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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88章 黄豆焖猪蹄
    初秋的港城大学食堂,正午的阳光透过蒙着薄尘的玻璃窗,斜斜落在泛着油光的不锈钢餐桌上,折射出晃眼的光斑。食堂里嘈杂得像个集市,打饭窗口的吆喝声、餐盘碰撞的脆响、同学间的闲聊声混在一起,却驱不散空气里那股若有若无的怪味——像是生肉的腥气裹着隔夜酱油的咸,黏在鼻尖上,挥之不去。

    秦宇端着餐盘在拥挤的桌椅间穿梭,指尖不小心碰到了刚盛完热汤的餐盘边缘,烫得他轻轻缩了缩手,指腹留下一片浅浅的红印。他低头看向餐盘里的黄豆焖猪蹄,眉头瞬间皱了起来:几块猪蹄歪歪扭扭地堆在盘中央,外皮是暗沉的酱褐色,像是在酱油里泡了太久;黄豆泡得发肿变形,黏糊糊地裹在猪蹄皮上,有的还沾着点灰褐色的渣子;最扎眼的是猪蹄尖上,几根黑褐色的细毛直直地立着,像没拔干净的针,在阳光下泛着细弱的光。

    “宇哥,你这猪蹄看着也太不对劲了吧?”同桌的张浩刚咬了口米饭,瞥见秦宇的餐盘,立刻皱着眉凑过来,鼻尖下意识地往后缩了缩,“你看这毛,都没拔干净,还有这味儿,我隔着半米都闻着点腥气,要不别吃了?”他穿件浅灰色连帽卫衣,袖口卷到小臂,露出手腕上的黑色运动手表——那是秦宇上次攒了半个月零花钱买的生日礼物,表盘上还贴着张小小的卡通贴纸。

    秦宇也皱了皱眉,拿起筷子轻轻戳了戳猪蹄皮,指尖传来硬邦邦的触感,没有一点软糯的劲儿,倒像是泡发过头的橡皮。他夹起一块猪蹄凑到鼻尖,一股淡淡的腥臭味混着劣质酱油的咸涩,直直钻进鼻腔,让他胃里轻轻翻了翻,喉结不自觉地滚了滚。“食堂今天这猪蹄肯定没处理好,”他放下筷子,却没把餐盘往旁边推,指尖轻轻摩挲着餐盘边缘,“不过都打了,花了八块钱呢,扔了可惜,将就吃吧,总比浪费强。”

    旁边的同学李萌端着餐盘路过,餐盘里只有一碗青菜豆腐汤和半碗米饭,瞥见秦宇的猪蹄,脚步顿住了,脸上露出惊讶的表情:“秦宇,你还真吃啊?我刚才在窗口打了一勺,刚凑到嘴边就闻着腥,赶紧倒回泔水桶了!”她穿件粉色连衣裙,裙摆上沾了点白米粒,显然也是刚从打饭窗口“逃”出来的,“这猪蹄看着就不新鲜,毛没去净不说,说不定还没煮熟,吃了闹肚子怎么办?”

    秦宇摇了摇头,重新拿起筷子,指尖捏着筷子尖,小心翼翼地挑掉猪蹄上的黑毛。那些细毛又短又硬,粘在猪蹄皮上,得用筷子尖一点点抠才能下来,他的动作慢得像在拆解精密的零件,眼睛紧紧盯着猪蹄,连最细小的一根绒毛都没放过。“倒了多浪费啊,”他把挑下来的毛放在餐盘角落,声音轻轻的,“我外婆以前总说,她小时候饿肚子的时候,能有块红薯都觉得是宝贝,现在有口吃的,哪能随便扔。”他挑完最后一根毛,咬了一小口猪蹄皮,牙齿刚碰到就觉得费劲,嚼了半天都没嚼烂,腥味儿在嘴里散开,他赶紧夹了颗黄豆塞进嘴里,可黄豆没入味,还带着点生豆的涩味,咽下去的时候差点卡到喉咙,“不过这也太难吃了,以后再也不想碰黄豆焖猪蹄了。”

    “那你跟古月老板说啊!”张浩突然拍了下桌子,力道没控制好,餐盘里的米饭粒都震得跳了起来,有的还落在了桌布上,“他做的菜那么好吃,上次我吃他做的红烧肉,连肥肉都不腻!让他给你做正宗的黄豆焖猪蹄,肯定比食堂的强一百倍!咱们周末去‘小巷食堂’,就当给你弥补一下!”

