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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总让我想起身边许多人的相处,一旦圈子里冒出某个格外耀眼的存在,他便立即成了众人暗地里瞩目的焦点。
大家会不自觉地留心他的一举一动,揣摩他的情绪起伏,甚至暗自期盼哪天能瞧见他失意的模样。
“你试试这鸭肠,”
赵肉丝将盘子往对面推了推,“这家店的我最爱,新鲜爽脆,辣度也调得正好。
要是你觉得太冲,蘸点醋也好吃——我常这么吃,先尝原味,再加醋,一盘菜吃出两种风味,算不算会过日子?”
她说着已向老板要了瓶醋来,像是担心沈天明受不住那层红油裹着的猛辣。
其实沈天明向来嗜辣,对酸味也来者不拒,这盘爆炒鸭肠在他看来辣劲尚且不足,哪里还需要醋来调和。
但辣与酸交替入口的吃法,倒确实别有滋味。
“看来咱俩口味挺投缘,”
沈天明笑了笑,“我虽然不是本地人,但吃辣从没输过,连吃醋的本事也不小。
听说你们这儿火锅出名,我每次来都点特辣锅。”
提到家乡的火锅,赵肉丝眼睛倏地亮了起来。”我就知道总有外地人也懂辣锅的好,牛油熬得香浓滚烫,哪是清汤能比的?”
她语气里带着几分得意的认同。
话匣子一开,话题便从工作琐事滑向了更轻松的方向。
赵肉丝忽然扬手叫来服务员,添了两瓶啤酒。
“没看出你还喝酒,”
沈天明有些意外,“以为你们这行的姑娘大多不碰这些。”
赵肉丝眨了眨眼,没说话。
等酒瓶上了桌,她随手抽了支筷子,利落地撬开两个瓶盖。
那动作熟练又干脆,看得沈天明微微一怔——这手法虽不稀奇,但出现在她这样看似纤柔的姑娘身上,多少有些反差。
他忍不住轻轻鼓掌:“真有几分豪爽劲儿。
该不会连烟也抽吧?”
赵肉丝满上一杯酒,仰头饮尽,然后摇了摇头。”烟可不碰,伤皮肤,味道也难闻。
你想抽的话随意,别朝着我吐烟圈就行。”
沈天明清了清喉咙。
他虽会抽烟,却谈不上有瘾,非必要场合从不随身带烟——比如此刻,他身上连一支也没有。
“没带。
我其实很少抽,只是偶尔压力太大时,才会点一根松缓精神。
说来奇怪,这东西倒真能叫人定神。”
他自己也琢磨不透抽烟究竟好在哪里,可那股吞吐之间的节奏,似乎真能抚平心绪。
是呼吸的韵律在起作用吗?
肉丝点点头:“那就好,我也不抽。
快吃吧,今晚耽搁你太久了,再晚回去怕影响你休息——你在樱花国这些天肯定没睡好,今天是我冒昧了。
**这杯**了,就当赔个不是。”
**赵肉丝雅仰头饮尽杯中啤酒,姿态熟练,像是常与酒打交道的人。
沈天明笑道:“你们那儿的姑娘似乎都挺爽快?看你喝酒这气势,身边朋友大概也都如此吧?”
肉丝看了眼空杯,忽然打了个响亮的酒嗝。
她脸颊霎时泛红,急忙抬手掩住嘴,这才后知后觉露出些赧然。
沈天明忍不住轻笑。
女孩子害羞的模样确实好看,那层薄红晕染开来,竟有几分娇憨。
“抱歉,喝急了……我每次吃夜宵总想喝两杯。
起初怕第一次见面太随意吓着你,后来听你说也爱火锅,我就想——爱火锅的人多半不讲究那些虚礼,一高兴就……”
沈天明摆摆手。
他并不介意,打嗝不过人之常情,何分男女?只是觉得那模样生动,才笑出了声。
“没事,是我不够周到。
笑是因为觉得可爱,绝无嘲笑之意。
来,我敬你一杯,初次见面,愿往后合作顺利。”
他也举起酒杯。
啤酒其实非他所好,入口像汽水,还胀腹。
但头回和女生吃宵夜,总不能开口就要白酒。
不过沈天明确有试探赵肉丝酒量的念头——纯粹觉得有趣。
或许能交个朋友呢?网上都说她性格像男孩子,爽朗宜称兄弟。
加上她家乡火锅出名,若真成了朋友,往后寻味也有了靠谱向导。
“你家乡的街上是不是每走几步就有一家火锅店?我这么说可能夸张了些,都是网上看来的。
听说你们那儿的人一日三餐都能吃火锅,而且从来不用鸳鸯锅?”
