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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794章 师兄砍师弟!三十年前的封神菜,另有其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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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粥,什么味儿”

    林晓握著手机,在早市入口的台阶上站了好一会儿。

    这个问题不好回答。

    如果只是说好喝,那就跟没说一样。冯德海想听的,不是好喝不好喝。

    “鱼骨熬底,丝苗米和粳米三七开,鱼肉分部位下锅,先尾后腹,时差大概十秒。”

    林晓把自己观察到的细节,一个一个往外倒。

    “杀鱼的时候,刀身三十度斜切,鱼腹內壁的黑膜没刮。”

    电话那头没吭声。

    林晓继续:“粥煮好之后,鱼鲜和米香之间——”

    他顿了一下。

    “没有断层。”

    电话里传来一声极轻的吸气。

    然后是沉默。很长的沉默。

    林晓没催,就站在台阶上等著。身后早市的喧闹声越来越大,卖海鲜的摊贩开始用喇叭放录音,“新鲜的巴浪鱼便宜卖了”循环了三遍,冯德海才开口。

    “你说的黑膜,他真留了”

    “留了。”

    “丝苗米三七开”

    “我尝出来的,误差不会超过半成。”

    冯德海又沉默了几秒。

    “这个配比……是他的习惯。”

    林晓感觉心臟在胸口重重一撞。

    “冯师傅,你认识他”

    “三十年前,粤菜行里有个不成文的规矩。”冯德海的声音变得很慢,每个字都像是掂量过的,“熬白粥,用粳米。煮生滚,用丝苗。两种米混著用的人很少,因为火候不好控。粳米吸水慢,丝苗吸水快,放一块煮,十个厨师九个煮成夹生。”

    “但有一个人,偏偏只用混米。”

    林晓喉咙发紧。

    “梁秉章”

    冯德海没正面回答。

    “他当年有句话,在广州西关传了很久。他说,粳米有骨,丝苗有魂,只用一种,粥就是死的。”

    林晓把这句话在脑子里过了一遍。

    粳米有骨,丝苗有魂。

    他今天早上喝的那碗粥,米粒煮到將散未散,入口绵密,收尾却有一丝若有似无的弹性。那就是两种米的功劳。

    “冯师傅,我还没跟他说过话,不確定是不是他。”

    “不用確定。”冯德海的语气很平,“黑膜不刮,混米三七,鱼分部位。三样占全了,广东做粥的人里头,活著的,只剩他一个。”

    林晓的呼吸停了一瞬。

    “你说……活著的”

    “你以为他为什么藏了三十年”

    林晓张了张嘴,又闭上。

    冯德海没有继续往下说。

    “陈伯庸让你明天再去”

    “对。”

    “听他的。陈伯庸跟梁秉章的关係,比我深。他让你怎么做,你就怎么做。別自作主张。”

    “行。”

    “还有一件事。”冯德海的声音沉了下去,“你见到他的时候,別看他左手。”

    林晓的目光下意识一跳。

    他想起老头手背上那道从虎口贯穿到手腕的狰狞旧疤。

    “为什么”

    “他要是发现你在看,你连第二碗粥都喝不上。”

    电话掛了。

    林晓拿著手机站在原地,脑子里一团乱麻。

    冯德海那句话不是恐嚇。一个藏了三十年的人,警惕性一定高到离谱。自己昨天看了他那么久,万一已经被注意到了……

    他赶紧回忆了一下。

    老头全程只抬头看过他一次,就是他坐下点粥的时候。之后就一直在忙,盛粥,收钱,搅锅。应该没注意到自己的视线停留过。

    应该。

    林晓定了定神,往住处走。

    陈伯庸给他定的酒店在古城区,离早市骑车十五分钟。房间不大,但乾净。

    他洗了个澡,躺在床上,把今天的事在脑子里復盘。

    系统那个隱藏任务还掛在面板上。

    【追溯失落的封神菜】

    【任务內容:找到“龙凤呈祥”的完整做法】

    【任务奖励:】

    三个问號。

    系统从来没出现过这种情况。以前的任务奖励,要么是明確写出来的技能点,要么是菜谱碎片,再不济也是个“隨机奖励”。

    问號意味著什么

    林晓翻了个身,暂时把这事放下。

    现在最要紧的,是明天。

    陈伯庸说“跟他聊几句”,冯德海说“別看他左手”。两个老傢伙给的信息拼在一起,指向一个结论——这个老头极度敏感,任何不自然的举动,都可能让他收摊走人。

    那就只能当一个普通食客。

    林晓翻出手机,开始搜潮州本地的美食帖子,看看能不能找到关於这个摊位的信息。

    搜了半个小时,一条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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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任何人在网上提过早市拐角有个卖鱼粥的老头。

