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正文 第137章 结束
    一个月后。

    东北的深秋,已经带著凛冽的寒意。

    山林的叶子落了大半,剩下的那些在枝头瑟瑟发抖,隨时准备隨风飘零。

    清晨的霜冻越来越重,踩上去嘎吱作响,呼出的气在眼前凝成白雾。

    王默站在一处山岗上,望著远处那片已经被冰雪覆盖的战场。

    一个月前,那里还是透天窟窿。

    一个月前,那里还有五六十个个比壑山的精锐,还有隱藏在暗处的无数嘍囉。

    现在什么都没有了。

    只有一座京观,孤零零地立在那里,在风雪中沉默。

    那座京观不大,和之前在山西筑的那两座比起来,小得多。

    但它很精致,一颗颗脑袋码得整整齐齐,最上面那颗,是若狭庄兵卫的。

    那个文静的傢伙,此刻正张著嘴,瞪著眼,望著灰濛濛的天空,像是在问:为什么是我

    ——

    一个月前的那场围剿,彻底把所有停留在华夏地界的比壑山忍眾全部歼灭了。

    一个不剩。

    这个结果,连唐炳文都没想到。

    他知道王默强,知道有王默在,这一战胜算很大。但他没想到,胜算能大成这样。

    原本的计划是,王默正面硬刚,唐门和吕家的人在外围堵截,防止有漏网之鱼逃窜。

    按照正常逻辑,就算王默再强,一个人面对五六十个比壑山精锐,也不可能全歼。

    总会有那么一两个,趁著混乱逃出来,躲进那些错综复杂的洞穴里。

    唐门的人就在外面等著他们。

    可结果呢

    一个都没出来。

    一个都没有。

    那些比壑山的人,全死在了那片平地上。

    等唐炳文带著人进去的时候,只看见满地尸体,只看见那股还没完全消散的红色雾气,只看见王默正蹲在地上,一颗一颗地码著脑袋。

    若狭庄兵卫的脑袋在最上面。

    二力居士那具傀儡,被拆成了几块,扔在一旁。

    五六十个比壑山精锐,一个不剩。

    还有那些隱藏在暗处的嘍囉——唐门的人后来搜遍了整个透天窟窿,找到了十几具尸体。

    有的死在洞穴深处,有的死在岩石后面,有的死在逃跑的路上。

    每一个都是一刀毙命,每一个都死得乾脆利落。

    没有人知道王默是怎么找到他们的。

    但所有人都知道,那些小嘍囉,一个都没跑掉。

    ——

    唐炳文当时站在那里,看著那座刚筑到一半的京观,沉默了许久。

    他身后,吕慈也沉默著。

    两人就那么站著,看著王默一颗一颗地码脑袋,动作很慢,很稳,像是在做一件很平常的事。

    那些脑袋上的表情,有惊恐,有狰狞,有绝望,有不甘。

    但王默看都不看,只是机械地重复著“拿起来,放上去,压一压”的动作。

    京观越码越高。

    最后,他把若狭庄兵卫的脑袋放在最上面,拍了拍手上的灰,站起身,打量了一下自己的作品,满意地点了点头。

    “还行。”

    他说。

    然后他转过身,看向唐炳文和吕慈。

    “完事了”

    唐炳文点了点头。

    “完事了。”

    王默嗯了一声,没再多说什么。

    唐炳文看著他,忽然开口:

    “王先生,你这京观……做得挺熟练的。”

    王默看了他一眼,嘴角微微上扬。

    “做多了,就熟了。”

    唐炳文愣了一下,然后笑了。

    “是啊。”

    他说。

    “做多了就熟了。”

