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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56章 丰收庆典,灵谷飘香
    金色的,全是金色的。

    你要是这时候站在后山的高岗上往下看,那景象绝对能把人的眼睛都给晃花了。

    秋风,像是最高明的画家,手里挥舞着那支看不见的巨笔,在这片绵延的群山之间,狠狠地涂抹了一大片耀眼的辉煌。

    原本那几百亩受过灾、差点就废了的田地,现在全都变成了金灿灿的海洋。风一吹,那稻浪就跟真的海浪似的,一波接着一波,从村头一直涌到村尾,发出那种特有的、让人听了心里就发酥的“沙沙”声。

    这就是丰收的声音。

    那是大自然在这个秋天,给予辛勤劳动者最慷慨的回馈。

    而在那片被单独隔开、被阵法笼罩的“灵田”里,景象更是不得了。

    这里的稻子,颜色绝非世俗那种普通的金黄,而是透着一种近乎神圣的玉质感。

    阳光洒下来,不是被反射,而是被那稻谷给吸了进去,再吐出来时,就带上了一层迷离的紫韵。

    每一粒谷子都饱满得像是要炸开,沉甸甸地坠在枝头。那原本傲然挺立的稻杆,此刻都像是负重的勇士,谦卑地弯下了腰,向这片土地致敬。

    那股子香味,已经浓郁到了极致,却丝毫不让人觉得腻歪。

    它不像是什么人工合成的香水味,那种味道,太肤浅。

    眼下这股味儿,带着刚挤出来的醇厚奶香,带着深山幽谷里的不知名花香,还带着一股子纯净到让人想流泪的泥土芬芳。

    风一过,香气就像是一双温柔的大手,瞬间把整个村子都给抱住了。

    只要深吸一口,感觉五脏六腑都被里里外外洗了一遍,连头发丝、连指甲盖缝里都是香的。

    哪怕是平日里最躁动的心,闻了这味道,也都得乖乖地静下来。

    “乖乖嘞,这哪是种庄稼,这简直是在种金子啊!”

    王大伯站在地头,满是老茧的手颤巍巍地伸出去,想要摸一摸那沉甸甸的稻穗,却又像怕给摸坏了似的,临到头又缩了一下。

    直到确定那稻谷结实得很,他才小心翼翼地托起一穗。

    那一瞬间,浑浊的老泪那是止不住地往下掉,顺着那纵横交错的皱纹,滴进了脚下的泥土里。

    他种了一辈子地,面朝黄土背朝天,把腰都给累弯了,吃了一辈子的苦,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的收成。

    以前这片地,那是有名的贫瘠,也就是能打个几百斤粮食,还得看老天爷赏不赏脸,稍微来个旱涝灾害,那就是颗粒无收,全家跟着喝西北风。

    可现在?

    您瞅瞅这一亩地里长出来的东西,密密麻麻,沉得压手!

    看着比以前三亩地加起来还要多!

    而且这成色,这卖相,晶莹剔透得跟艺术品似的,傻子都知道那是稀世的好东西。

    “大伯,别光顾着看了,吉时到了,咱们得动手了!”

    就在王大伯感动得快要跪下谢天地的时候,一个清朗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林霁穿着一身干净利落的青布短打,脚踩着千层底布鞋,头上系着个白毛巾,看着那叫一个精干帅气。

    阳光打在他侧脸上,勾勒出硬朗的线条。

    他手里拿着一把磨得锃亮的镰刀,刀锋上寒光闪闪,但他脸上却是藏不住的、发自内心的笑意。

    那是农民看到庄稼成熟时,最纯粹的笑容。

    “好!动手!动手!”

    王大伯猛地回过神,狠狠地擦了一把脸上的泪水,似乎是要把那些年的苦难都给擦掉。

    他深吸一口气,扯着那已经有些嘶哑、却中气十足的嗓子,对着身后那乌压压、早就等得望眼欲穿的人群,用尽全身力气大吼了一声:

    “老少爷们儿们!开镰咯——!”

    这一嗓子,就像是发令枪,瞬间引爆了积蓄已久的热情。

    “得令嘞!”

    几百号人呼啦啦地就下了地,红的衣,蓝的裤,瞬间点缀在金色的稻海里。

    “刷!刷!刷!”

