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正文 第96章 人间蛊王,靓到炸场(感谢道爺駕臨的盟主)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挺好……”

    洪京保打量着沈奇,点了点头。

    他和沈奇马上就有对手戏。

    真的是“对手戏”。

    就是……沈奇伸手指向他,他抓住沈奇的手指,把沈奇的手指和监狱栅栏一起攥着,扭动着肥硕的身躯用力,疼得沈奇撕心裂肺的惨叫——以此来彰显反派的凶残。

    叫得越惨,人就越凶。

    我负责哭,你负责喊,我们一起做老板。

    但其实洪京保演戏很有分寸,这些天天玩动作的老江湖,对力道把控极其严谨。

    沈奇并没觉得多疼,可他演起来就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那种疼痛的表现,让洪京保相信了任达华的话,小伙子演技确实挺赞的。

    也不知道他从哪儿冒出来的。

    从口音上,没法判断沈奇来自内地。

    被王宝放开之后,沈奇被甄紫丹扶着,还隔着一排铁栅栏,一脸愤怒的看着王宝。

    这就是沈奇在《杀破狼》里被洪京保打的全过程。

    接下来的几天,他一边拍戏一边学车,偶尔还会找廖启智求教表演技巧。

    剧组不是封闭的,港媒狗仔早就盯上了。

    毕竟,洪京保、任达华都是港娱的一线大咖,这俩人合作很有看点。

    沈奇也难以避免地进入到媒体视野。

    没办法,他太帅了。

    港娱已经很久没出现这么扎眼的新人了。

    来来回回都是吴彦祖、陈关西、谢听风、宇文乐那几张老面孔。

    沈奇第一次被他们“咔嚓”按下快门,是在一场下车拔枪、对准镜头的戏。

    这里其实是他击毙读犯,拿走读犯钱财的镜头,没有刻意追求帅。

    然而,这可是枪啊!

    哪个男人不喜欢身上带把枪呢?

    虽然在横店也跑了几天龙套,但沈奇连道具枪都没摸过。

    加钱哥也没配枪,只在说“我可以马上帮你搞定他,钱另算~”时,做过一个拔枪姿势。

    《杀破狼》不一样。

    点三八就别在他腰上,随时可以扒出来对着空气开火。

    拔枪的那一刻,沈奇帅得一塌糊涂。

    港媒拍到这个镜头,转手就给登了报。

    「人間蠱王」靚到炸場!

    “对,就是他,给我们拍v的那个,我说的没错吧,真的超帅!”

    阿娇把烤好的点心放到桌子上。

    容组儿很赞同地点头:“确实挺帅的,很有男人味,不比edison差。”

    “哎呀,能别提他了吗?”

    阿娇不太开心了。

    “你们分分合合的,感情早晚都会磨光,”容组儿弹了弹杂志上的照片,“你该不会打算转移目标,对这个帅哥下手吧?”

    “怎么可能,他是内地的。”

    阿娇坐到她身边,看着杂志上的照片。

    这样打扮,少了几分拍v时候的惊艳,但是显得更有味道,确确实实很符合她的审美。

    拍过v之后,阿娇也没把沈奇给忘了。

    甚至那天晚上还莫名其妙地做了个春梦,还有阿sa,可惜做到一半就醒了,再怎么睡都接不上。

    “他现在不是在香江发展了吗?谈个恋爱怕什么,你又不打算和他结婚。”

    容组儿翻了个白眼。

    “哎呀,你怎么能这么说!我也会投入感情的好不好?每一次谈恋爱,我都想着天长地久。”

    阿娇没办法想象自己和一个内地人天长地久——不是看不起,是从来没想过去内地生活。

    “别想太多了,喜欢就大胆去追,以你的……这张脸,只要勾勾手指,他就会乖乖的把衣服脱了。”

    容组儿差点吸溜口水。

    她本来想说身材和脸,奈何阿娇的身材真的不太能拿得出手。

    当然,容组儿两个都没有。

    “哎呀,你好色啊!”

    阿娇有点受不了,更受不了的是她居然真的在考虑。

    梦里没完成的事情,现实里续上也不错,反正她又不是没交过男朋友。

    如果不考虑天长地久,内地人反而是优势了,不用担心纠缠不清。

    大概也是一段非常美好的回忆吧。

    “哎,用完了之后,介绍给我啊!”

    容组儿凑过来。

    “啊!你在说什么啊!疯了!”

