事,你放心大胆地做,我会想办法的。”

    

    叶招娣见叶笙似乎已从丧妻丧子的悲痛中振作起来,心中顿时踏实了许多,脸上露出欣喜的笑容,“好,我这就去做。”

    

    说完,她便转身进了厨房。

    

    两个年纪小些的女儿也端著洗好的野菜跟著进了厨房,帮忙一起做饭。

    

    此时,正午的太阳高悬在天空,炽热的阳光洒在大地上。

    

    叶笙回到房间,將床上那套散发著酸臭味的被套取了下来,又把被褥抱到院子里暴晒。

    

    把床单和被套一股脑儿地放进盆子里,隨后对著厨房喊道:“你们三个的被子要不要也洗一洗”

    

    叶招娣从厨房探出头来,脸上带著一丝惊讶,“不用了,前几天刚洗过。”

    

    叶盼娣凑到叶招娣身边,小声嘀咕道:“大姐,爹怎么突然变了一个人似的,以前这些活可都是我们做的呀。”

    

    叶招娣脸上洋溢著开心的笑容,“爹应该已经走出来了,咱们以后可以安心了。”

    

    叶来娣听了,开心得直拍手,奶声奶气地说道:“太好了,爹不会死了。”

    

    等叶笙把床单和被套洗完並晾晒好后,饭菜也做好了。

    

    四人围坐在餐桌旁,谁也没有说话。

    

    叶笙已经好久没有吃过热气腾腾的饭菜了,儘管眼前只是用糙米煮的粥和没有油水的野菜,但对他来说,这已经是难得的美味。

    

    毕竟在末世那十年里,他每天都是飢一顿饱一顿,能吃上一口热乎饭都是奢望。

    

    他独自在末世生活了那么久,一时还真不知道该如何与这三个小孩子相处。

    

    狼吞虎咽的吃完饭,感觉到饱腹的感觉,很是满足。

    

    叶笙走进放粮食的屋子,看了一下只剩下一两袋粮食,估摸著只能吃个半个月,原主这半年来,除了把地种一下,就没管了,这粮食还是去年剩下的。

    

    拿起墙角的锄头和柴刀,走出屋子,“我去地里看看庄稼,你们三个在家乖乖的。”

    

    “好的,爹。”三人一边洗著碗,一边异口同声地应道。

    

    叶笙走出大门,望著眼前这个正常而又充满生机的世界,脸上不禁露出开心的笑容。

    

    这里没有丧尸的威胁,不用再时时刻刻担心自己能不能活过明天,这种安稳的感觉,真好。

    

    叶笙循著原主的记忆,朝著自家田地走去。

    

    他家总共只有五亩薄田,每年辛辛苦苦耕种,交完官府的赋税后,所剩的粮食也仅仅够一家人勉强填饱肚子。

    

    大安朝已经建国两百多年,赋税逐年加重,很多百姓不得已卖掉田地成为佃户,日子过得苦不堪言。

    

    想著王朝的三百年定律,估计这个王朝也不会持续太久了,希望不会出现战乱,不然好不容易才有的安稳生活又要被打破了。

    

    抬眼望去,整个村子的房屋大多都是用泥土夯筑而成的土坯房,错落不致地分布著,东一座西一座,显得颇为分散。

    

    在这片土坯房的簇拥之中,唯一一座青砖瓦房格外引人注目,那便是村长的家。

    

    “笙哥,你病好啦”

    

    叶笙正走著,听到一声招呼。抬眼一看,一个男人扛著锄头,迎面大步走来。

    

    他的脸色因常年经受烈日的暴晒而显得黝黑髮亮,看年纪,与原主相仿。

    

    根据原主的记忆,叶笙很快认出,这是原主从小一起长大的髮小叶柱。

    

    “嗯,好多了,我正打算去地里看看庄稼长得咋样。”叶笙微笑著回应著。

    

    叶柱咧开嘴,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开心地拍了拍叶笙的肩膀,“太好了,之前你病了,我都快担心死了。”

    

    叶笙不太习惯与人这般近距离的接触,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一步,“有空咱们再好好聊一聊,我现在要去地里看看。”

    

    “好,我也正打算去地里呢,我们方向不一样。”

    

    两人分开后,叶笙继续朝著村里走去。

    

    一路上,他遇到了不少村里的大叔大婶,和他们打著招呼。

    

    过了村边那条清澈的小河,沿著蜿蜒曲折的小路,走了半个小时,才来到了原主的那片田地。

    

    这片田地地处大青山的山脚下,抬眼望去,地里满是肆意生长的野草,而原本应该茁壮成长的庄稼,却显得稀稀拉拉,那些野草的高度甚至都超过了庄稼。

    

    地里种植的全都是小麦,叶笙没有丝毫犹豫,直接挽起袖子,开始埋头干活。

    

    他有异能在身,干起活来丝毫不觉得疲惫,手中的锄头轻轻一挥,那些顽固的野草便被轻鬆锄掉,渐渐地,他的动作越来越快。

    

    一个下午的时间很快过去,叶笙已经整理完了一半的庄稼地。

    

    他直起身子,抹了抹额头上的汗水,望著眼前这片比別人家矮了一大截的庄稼,心里暗暗思忖,看来还得给这些庄稼施施肥才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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