    那是镰刀利索地割断稻杆的声音。

    清脆,利落,带着一种独特的节奏感,如同千万把乐器同时奏响。

    虽然林霁早就斥巨资引进了小型的高效收割机,效率比人工高百倍,但这第一镰,必须要人亲手去割。

    这是规矩,是传承。

    这是对土地给予馈赠的一份最庄重的尊重。

    只有手掌感受到了稻杆断裂时的震动,那份丰收的喜悦才能顺着血脉,真切地流进心窝子里。

    至于灵田那边,林霁没让别人碰。

    他自己带着铁牛,还有几个村里手里活儿最细、性子最沉稳的老把式,小心翼翼地脱了鞋,光着脚丫子踩进那松软的泥土里去收割。

    这“紫玉灵谷”金贵得很,那不仅是粮食,更是这片天地灵气的结晶。

    每一粒都不能浪费,每一刀都要割得稳稳当当,哪怕是震落了一颗谷粒,林霁都得心疼半天。

    铁牛平日里大大咧咧,但这会儿却像是做绣花活儿一样,大气都不敢喘,弯着那如小山般壮硕的脊梁,一丝不苟地操作着。

    倒是饭饭这家伙,今天出奇地勤快。

    它也没人教,许是闻到了那股子让熊无法抗拒的灵气,自己就屁颠屁颠地钻进了地里。

    那黑白团子在割剩下的稻茬里到处乱窜,像个滚动的汤圆。

    只要看到地上有掉落的谷穗,它那小圆耳朵就一抖,立马用嘴小心地叼起来,然后迈着内八字的小碎步,屁颠屁颠地跑到林霁跟前。

    它直起身子,两只前爪扒拉着林霁的背篓边缘,邀功似地把那谷穗往里一放。

    放完还不够,还得扬起那圆滚滚的大脑袋,“嘤嘤”叫两声,然后得意地扭扭那毛茸茸的大屁股。

    那意思是:看见没?本熊也是劳动力!快夸我!

    “你看这饭饭,都快成精了,知道这是好东西,一粒都不肯糟践!”

    “哈哈哈,那是,也不看它是跟谁混的!跟着咱们霁娃子久了,那是猪都能上树,何况是个国宝熊猫!”

    “瞧它那得意样,这是等着晚上加餐呢!”

    地里头全是欢声笑语,玩笑声、号子声此起彼伏。

    那种丰收带来的巨大喜悦,有着无与伦比的治愈力,把之前那场风波带来的阴霾、焦虑、恐慌,统统冲刷得干干净净。

    就像是一场大雨过后的天空,蓝得透亮,一点渣都不剩。

    这一忙活,就是整整一天。

    从日上三竿一直干到暮色四合。

    等到太阳落山,余晖将整个溪水村染成一片暖橘色的时候,那偌大的晒谷场上,已经堆满了像小山一样的粮食。

    这还仅仅是没脱壳的稻谷,就已经堆得让人连路都不好走了。

    而在旁边,还有那一筐筐从别的地里、大棚里现摘下来的蔬菜瓜果。

    那红玉番茄,个个都有拳头大,红得透亮,皮薄得仿佛一弹就破,甚至能看清里面流动的汁水;

    那水果黄瓜,翠绿得像上好的翡翠雕出来的,顶花带刺,看着就那么脆生;

    还有那一个个足有几十斤重、如大磨盘一样的大冬瓜,表皮上挂着层白霜,看着就敦实喜人……

    堆满了!

    真的堆满了!

    村里的仓库早就塞不下了,甚至连带着把村小学的操场都给临时征用,全都铺上了油布,堆满了丰收的果实。

    空气中弥漫着植物成熟的甜香,浓郁得化不开。

    为了庆祝这场溪水村历史上史无前例的大丰收,林霁早就发了话,今晚不计成本,要办一场盛大的丰收庆典!

    这不仅是自己村里人的狂欢,他还要把所有在困难时期帮过溪水村的人、所有一直支持他们的朋友,全都请来热闹热闹。

    酒席就摆在村口那最为开阔的打谷场上。

    露天的,没那么多讲究,但气势一定要足。

    林霁大手一挥,直接连摆了五十桌!