    阿娇有些招架不住。

    什么叫“用完了”?什么叫“介绍给你”?

    论奔放,她显然不是对手。

    沈奇也看到了报道。

    不过,他对此并没有太多感觉。

    在他看来,这些媒体炒作只能作为锦上添花,最终还是要看作品。

    他把港媒报道的内容,通过电话和黄启道说了一些。

    并且强调说,他当时造型真的很一般。

    这些媒体就是挑事。

    动不动就用“靚到「帶刺」”“靚絕全場”“殺瘋了”“相機爆鏡”之类的夸张标题。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还经常拉踩挑事。

    比如这次,就有媒体说沈奇靚过陈关西。

    暗搓搓地想看两人隔空打擂。

    弄得沈奇都不敢轻易出门。

    黄启道倒是很希望内地媒体转载这些报道。

    奈何没钱去公关。

    不过,内地这边也有不少新闻。

    最离谱的一条,大概就是“黄小明为了沈奇注册博客”。

    啥?

    什么特么的叫特么的为了我?

    沈奇差点爆出一串连环粗口。

    小明哥你别乱搞啊!

    我真的不好这口。

    了解了之后才发现就是个误会。

    黄小明也没干别的。

    就只是评论转载了沈奇的博客。

    他的评论也很简单。

    好听!

    主要是以前黄小明没有博客。

    注册之后也没干别的,只转载了沈奇的博客,确实像是专门为了沈奇注册博客。

    前有金莎、舒唱捧场,后有黄小明注册博客参加评论,官方也趁机推了一把——沈奇的博客热度又起来了。

    黄启道还带来了一个消息。

    金莎要买《杀手》。

    “金莎?她买《杀手》?她买《杀手》做什么?”

    沈奇一头雾水。

    这姑娘该不会以为,她砸点钱买歌,自己这边就任她为所欲为吧?

    有病就去看,西医治标,中医治本,中西医结合治成标本。

    她大概是不知道这首歌的v有多血腥吧!

    “我估计是他们公司要的,你之前不是说这歌适合林俊杰吗?”

    黄启道还没答复。

    他看似是沈奇的经纪人,其实一点权力都没有。

    “哦对,金莎是林俊杰的师妹,可能是林俊杰想要咱们的歌。”

    沈奇觉得有些荒谬。

    这歌明明就是林俊杰的,没想到兜兜转转,还是和林俊杰产生了交集。

    “那咱们卖吗?”

    黄启道也在纠结这件事。

    卖了的话,大概率就是林俊杰唱了,有了对比就有伤害,沈奇的破唱功就会被反衬到尘埃里。

    而且,热度也会转移到林俊杰那边。

    虽然林俊杰不太在乎这点热度,但是沈奇在乎啊。

    他的博客起死回生,多亏了这种原创歌曲。

    沈奇是娱乐圈的无名之辈,但他的博客不是,比很多开博客的明星都要火。

    “卖啊,为什么不卖,只要给钱咱就卖!”

    沈奇理解黄启道的担忧。

    然而,这种担忧并不会因为你攥着歌不让别人唱,就能够避免。

    再说了,林俊杰唱得再好,他也不是原唱!

    沈奇才是唯一的原唱。

    其实,看上这首歌的不是林俊杰,而是金莎的老板毕晓世。

    当他知道金莎去当了沈奇的“头号舔狗”,他的愤怒几乎能把天灵盖掀开。

    也不知道该弄死金莎,还是弄死沈奇。

    前者他不舍得,后者他弄不死。

    他冲进沈奇的博客,才发现被高高顶起的是黄小明和舒唱的评论。

    不愧是四大小生之一。

    国民级的偶像!

    简单的两个字“好听”,就秒杀了头号舔狗金莎。

    头号女舔狗:金莎。

    头号男舔狗:黄小明。

    就因为有了这俩舔狗,沈奇的博客有了上百万点击。

    毕晓世冷静了下来,决定用他专业的知识,还有傲人的口活,喷死沈奇这个王八蛋。

    没想到……歌居然尼玛的还不错。

    艹,喷不动啊!

    真特么憋屈。

    而且,他还发现这首歌特别适合林俊杰。

    这个沈奇在演唱的时候,甚至采用了一些林俊杰的唱法。

    他的脑海中翻涌着冒出一个词:

    量身打造!

    在商言商,虽然讨厌沈奇,但是碰到这样一首适合公司台柱子的歌曲。

    他的专业素养告诉他——

    买它!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