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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56章 一个举着枪的愣头青?
    她目光斜着扫他,带着几分调侃,几分试探。

    李寻心里咯噔一下——这姐,两年没见,眼神都不一样了。

    以前是横,现在是…有点深。

    吃完那饭,他带着三个姑娘,收拾利索,直奔猎队集合点。

    大山里的猎,最重要的是啥?

    不是猎物多少。

    而是——听话。

    来这的人,十个里八个是半吊子,连枪都拿不稳。真正能靠得住的,掰着手指头都数得清。

    人一多,最可怕的不是熊,不是狼,是人自己。

    雪地里,一踩咔吱响,是野猪?是鹿?还是……一个举着枪的愣头青?

    去年就有一个,紧张得一枪崩了邻村的崽子。

    没人笑话他。

    因为大家都懂——人吓到极点,真啥都能干出来。

    他抬眼,望向远处山影。

    风在刮,雪在落。

    真正的猎,还没开始呢。

    队部前头那片空地,人挤人,跟赶集似的。

    新分到枪的家伙们三五成群,熟的聚堆儿瞎唠,不熟的也硬凑,找个旮旯听人讲段子解闷儿,生怕冷场了显得自己没人缘。

    气氛倒不差,一个个乐呵着。

    为啥?大围猎一开,家里就能分肉!打得多,今儿饱吃一顿,剩下那点儿留到年根底下,还能熬一锅骨头汤,香得隔壁娃子扒墙头。

    “诶哟,那不是大寻吗?咋还带了个姑娘来?”

    “小点声!你没瞧见他后头那位?林青!”

    “我去,那不是上回跟神仙似的,一个人单挑三头野猪的林青?”

    “她回来了?!真没骗人?”

    周围嗡嗡的议论声跟炸了窝的蜜蜂似的,林青却啥也没说,就抱臂站着,嘴角一扯,冷哼一声。

    早习惯了,背地里嚼舌根的人多了去了,她连眼皮都懒得抬。

    秀秀和小妮子就不一样了,被这么多人盯着看,俩丫头脸都烫了,手脚没处放,低着头恨不得钻地缝。

    李寻倒不慌,目光在人群里扫一圈,专找那些“半桶水”猎户。

    比如西边老周家那小子,比他小两岁,也总扛狗上山,可每次回来,人比狗还蔫,狗比人还瘦——纯属跟着凑热闹,连个兔子毛都没摸到。

    狗也懒得动弹,明显是被惯坏了,溜边儿摸鱼干惯了。

    现在敢带狗上山的,基本都是老家伙,腿脚不行,跑不动山了。

    年轻后生没人带,技术断了档,能靠的就剩下自己摸爬滚打。

    李寻心里直叹气,寻思着山上能不能撞上别的屯子有名的老把式,哪怕沾点运气也成。

    这时,老叔慢悠悠晃过来,一脸堆笑:“你小子跟这丫头,这次就是咱队的台柱子!多打点,别藏着掖着,我这脸面全靠你们撑着了!”

    李寻心里门儿清——老叔哪是图猎物?就是想在别屯儿面前抖一抖,谁家猎物多,谁家就硬气,娶媳妇都抬得起头。

    名声好,将来自家小子分工、娶媳妇,都能少点磕绊。

    他翻了个白眼:“老叔,您这是让驴拉磨,还不给吃草呢!平时缴三成,今儿直接砍一半,真当咱们是血汗牲口?”

    老叔一听就炸毛:“你敢撂挑子?我告诉你,你想让秀秀挂上猎户名头,我就这一回机会帮你张嘴!你要是蔫了,我当场抽你!”

    李寻立马换脸,一拍胸脯:“放心!有林青姐压阵,咱队今天猎物能堆成山!不信你瞪大眼瞧着!”

    老叔气得直乐:“行啊,你小子脸变得比六月天还快!回头没打到,看我不扒你皮!”

    林青听了这话,忍不住瞄了秀秀一眼:身子骨是结实,可这眉眼儿水灵得像朵刚掐的花,真能开枪打野?怕不是连枪都端不稳?

    秀秀正好抬头,对上她眼神,不躲不避,反而咧嘴一笑,自信得不行。

    上过几次山,多少摸出点门道。

    不敢说精通,但套圈打伏、估风向、看粪便,她自个儿都觉着能当半个师父了。

    加上自己这手准头,今天拼了,也不能让李寻被人说“媳妇拖后腿”。

    两人眼神刚碰上火药味儿,小妮子在旁边急得原地转圈,差点跳脚。

    凭什么?!姐姐能上山,她就不能?

    明明她才是头一个跟着姐夫翻山的,天天跑得腿肚子抽筋,连饭都顾不上吃!

    怎么轮到分配猎户名额,没人提她一嘴?

    她委屈得眼圈都红了。

    ——我才是那个天天跟在后头捡粪、背枪、爬悬崖的人啊!

    眼瞅着时辰到,老叔赶紧窜前头,跟队部那帮人一起喊规矩,啰嗦得跟念经似的:“发现猎物再开枪!千万不准瞎打!打中人你全家去吃牢饭!”

    李寻耳朵都起老茧了。

    心说:这破事念叨八百遍,要真按这节奏走,等你念完,山下野猪都生三胎了!

    他撇撇嘴,打了个哈欠,心里盘算着:这破地方,真该让野兽自己来选猎人。

    其他人听得眼睛发亮,一个个跟打了鸡血似的,恨不得立马冲进山里。

    白捡的肉啊!不用票不用钱,动动手就能揣回家,谁不乐意?

    李学武最后又拍了两下桌子,把气氛推到顶点。

    会散了。

    “小寻子,咱们去哪儿溜达?”

    林青在外头待了两年,对村边的野物分布有点懵,就顺嘴问了句。

    李寻蹲在地上抠了会儿雪,抬头说:“去村东头太平沟吧,那儿东西多得很。”

    “为啥?”林青问。

    “你没瞧见那片林子底下脚印密得跟织毛衣似的?没十来头鹿,能弄出这动静?”李寻咧嘴一笑,“今儿咱们顺手掏两只梅花鹿,回头涮锅子,蘸辣碟,香得能把人魂儿勾走。要是再弄根鹿鞭泡酒,嘿嘿……”

    站他旁边的秀秀一听,眼睛立马瞪圆了。

    ——这玩意儿也敢提?昨天刚躺了一天床,连尿都得人扶,还补?再补她怕是得送他去见阎王!

    雪地里踩得咯吱响,走走停停,半天没瞧见大动静。

    李寻提不起劲儿,嘴上唠叨:“这破地方,野物都跑哪躲着了?”

    倒是林青眼尖,瞅见两只沙半鸡在灌木丛里扑腾。

    她和秀秀对了个眼,二话不说,“砰砰”两枪。

    两人都揣着独头弹,压根没带霰弹——冲着大猎物来的,哪有工夫管小杂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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