    那种咱们农村特有的大圆实木桌,一溜儿排开,颇为壮观。桌上铺着大红的一次性塑料台布,四周围着红红火火的塑料凳子,在灯光下看着就透着一股子喜庆劲儿。

    全村的男女老少,这会儿没一个闲着的。

    村里的妇女们全都自发上阵了。

    大盆里哗啦啦的水声,是她们在洗菜;案板上咚咚咚的节奏,是她们在切肉。

    那动作麻利得就像是在演杂技,说说笑笑间,一大盆食材就处理得井井有条。

    露天搭建的临时厨房里,那几口特大号的大铁锅,。

    这次掌勺的主厨,依然是林霁本人。

    虽说如今也是身家不菲的大老板了,但他一点架子都没有。

    更重要的是,他这手出神入化的厨艺,早就把全村人的嘴给养刁了,哪怕去县里的大酒店请个大厨来,大伙儿恐怕都觉得不对味。

    这种大喜的日子,这团圆饭,必须得这娃子亲自做,那味道才正宗!

    “刺啦——!!”

    随着一声爆响,林霁手里的铁铲一翻。

    一大盆切得方方正正、肥瘦相间的极品五花肉滑入锅中。

    那香味瞬间就像是一颗炸弹爆开,霸道地窜了出来,顺着风能飘出二里地去。

    围在锅灶边等着看热闹的那些小皮猴子们,一个个眼睛瞪得溜圆,喉咙咕噜咕噜直响,馋得口水都要流到脚面上了。

    “好香啊!林叔叔做的红烧肉最好吃了!”

    “去去去,小馋猫,一会儿上桌了管够!”林霁笑着把几个想偷吃的孩子赶开,手里的动作却丝毫不停。

    今天这菜,全是用自家地里刚摘下来的新鲜货做的,那就是两个字——讲究!

    那番茄炒蛋,红黄相间,色泽诱人,甚至根本不用放糖,光是那番茄自带的甜味,就能把人的舌头给化了,酸甜适口,开胃得很。

    那清炒时蔬,哪怕只放点油盐,大火快炒,吃起来也是脆嫩爽口,鲜甜多汁,比外面的大鱼大肉还要抢手百倍。

    但这还不是重头戏。

    最绝的,是那一锅用柴火灶特意闷煮出来的米饭。

    那可不是普通的米饭,林霁在里面特意掺了一点刚收上来的“紫玉灵谷”。

    虽说只掺了一小部分,但这威力简直大得吓人。

    当时林霁掐着时间,大喝一声:“开锅!”

    锅盖猛地一掀开。

    好家伙!

    刹那间,一股肉眼可见的白色蒸汽,像是一朵微型的蘑菇云一样,腾地一下升腾起来,直冲云霄。

    紧接着,一股无法形容的奇异香味,霸道地不讲任何道理,直接把旁边那炖肉的浓香、炒菜的油香,统统都给压下去了!

    那是一种纯粹的谷物之魂在燃烧的味道。

    在场的所有人,不管男女老少,也不管正在干嘛,全都在这一瞬间停下了手里的动作,齐刷刷地看向那口大锅。

    然后,大家极有默契地、情不自禁地同时咽了口唾沫。

    这米饭,一颗颗晶莹剔透,仿佛是用上好的羊脂白玉雕琢而成。而那几粒混在里面的紫玉灵米,更是闪闪发光,透着紫色的流光,就像是一大碗珍珠里,漫不经心地撒了一把极品紫宝石。

    看着就贵气逼人!

    这时候,各路贵宾和客人们,也踩着点儿,陆陆续续都到了。

    云雾酒厂的厂长赵德柱那是第一个到的。

    这胖子那是真不把自己当外人,开着一辆大皮卡,风风火火地冲进村,车斗后面拉的全是厂里压箱底的好酒,那酒坛子垒得老高。

    他一跳下车,满面红光,一见面就咧着大嘴笑,那肥脸上的肉都在激动地颤抖。

    “林老弟!恭喜!恭喜啊!”

    赵德柱上来就是一个熊抱,拍得林霁后背邦邦响。

    “我看这阵势,今年的收成这是要炸啊!老哥我可是把看家底的好酒都拉来了,今晚不醉不归!”

    紧接着,是镇上的领导,甚至连县里的头头脑脑也闻讯赶来了。

    现在的溪水村可是全县的明星村,是乡村振兴的重点扶持对象,这丰收庆典,那就是实打实的政绩,谁不想来沾沾喜气?

    而最让大家惊喜,也是让这场面瞬间提升了一个档次的,是霍家的人来了。

    虽然霍老爷子和霍英杰事务繁忙没能亲自到场,但霍家那位地位极高的大管家陈伯,竟然带着车队来了!