    八块钱一碗,味道能吊打他吃过的所有粥,结果在网际网路上一丁点痕跡都没留下。

    要么是摊位太偏,没人注意。要么是那些本地老人压根不玩手机,根本不会发帖。

    又或者……这个老头刻意选了这样一个不会被人注意到的位置。

    林晓把手机扔到一边,闭上了眼。

    梦里全是粥。白的粥,黄的粥,各种各样的粥在锅里翻滚。他端著碗想喝,一伸手碗就碎了,粥洒了一地。

    凌晨四点半,闹钟响了。

    林晓爬起来,洗了把脸,骑上昨天租的电动车,往早市赶。

    到的时候四点五十,天还黑著。

    拐角的摊位已经亮灯了。

    老头在杀鱼。还是黄花鱼,还是那个动作,左手按鱼,右手下刀,三十度斜入。

    林晓等到已经有两个本地老人坐在凳子上了,才拉开第三个凳子坐下,动作儘量自然。

    “老板,来碗粥。”

    老头嗯了一声,没抬头。

    林晓把双手揣进口袋里,盯著锅看,强迫自己的视线不要往老头的手上飘。

    十五分钟后,粥好了。

    老头先给两个本地老人盛了碗,然后才给林晓盛。

    林晓端起碗喝了一口。

    跟昨天一样。

    不,比昨天还好一点。今天的鱼可能更新鲜,鱼肉的甜味更明显。

    他喝了大半碗,放下来。

    “老板,你这鱼是哪儿进的”

    老头头也不抬,“码头。”

    “凤凰洲那边的码头”

    “嗯。”

    “每天都去”

    “嗯。”

    惜字如金。

    林晓换了个方向。“我从广州来的,在那边开了家小店,做吃的。”

    老头搅粥的手停了一下。

    就那么一下,不到半秒,然后继续搅动。

    林晓把碗里剩下的粥喝完。

    “您这碗粥,是我喝过最好的。”

    老头还是没说话。

    旁边的一个本地老人笑了,用潮汕话说了句什么。林晓没听懂,但从语气判断,大概是“年轻人会说话”之类的。

    林晓从口袋里掏出钱,想了想,又掏出手机扫码。

    “明天我还来。”

    老头终於抬了一下头,看了他一眼,又低下去。

    “隨你。”

    林晓站起来,没再多待,转身走了。

    走出早市,他掏出手机给陈伯庸发了条消息。

    “去了。聊了几句,他话很少,我说我从广州来,开了家店,做吃的。他手顿了一下。”

    陈伯庸的回覆很快。

    “顿了”

    “对,不到一秒。”

    “好。”

    又过了一会儿,陈伯庸发来第二条。

    “明天再去。这次,你跟他说——你想学煮粥。”

    林晓盯著这行字看了很久。

    学煮粥

    他二十岁,拥有系统,会的菜比大部分四十岁的老厨师都多。让他跟一个路边摊老头说“我想学煮粥”

    但他立刻想到那碗粥的味道。

    確实值得学。

    系统给的是菜谱和技能点,但那种对火候和味道的精微控制,不是冰冷的数据能教的。就好比你把一道菜的配方精確到克,火候精確到秒,换个人来做,味道还是差一截。

    林晓正要回消息,手机又震了。

    不是陈伯庸。

    是一个没存过的號码,发来一条简讯。

    “小林,我是冯德海。你今天见那个老头了”

    冯德海居然发简讯

    林晓赶紧回:见了,刚走。

    冯德海的简讯隔了两分钟才到。

    “我问过一个老朋友。梁秉章左手那道疤,是1993年在香港留下的。有人拿刀砍他,他拿手挡的。砍他的人,叫谭耀宗。”

    谭耀宗林晓对这个名字毫无印象。

    他刚想回復,冯德海的第二条简讯跟著到了。

    “谭耀宗,是梁秉章的师兄。”

    林晓握著手机,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

    师兄砍师弟

    第三条简讯几乎是紧接著发过来的,就一句话。

    “龙凤呈祥那道菜,本来是谭耀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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