    秦宇眼睛一亮,手里的筷子“啪”地落在餐盘上,脸上的愁云瞬间散了:“对哦!我上次跟老板聊天,说我爱吃猪蹄,他说他最会做黄豆焖的,还说要用东北黄豆泡发!”他掏出手机,屏幕上还留着上次跟古月的聊天记录,“周末咱们就去!要是再吃不到好吃的,我可能真的要跟这道菜彻底绝缘了!”

    周三下午没课,秦宇特意找了个安静的树荫,给古月打了电话。电话接通的瞬间,传来一阵哗啦啦的水声,还有古月温和的笑声:“秦宇啊,是不是想过来吃饭了?”

    “老板,我想跟你约周末的黄豆焖猪蹄!”秦宇的声音带着点急切,“食堂的猪蹄太难吃了,我怕再不吃你做的,以后都不敢碰这道菜了。”

    电话那头的水声停了,古月的声音带着笑意,还夹杂着点黄豆碰撞的清脆声:“没问题!我这就把黄豆泡上,周末你早点来,我选新鲜的前蹄,前蹄筋多,焖出来更糯。你放心,保证让你忘了食堂的‘黑暗版本’,以后还想吃!”秦宇能想象到,古月此刻正站在厨房的水槽边,手里捧着黄豆,嘴角带着笑的样子。

    周日中午,秦宇和张浩早早地就从学校出发,往“小巷食堂”走。初秋的阳光不燥不热,把百年老商业街的梧桐叶染成了浅黄,风一吹,叶子就打着旋儿落在青石板上,发出“沙沙”的轻响,像在跟路人打招呼。街边的小摊上,卖糖炒栗子的大爷正用铁铲翻炒着栗子,甜香飘了一路,混着桂花香,把食堂猪蹄留下的怪味彻底驱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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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巷食堂”的木门上挂着串铜铃,铃身还刻着小小的花纹,秦宇刚推开门,“叮铃——叮铃”的脆响就撞进耳朵,混着屋里飘出来的肉香,暖融融的,瞬间让他心里的期待又多了几分。

    “宇哥,这地方看着就舒服!”张浩探头往里望,眼睛都亮了。暖黄的灯光从天花板上的吊灯洒下来,裹着满屋子的人,熟客们的笑声、餐具碰撞的脆响、古月在后厨切菜的“咚咚”声,混在一起像首热闹的歌。“比食堂强太多了,你看这桌子,擦得锃亮,一点油星都没有,连桌布都是干净的!”

    秦宇笑着点头,拉着张浩往里面走。林悦、苏瑶、赵雪坐在靠窗的固定桌位,桌上铺着苏瑶带来的浅黄色餐垫,餐垫上印着“食味暖心”四个烫金的小字,边缘还绣着小小的黄豆图案,针脚细密,一看就是精心绣的。

    林悦穿件浅紫色的连帽卫衣,胸前印着个卡通猪蹄抱着黄豆的图案,猪蹄的眼睛是黑色的纽扣,看起来憨态可掬;她戴副黑色的圆框眼镜,镜片被屋里的热气蒙上了一层薄雾,她时不时用指腹擦一下,手里攥着个银色的肉质鲜度检测仪,屏幕亮着“待检测”的字样,探头正对着后厨的方向,像是随时准备“验收”美食;帆布包挂在椅背上,包上的碳、氢原子挂件随着她晃腿的动作轻轻摆动,碰撞在一起发出“叮铃”的细响,像两个跳动的小精灵。

    “秦宇!你们来啦!”林悦看见他们,立刻挥着检测仪喊,声音里满是兴奋,“我就知道你们是来吃房东老板做的黄豆焖猪蹄!早上我还特意跟他说,一定要选前蹄,前蹄的筋多,焖出来又糯又弹!”她顿了顿,推了推眼镜,像个小老师一样,“我查了高分子材料相关的食品工艺资料,猪蹄去毛得用镊子一根一根拔,不能用火烧,不然皮会焦,还会产生有害物质,影响口感和健康!”