    这可代表了霍家的脸面!

    陈伯一身唐装,精神矍铄,坐着专车缓缓驶入。

    他代表霍家老爷子和霍英杰,不仅送来了一份厚厚的贺礼,更让人抬出了一个被红绸布盖着的金丝楠木大匾。

    红布一掀,上面龙飞凤舞地写着五个烫金大字——“天下第一村”!

    这面子,给得那是足足的!

    村民们哪见过这阵仗,一个个挺直了腰杆,只觉得脸上有光,荣耀极了。

    夜幕降临,天彻底黑下来了。

    打谷场上亮起了几百盏灯泡,把这里照得比白天还亮,恍如白昼。

    五十桌流水席,座无虚席,连过道里都加了板凳。

    那喧闹声,划拳声,碰杯声,还有孩子们的嬉笑打闹声,汇聚成了一股巨大的声浪,仿佛把这沉睡的大山都给吵醒了。

    林霁看火候差不多了,他擦了擦手,解下围裙,端着满满一杯酒,走到了场地最中间搭建的一个简易高台上。

    他没穿那种城里人的西装革履,还是那一身简单的衣服,稍微沾了点烟火气。

    但此刻,站在聚光灯下,那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精气神,那种自信与淡定,让他在这一刻比任何国际巨星都要耀眼夺目。

    他只是轻轻举起手。

    “各位!”

    林霁的声音不大,甚至带着一丝沙哑,但透过麦克风,清晰地、沉稳地传到了每一个人的耳朵里。

    奇迹般的,全场近千人,瞬间安静了下来,只剩下远处偶尔几声虫鸣。

    所有人的目光,都炙热地聚焦在这个年轻人的身上。

    就是他,带着大家把穷窝变成了金窝。

    “这第一杯酒,我敬大家!”

    林霁环视四周,目光扫过每一张熟悉的脸庞。

    “敬老天爷赏饭吃!敬咱们这片好山好水!更敬在座的每一位乡亲,是你们的一滴滴汗水,是你们不分昼夜的劳作,硬生生地把这片曾经贫瘠的土地,浇灌成了今天的金山银山!”

    这话说到了大家心坎里。

    好多老人的眼眶红了。

    说完,林霁没有任何废话,一仰脖子,把那满满一杯高度白酒一饮而尽。

    那叫一个豪爽!

    “好——!!”

    底下的叫好声简直要把天给震塌了,掌声雷动,经久不息。

    “接下来,咱们不说虚的,咱们来点最实在的!”

    林霁放下酒杯,脸颊微红,眼中精光爆射。他大手猛地一挥。

    “把东西抬上来!”

    只见几个年轻力壮、光着膀子的小伙子,哼哧哼哧地从后台抬上来好几个大号的铝合金皮箱子。

    看那吃力的样子,就知道分量不轻。

    “砰!砰!砰!”

    箱子重重地放在桌上。

    在所有人屏住呼吸的注视下,林霁走过去,一把掀开了箱盖。

    这箱子一打开。

    在场所有人的呼吸都在这一刻停滞了,仿佛空气都被抽空了。

    钱。

    全是钱。

    一摞摞、红通通的、崭新的百元大钞!

    就那么整整齐齐、密密麻麻地码放在那里,在刺眼的灯光下,散发着一种让人无法抗拒、甚至让人头晕目眩的迷人光泽。

    那种淡淡的油墨香味,在这一刻,竟然比饭菜还要香甜。

    这是今天卖菜的现款,还有之前云雾酒厂急吼吼送来的第一笔预付款,加上网上预售到账提取出来的资金。

    加在一起,足足有好几百万的现金!

    在这个移动支付盛行的年代,几百万数字可能没啥感觉,但当它们变成实打实的纸钞,就那么赤裸裸地像砖头一样堆在那儿时。

    那种视觉冲击力,是毁灭性的。

    它比任何豪言壮语都要来得直接,来得震撼,来得让人血脉偾张!

    许多老人活了一辈子,做梦也没见过这么多真金白银堆在一起啊!

    现场静得连根针掉地上都能听见。

    紧接着,是一阵倒吸凉气的声音。

    “这就是咱们合作社,今年的第一笔分红!”

    林霁的声音再次响起,带着一种要把屋顶掀翻的力量。

    “今天,咱们不搞转账,咱们就当场发钱!发现金!”