沈天明抿了口酒,眼里带着好奇。
其实他只是想找些话头,既然两人都爱火锅,拿这个开场再合适不过。
火锅真是样奇妙的东西,走到哪儿都能见到,似乎没有哪座城市能缺了它。
肉丝轻轻点头。
每走一米就有一家店?那倒不至于。
不过每隔百来米,确实总能看到一两间火锅招牌,这点不假。
“我不清楚别人怎么吃,但到了冬天,我总会点个鸳鸯锅。
喜欢用清汤煮些蔬菜,觉得冬天这样吃既暖胃又不腻。
你也可以试试。”
沈天明应了一声。
说起来,他吃火锅似乎从未选过清汤。
那会是什么滋味?他在心里琢磨,大概就像清汤涮羊肉那样淳淡吧。
“等这部戏拍完,带我去你家乡尝尝地道的火锅,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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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肉丝一听,眼睛顿时亮了,连连点头。
她向来热情,自己觉得好的东西,总恨不得让身边人都体验一回。
她一手拍着胸脯,嘴里还咬着半截虾尾,含混却认真地说:
“包在我身上!保管让你吃好喝好。
我们那儿好玩的地方也多,肯定给你安排得满满当当。”
沈天明不由笑了。
这朋友,看来是交定了。
等《花园城三公主》杀青,他就打算向杨老板申请一段假期。
他这人一向随性,接戏全凭兴致。
人生一世,钱哪赚得完,不如多留些时光给自己,看看世界。
挣钱最初的念头,不就是为了活得自在些么?
“时间不早了,快吃吧。
待会儿我送你回去,这么晚,你一个人不安全。”
沈天明瞥了眼手机,已近凌晨一点。
作为男生,总不能让女孩子独自叫车。
赵肉丝脸颊微热,轻轻点头。
她本没打算让他送,家其实就在附近。
可不知为何,听他这样说,她竟一点也不想推辞。
龙虾宴散,沈天明离席片刻的工夫,赵肉丝已悄然结清了账单。
回到桌边,他面上掠过一丝窘迫。
虽是对方提议的宵夜,但在他的观念里,男女同行,理当由男方承担开销。
他原是看她吃得专注,才特意寻了空隙离席,未料这姑娘心思活络,竟趁这个空当抢先付了账。
沈天明抬手揉了揉后颈,笑得有些无奈:“好吧,看来这次是你赢了。
下次一定让我来——我先送你回去,车就在附近。”
赵肉丝却轻轻摇头:“吃多了,想走走。
我家就在前面,不远……你要是愿意,陪我走一段?”
沈天明抬眼望了望沿河的路。
散步自然无妨,只是这“不远”
究竟是多远,他心中并无把握。
“前面就剩龙景花园一个小区了吧?”
他对这一带街道了如指掌,几乎成了活地图。
赵肉丝点头。
确实只是两公里左右的路程,慢慢走也不过二十分钟。
正因不会耽搁他太多时间,她才敢这样提议。
两人于是沿河缓步而行。
她垂眸看着自己的鞋尖,手袋在指间轻轻晃荡;他则将手插在衣兜里,目光落在前方的夜色中,只偶尔用余光瞥向身侧的人。
寂静漫开片刻,沈天明正想寻个话题,前方陡然传来一声短促的惊叫。
两人同时收住脚步,对视一眼——深夜里这样的声响,多半不是好事。
“在那边。”
赵肉丝耳力极准,立即指向东南侧的树影深处。
沈天明点头,二人同时朝那方向奔去。
一道黑影就在这时从岔路猛地窜出,掠过他们眼前。
“抢、抢劫啊!包里是救命的钱——我要送医院的钱啊!”
一个年轻女孩踉跄追在后面,哭声嘶哑,高跟鞋却让她根本迈不开步子。
沈天明瞬间明白过来。
他将几乎瘫软的女孩扶到赵肉丝身边,匆匆丢下一句“帮我照看她”
,人已朝着黑影消失的方向疾追而去。
女孩的哭声在夜色中显得格外无助,泪水模糊了视线,让她根本看不清眼前人的模样。
可这深更半夜的,除了他们,她还能相信谁呢?她只好用力点头,随即将脸更深地埋进膝盖里,肩膀不住地颤抖。
沈天明的身影如箭般射出,几乎拿出了冲刺的极限速度。
前方那抢包的人年纪看来不小,体力明显不济,没跑出几分钟,就被沈天明从后赶上,一脚狠狠踹在臀上。
那人踉跄扑倒,还在地上翻滚了几圈。
钱包脱手飞出,滑落到路旁。
沈天明此刻顾不上理会地上的人,首要目标是夺回钱包。
可奇怪的是,这抢匪与寻常贼人不同——寻常人此刻早该仓皇逃窜,他却像命根子被夺似的,一见沈天明要去捡钱包,竟不顾一切地扑压过去,用整个胸膛死死将钱包护在身下。
沈天明心中诧异,又是一脚踹向那人肩头,想将他踢开,对方却纹丝不动,仿佛焊在了地上。
就在这时,身后传来了警笛声。
沈天明回头望去,心想多半是赵柔斯报了警,来得倒挺快。
他单膝跪地,一手便将那人的双腕反拧到背后,牢牢制住。
“蠢货。
刚才要是扔下钱包跑了,今晚兴许还能在外头逍遥,何必非去局子里蹲着?你就这么要钱不要命?”
趴着的人从鼻子里哼出一声,毫无悔意,反而恶狠狠地啐道:“你懂个屁!等你穷到老子这份上,怕是比老子还不如!”
这话听得沈天明心头火起。”是,我是不懂。
可我至少懂两点:第一,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第二,你这是专挑软柿子捏。
有本事你去抢个壮汉试试?再说,那里面是人家姑娘救命的钱,是要送去医院给母亲动手术的,你知不知道?”
……
警察已快步走近。
那男人顿时变了脸色,趴在地上连声讨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