    苏瑶坐在林悦旁边,穿件米白色的真丝衬衫,袖口绣着浅棕色的猪蹄纹,针脚细细的,不仔细看还以为是天然的纹路;她手里正捧着个透明的玻璃罐,罐子里装着饱满的黄豆,泛着浅黄的光泽,她正用小镊子挑掉里面的小石子和坏豆,动作轻柔得像在呵护宝贝。“我早上特意去粮油店挑的东北黄豆,”她把挑好的黄豆倒进白瓷碗里,“东北黄豆颗粒大,泡发后又软又糯,焖在猪蹄里特别入味,比食堂那种干瘪发柴的黄豆强多了,你看这颗颗都这么饱满。”

    赵雪穿件浅灰色的加绒风衣,里面搭着件米白色的薄毛衣,领口别着枚珍珠胸针,珍珠圆润饱满,在灯光下泛着温润的光;她手里攥着本棕色的速写本,笔尖夹在纸页间,纸上已经勾勒出了猪蹄的轮廓,旁边还画了几颗圆滚滚的黄豆,甚至还在角落勾了个王岛啃骨头的简笔画,画得惟妙惟肖,她自己看着都忍不住笑了。“等会儿猪蹄端上来,我要把大家吃猪蹄的样子都画下来,”她晃了晃速写本,“肯定特别热闹,尤其是王岛哥,上次吃酱骨的时候,啃得满脸都是油,还跟我们抢最后一块,那模样我现在都记得。”

    秦宇和张浩刚坐下,就听见门口传来熟悉的笑声,抬头一看,是王岛和宋玲。王岛穿件浅灰色的棉麻短袖,里面套着件浅黑色的秋衣,秋衣领口有点松,露出里面的浅灰色背心;裤脚卷到膝盖,露出的小腿上还沾着点钓鱼时的泥点,裤腿上还挂着片干枯的水草,显然是刚从江边回来;他手里拎着个小竹篮,竹篮里装着几条小鲫鱼,鳞片闪着银光,还带着淡淡的水汽,“老板,刚从江边钓的,给你加个菜,熬个鱼汤喝!”

    宋玲跟在王岛身后,穿件碎花的棉麻围裙,围裙上还绣着小朵的菊花,手里攥着个印着小熊图案的保温袋,里面装着刚煮好的甜玉米,还冒着热气。“刚在菜市场买的甜玉米,”她把保温袋放在桌上,给每个人都拿了一根,“给大家垫垫肚子,等会儿吃猪蹄更有胃口,这玉米煮了二十分钟,特别甜。”

    王岛走到最靠近厨房的桌位坐下——这是他的老位置,能清楚看到后厨的动静,方便第一时间闻到美食的香味。他咬了口玉米,汁水顺着嘴角流下来,他赶紧用手背擦了擦,笑着对秦宇说:“秦宇,听说你要吃黄豆焖猪蹄?老板做这个最拿手!上次我来吃,一下吃了三块,连骨头缝里的肉都没放过,最后还把汤汁拌了米饭,香得我差点把碗都舔了!”

    “是啊王岛哥,”秦宇接过宋玲递来的玉米,咬了一口,甜丝丝的味道在嘴里散开,心里更期待猪蹄了,“食堂的猪蹄太难吃了,毛没去干净还腥,我跟老板约好,今天来吃正宗的,不然我都要对这道菜有阴影了。”

    正说着,门口的铜铃又响了,周强和李风走了进来。周强穿件深灰色的冲锋衣,拉链拉到胸口,里面套着件黑色的卫衣,卫衣领口还印着个小小的“福”字;他刚坐下就从包里掏出瓶500l的啤酒,放在桌上——没超过餐馆3l的规矩,瓶身上还挂着个小小的开瓶器,“老板,今天做啥好吃的?我从街口就闻着香味了,是不是黄豆焖猪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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