    “谁家种了多少地,谁家出了多少力,咱们都有一本账,记得清清楚楚,一分都不会少!”

    “这钱,是大家应得的!是咱们凭本事从地里刨出来的!”

    林霁拿起一捆钱,高高举起:

    “王大伯!您是村长,也是咱们合作社的元老,这第一笔钱,您来领!”

    人群自动分开一条道。

    王大伯此时手抖得像是在弹琵琶,脚底下像是踩了棉花,一步三晃,晕乎乎地走上了台。

    当林霁把那足足五万块钱——那沉甸甸的五块红砖头,塞进他怀里的时候。

    这倔强了一辈子的老头子,那是真的绷不住了。

    他那双像枯树皮一样、满是裂口的手,死死地抱着钱,力气大得指节都发白。

    他张着嘴,却发不出声音,只是浑浊的眼泪哗哗地往下流,打湿了胸襟。

    五万块啊!

    这可是五万块现大洋啊!

    以前累死累活种一年地,刨去吃喝化肥种子,能剩下两千块就不错了,那还得算计着花。

    这才几个月?

    这就分了五万?而且这还是第一笔?!

    “霁娃子……大伯……大伯这辈子……值了!真的值了啊!”

    老村长颤抖着,哭得像个孩子。

    台下的乡亲们也都红了眼眶,那是感同身受的喜悦和激动。

    随着会计拿着账本,那一个个熟悉的名字被念出来,一户户人家兴高采烈地上台领钱。

    这一幕,简直比春节还要热闹百倍。

    有的小伙子拿到厚厚一沓钱,兴奋得直接在台上翻了个跟头,冲下来抱着自家羞红了脸的媳妇原地转圈圈;

    有的白发苍苍的老大爷,双手捧着钱,对着苍天和土地就是一个长跪磕头,嘴里念叨着感谢;

    有的胖婶子一边数钱,一边笑出了猪叫声,嘴都合不拢,把假牙都要笑掉了。

    这是最真实的快乐。

    这是最朴实的心愿。

    他们的要求从来不高,只是希望能吃饱穿暖,不再为了孩子的学费发愁,手里有点余钱,过上个像样人的日子。

    而今天,就在这个夜晚,林霁帮他们实现了。

    看着这一幕幕真情流露,站在远处举着手机正在直播的粉丝们,直播间里的观众们,此刻也彻底不淡定了。

    弹幕像是暴风雪一样疯狂刷屏:

    “呜呜呜,不知道为什么,我这辈子第一次看人发钱看得这么激动,哭死我了!”

    “这就是所谓的“先富带动后富”吗?太感动了!林哥真男人!”

    “那些钱对于城里人可能也就是个首付、是个包,但对于他们,那是命,是尊严,是全家的希望啊!”

    “这就是我想象中的大国小民,这就是这片土地上的生命力!林老板牛逼!”

    就在气氛达到最高潮,所有人都在欢呼雀跃的时候。

    不知道是谁在人群里扯着嗓子喊了一声:

    “乡亲们!咱们如今这日子,是谁给的?咱们得谢谢霁娃子啊!他是咱们的大恩人!”

    这一嗓子,就像是在火药桶里丢了个火星子。

    “对!谢谢林哥!”

    “没有林哥,哪有今天!”

    “林哥万岁!”

    群情激奋之下,不知道是哪个激动过头的小伙子带头冲了上来,一把抱住了林霁的腿。

    还没等林霁反应过来,紧接着,五六个身强力壮的庄稼汉呼啦啦全冲了上来,不管不顾,七手八脚地就把林霁给高高地抬了起来。

    “一、二、三!起!”

    林霁只感觉身子猛地一轻,整个人就像是一只大鸟,被高高地抛向了空中。

    失重感猛烈袭来。

    但林霁心中并没有丝毫的恐惧。

    他在最高点停滞的一刹那,看着头顶那浩瀚无垠的星空,繁星点点,仿佛也在眨眼庆祝。

    低下头,看着

    灯光照亮了他们的脸,也照亮了他们的心。

    这一刻,林霁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富有的人。

    不是因为那些成堆的现金,不是因为那些金贵的灵米。

    而是因为这份沉甸甸的、毫无保留的信赖。

    是因为这份比金子还要珍贵、比美酒还要醇厚的人心。

    欢呼声响彻云霄,在山谷中久久回荡,久久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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