    两人都没再说话。

    吕慈站在一旁,看著那座京观,看著那些比壑山的人脑袋,看著那个站在京观旁边、身上连一滴血都没沾上的白色身影——

    他心里忽然涌起一种很奇怪的感觉。

    痛快。

    当然痛快。大哥的仇,终於报了。比壑山这帮畜生,终於全死了。他应该高兴,应该痛快。

    可除了痛快,还有一种別的情绪。

    敬畏。

    不是恐惧,是敬畏。

    这个人,太强了。

    强到让他觉得,自己这辈子可能都追不上。

    但同时,他心里还涌起另一个念头——

    为什么这个人,不姓吕

    如果吕家有这么一个狠人……

    他摇了摇头,把这个念头甩开。

    ——

    事后,眾人分道扬鑣。

    唐门的人回了四川,吕慈带著人回了吕家,廖鬍子和关石花回了他们那间小院。

    王默没有跟他们任何人走。

    他只是站在那座京观旁边,看著他们离开。

    唐炳文走的时候,回头看了他一眼。

    那个白色的身影,站在寒风里,一动不动。

    他看了几秒,然后转身,继续走。

    他有一种感觉——

    以后,还会见面的。

    ——

    王默又开始了他的杀戮。

    一个月来,他走遍了东北的山林、平原、村镇。

    哪里有鬼子,他就去哪里。哪里有该杀的人,他就去哪里。

    伴隨著自身实力的越来越强,他的杀人方式也在慢慢变化。

    遇到小股鬼子的时候,他越来越喜欢用刀。

    蛭丸在手,一刀一个。那种刀锋切开血肉的感觉,那种人头飞起的瞬间,让他觉得——

    爽。

    不是残忍,不是变態,就是单纯的爽。

    看著那些畜生脸上从狰狞变成惊恐,从惊恐变成绝望,再从绝望变成一片空白——那种变化,比任何东西都让他觉得痛快。

    当然,遇到大队鬼子的时候,他还是会用机枪。

    没办法,现在的主流武器还是栓动步枪,打一枪拉一下栓,太慢了。

    像加兰德那种半自动步枪,在战场上还是比较稀少的。

    他空间里倒是有几支缴获的,但子弹不多,捨不得用。

    机枪就不一样了。

    九二式,歪把子,捷克式——他空间里堆了一大堆。子弹更是海量,足够他突突几万个鬼子。

    而且有【精准(金)】加持,机枪同样可以做到枪枪致命。

    噠噠噠,一梭子下去,一排鬼子倒下。

    每一个都是脑袋开花。

    每一个都是当场毙命。

    这种效率,用刀比不了。

    所以他的打法很简单:大队鬼子,机枪扫;小股鬼子,刀砍;落单的,顺手就杀了,用什么武器看心情。

    ——

    一个月下来,他杀了多少人

    他没细算。

    但大概的数字,他心里有数。

    从穿越到现在,死在他手里的鬼子,差不多有七八万了。

    七八万。

    这个数字,说出来能把人嚇死。

    要知道,一场大型战役,双方加起来也就死个几万人。

    他一个人,就杀了七八万。

    如果加上那些土匪、恶霸、汉奸、还有那些帮鬼子做事的杂碎——

    现在他手里的人命,应该超过十万了。

    十万人斩。

    这个称號,在古代,只有那些杀神级別的將领才能拥有。

    白起坑杀四十万,那是作为统帅,是下令,不是亲手杀。

    而他,是亲手杀的。

    一个一个,亲手杀的。

    每一颗脑袋,都是他砍下来的。

    每一具尸体,都是他打倒的。

    这份杀业,古今罕见。

    可他不在乎。

    那些人,该杀。

    那些鬼子,踏上这片土地的那一刻,就该死。

    那些汉奸,背叛自己同胞的那一刻,就该死。

    那些土匪恶霸,欺压百姓、无恶不作的那一刻,就该死。

    他杀他们,不是因为他喜欢杀人,是因为他们该死。

    该死的人死了,他不会有任何心理负担。

    ——

    这一天傍晚,王默又杀完一队鬼子。

    那是十几个出来扫荡的小队,被他堵在一个山坳里,全砍了。

    他蹲在地上,把那十几颗脑袋码成一堆。

    不是京观,就是隨便堆一下。

    然后他站起身,甩了甩刀上的血,看著那堆脑袋,沉默了片刻。

    远处,夕阳正在落山。

    天边的云被染成橙红色,像是烧起来一样。

    他站在那里,看著那轮落日,忽然想起一件事。

    离抗战胜利,还有好几年。

    还有好几年的鬼子要杀。

    还有好几年的路要走。

    但是他知道,这条路终会走通的。

    他收回目光,把蛭丸扛在肩上,转身,迈步,向著下一个目標的方向走去。

    身后,那堆脑袋在夕阳的余暉里,泛著暗红色的光。

    风一吹,血腥味飘散开来。

    但王默已经走远了。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