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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14章金鳞献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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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小瞧我了。”沈庭钺自信道。

    王春妮侧目瞥了他一眼,咂摸着他的话,这人身家比她想象的只厚不薄。

    王春妮笑了下,随着笑声落下,车内陷入安静。

    吉普车穿过光秃秃通往县城的路,临近县城边,先是星星点点的矮房子,不一会儿变多,变的密集。

    冬日的风是粗粝的,刮过两排低矮的砖房,檐下挂着一串冰溜子,冻得硬挺,像倒悬的透明匕首,偶尔被风折断一根,摔在地上,啪一声脆响,碎成一地晶亮的渣子。

    王春妮闲来无事,撑着下巴往外看。

    临街的窗户大多糊着报纸,或是罩了层塑料布,被室内的哈气晕开一片白茫茫的水雾,模糊了里外。

    只有勤快的人家,才用旧棉袄里扯出的布条,仔细地把窗缝塞得严严实实的,抵御着无孔不入的寒气。

    烟囱开始冒烟了,不是后来那种轻飘飘的白烟,烧着柴火,煤炭的灶台吐出浓黑的、带着呛人煤烟味儿的粗重烟柱,从矮矮的烟囱口奋力挤出来,旋即被风吹散。

    煤烟混合着烧炕的柴火气息,便是这冬日清晨最标志的味道,凛冽,却透着股扎实的活气儿。

    王春妮在后世见多高楼大厦,对60年代的社会,都是从贴吧,或者偶然的小视频刷到的。

    坐在车里往外看,文字和老旧照片里的街景真实出现在眼前,这样的感觉还挺不一样的。

    街角的老槐树早已落光了叶子,黝黑的枝桠嶙峋地刺向天空。

    树下,公用自来水龙头裹着厚厚的草绳和旧棉絮,底下接着水的铁桶边沿,结了一圈厚厚的、泛着黄的白冰。

    王春妮看的出身。

    沈庭钺发现她目不转睛看着外面,勾唇:“有这么好看吗?”

    对他来说,日日都能看到。

    不太理解她怎么这么喜欢看。

    王春妮打了个哈欠:“你懂什么,我平时不出门,很少来县城的。”

    话是半真半假的。

    但也符合她的人设。

    沈庭钺默了一瞬:“你若是喜欢,我还可以带你去北京看看,那边更加繁华。”

    王春妮勾唇:“我想去北京,不过,要用我自己赚的钱去才有意思,我才不用男人的。”

    花自己的钱是最自在的。

    沈庭钺眼神顿了下:“赚到钱的时候,可以帮我出一份路费,我没骨气。”

    王春妮:“???”

    “大哥,怎么感觉你喜欢我是假的,想被人包养才是真的呢?”

    怪不得人家都说狗男人,狗男人。

    再优秀的男人,都会有点狗心思的。

    王春妮嘴里发出啧啧两声:“但我就喜欢你这样的,让我有奋斗的动力,还有奋斗的目标。”

    沈庭钺忍俊不禁笑了,差点笑岔气。

    不怪他喜欢王春妮,小姑娘接触越深越觉得有意思。

    王春妮听他笑,忍不住自己也笑了。

    绿色的吉普车,裹着一身从军区一路带来的风尘与寒气,稳稳停在了县城国营饭店门口那不算宽敞的土路边。

    车身上还溅着几点半干的泥雪点子。

    沈庭钺先跳下车,他一身挺括的旧军装,身姿笔直,像路旁那些迎着寒风也不打弯的白杨。

    他绕到另一侧,为王春妮拉开车门:“慢点。”

    王春妮回想起自己认识他以来,从来不用自己开车门关车门,就这点,沈庭钺吊打不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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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沈不错嘛,还挺会疼人的。”

    王春妮裹着厚厚的军用棉袄,围着红围巾,脸蛋被风吹得微红,眼睛里带着打趣,小心地踩在冻得硬实的土地上。

    沈庭钺看她小心翼翼的样子,没办法把这人跟杀老虎的那个人联系到一起,他伸手搀扶住王春妮,在她站稳后,忍不住捏了捏她的脸。

    “你还小王呢。”

    王春妮立马给他表演了个杂技——翻白眼。

    饭店门脸朴素,红砖墙灰扑扑的,门头上挂着块褪色的木牌子,写着‘国营饭店’几个大字。

    棉布门帘厚重一掀开,混杂着油烟、炖菜、面点和烟草味儿的热浪便扑面而来,瞬间糊在脸上。

    正是吃饭的点,店里人声嘈杂,几张油乎乎的木头方桌几乎坐满了人。

    穿着蓝布工装或旧棉袄的食客们大声聊着天,吸溜着面条,筷子和铝饭盒磕碰出叮当的响声。

    墙壁上或许还留着些斑驳的标语痕迹。

    沈庭钺提前订了包间,没往大厅挤,径直领着王春妮走向角落一个用半截柜子隔出的小间。

    服务员是个围着白围裙的大姐,脸上没什么表情,但看到沈庭钺那身军装,眼神里多了丝熟稔和不易察觉的尊重。

    “为人民服务,军人同志想吃些什么?”

    “刘师傅上工了?我姓沈,提前订的菜。”沈庭钺低声问,声音沉稳。

    大姐点点头,朝厨房方向努努嘴:“里头忙着呢,听说您来,把压箱底的功夫都掏出来了。”

    沈庭钺颔首,把菜单给王春妮:“刘师傅只做一道菜,你再点几个一起吃。”

    王春妮没客气:“我要红烧肉,醋溜白菜,两碗米饭。”

    沈庭钺:“我吃两碗,一共上三碗米饭。”

    服务员大姐记下来,把单子送到后厨。

    等待的时间不长。

    很快,刚才那大姐端着一个巨大的搪瓷托盘过来了,上面盖着盖子都挡不住一股异香,不是日常大锅菜的粗犷香气,而是一种极为复合层次分明的鲜香。

    丝丝缕缕,勾人食欲。

    盖子一掀,热气蒸腾中,桌上的煤油灯光都仿佛亮了几分。

    主菜是一道鱼。

    鱼身炸得金黄酥脆,昂首翘尾,淋着深琥珀色的芡汁,油亮诱人,还在滋滋作响。

    周边点缀的萝卜雕刻成的小花朵。

    萝卜花水灵灵颤巍巍地围了一圈,红辣椒丝、葱丝姜丝切得如同发丝。

    “这是刘师傅去年在市里里参加厨师大赛,获奖的‘金鳞献瑞’,火候、调汁一点没含糊。”大姐语气里带着点与有荣焉。

    “沈同志特意点的,女同志你可是好福气。”

    王春妮光是闻着都要流口水了。

    另一盘醋溜白菜也不错,寻常的大白菜帮子,片成了薄如蝉翼的菱片,配上黑木耳和几片腊肉,快火颠炒,碧绿油润,脆嫩得仿佛能掐出水。

    王春妮看得有些愣神,在这充满烟火气的地方,这菜精致得近乎奢侈。

    沈庭钺递过一双磨得光滑的木筷子,嘴角有丝不易察觉的笑:“趁热吃,刘师傅的手艺,等闲可不露。”

    王春妮夹起一筷子鱼肉,外酥里嫩,酸甜咸鲜的芡汁恰到好处,瞬间打开了味蕾。

    “好好吃啊!”

    她忍不住吃了好几口,稍微有点腻了,才去尝了白菜。

    “也好好吃。”

    她吃的开心,夹起一块鱼放到沈庭钺碗里:“你也快吃啊,别光顾看着我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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