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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95章 到此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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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彭毅啊彭毅,你明知他们干的是什么事,还一次次提供信息。若不是你,他们能找上那些人家?

    至于分多分少,那是你们内部的事,与抢劫的性质无干。后来的吴少华家,你不也冲进去了么?

    虽是未遂,但既入伙,便是一伙。毙你不冤。

    1991年12月26日,二审裁决三天后,张明高、宋建连、熊中毕、彭毅四人,被执行枪决。

    人虽死了,事却没完。

    前面说过,他们是四个一起审的。其实还有一个法庭,审的是另一批人。

    围绕张明高案,分了两个法庭:一个审这四人,另一个审那些盗窃、窝藏、销赃的。

    张明高的亲戚们——大姐、大姐夫、二妹、二妹夫、弟弟张明强——一勺烩,全逮了来。

    还记得张明高提的条件么?不要为难我的家人。

    警察当时是答应了。可这事搁现在谁都明白:让你痛快交代,抽根好烟、喝点好酒、吃点好菜,这些能满足。

    其他的事,审你那几个警察做不了主。量刑是法院的事。

    张明高至死不知他的姐姐弟弟妹妹全被抓了——没关一处,消息全无,两个法庭各审各的。

    且看看这些亲戚的结局。

    大姐张爱珍。张明高让弟弟给她一万块钱。得知弟弟被抓后,她没主动上交这钱,反倒拿去还了债。抓了。

    弟弟张明强。销赃,给张明高扔土枪零件,知情不报。抓了。

    二妹妹张爱萍、二妹夫沈红林。这二人原本闹离婚,沈红林无意中发现大舅哥藏有土枪,便以此要挟:你哥私藏枪支,肯定没干好事。你要离婚,我就捅出去。

    婚是没离成,但知情不报,两口子全抓。

    大姐夫袁国平。张明高那些土枪的火药,是骗他弄来的。逮了。

    陈继贤。与张明高共同盗窃三次,数额不小。跑不了。

    熊汉生。销赃,那些金首饰都是他处理改造的。也逮了。

    审理之后,判决如下:

    大姐张爱珍,三年。

    弟弟张明强,七年。

    二妹妹张爱萍,五年。

    大姐夫袁国平,两年,缓刑三年。

    二妹夫沈红林,两年,缓刑三年。

    销赃的熊汉生,三年。

    这些人中,判得最重的是陈继贤——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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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不该判,判轻判重,诸位自去议论。我只说一句:张明高至死不知这些。若是知道了,怕是要伤心。

    案子讲完了,说说我的看法。

    从头到尾,这是一个由“报仇”引发、却滥杀无辜的故事。

    张明高想为谁报仇?为他爸。

    可这些天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他爸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有些事,有没有他个人的原因?

    没有具体信息,我不敢胡说。只说两件事。

    第一件,他爸开机器小作坊,被人举报了。

    那个年代,举报检举太寻常了,儿子举报亲爹的比比皆是。

    我姥爷当年是大队会计,喝点酒在火柴盒上写了几个字,就被民兵连长举报,抓去批斗。亏得人缘好,才没挨揍,关了几天放出来。

    等那年代过去,大家一笑泯恩仇。所以说,张明高他爸这事说明不了什么——那个年代,人性泯灭的事太多了。

    第二件,他爸和工友弄坏厂里机器,众人推卸责任,让他一人承担。他爸认了。

    为什么认?我想无非三种可能:一,真是他弄坏的;二,大家欺负他老实;三,他人缘不好。不然为什么不推别人,单推他?

    这只是我瞎想,未必对。

    但不管哪种可能,在张明高眼里,那些人都成了不共戴天的仇人。

    可一直到死,他日记本上那些仇人,一个也没杀。别说杀了,连去都没去过。

    你忘了当初的誓言么?你日记本上的复仇大计,就是留着给我们看的?

    他杀的全是无辜的人。

    唯一能跟“报仇”沾点边的,是橡胶厂那四个经警。

    可这事本来不算事——大过年放鞭炮,吓一跳也正常。人家说几句骂几句,太正常了。过去说几句拜年话,事就过去了。

    可他们仗势欺人,把张明高揍了一顿。大过年挨顿揍,谁也不能干。

    但换位思考,换成你,能去把人全杀了么?

    只能说,他手上已有命案,对自己的结局了如指掌,多一个少一个无所谓了。

    最后,提个醒。

    拿彭毅说事:别以为只提供信息,没亲自动手,就没你的事。这就是同谋,到时候一样脱不了干系。该抓你,一样抓你。

    遇到这种事,能报案赶紧报案,不能报案的有多远躲多远。

    不然,下个案子讲的,说不定就是你。

    张明高一案,到此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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