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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过去了三天。
五爷被安葬在刘家庄西北的小土坡上。
刘老爷是个心善的人。
五爷不过是他庄子上一个养马的老乞丐,按理说随便找块荒地埋了便是,没人会说什么。
但五爷在庄上养了几年马,兢兢业业,不曾偷过一日懒。
刘老爷念着这份情,又看在叶修的面子上,便让人在自家田地的边上划了一块地,给五爷做了坟头。
否则,五爷连个埋骨之地都没有,只能扔到乱葬岗去。
叶修买了一口棺材,又花了点银子,给五爷简单地办了身后事。
下葬这天,大家基本都来了,连刘管家都来了。
他穿着一件靛蓝色的长袍,头发比五年前白了不少,脸上的皱纹也深了。
这五年,他老了很多。
秋收、春耕、庄上的大小事务,一样样压在身上,年年如此,月月如此,人哪有不老的。
他站在坟前,手里拎着一瓶烧刀子。
那是他特意让人从镇上带回来的,花了十几文钱,不是什么好酒,烈得呛嗓子,但五爷生前爱喝这个。
刘管家将酒水洒在坟前,叹道:
“你这老东西,以后不用吃那么多苦了。
下辈子,投生一个好人家吧。”
他顿了顿,又道:
“下辈子别当叫花子了。
找个好爹妈,读几年书,考个功名,娶房媳妇,生几个娃,安安稳稳过一辈子。”
言罢,他眼眶微红,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泪花。
这五年,刘管家和五爷处得不错。
闲的时候,两人常坐在一起喝两盅。
两人能从天南聊到地北,从庄稼聊到年景,从庄子上的琐事聊到外面的世道。
毕竟,五爷是个叫花子,走南闯北,见识不少,跟谁都能聊上几句。
如今,那个陪他喝酒的人却没了。
刘管家站起身,叹了口气,用袖子擦了擦眼角,转过身来。
他看见叶修站在一旁,便朝着叶修走来。
叶修随身带了一块木板,在上面写道:
“刘管家,我替五爷多谢你。
要不是你跟老爷说了,不然也没有这块坟地。”
刘管家摆了摆手,苦笑道:
“都是苦命人,能帮一把是一把。
五爷在庄上干了几年活,没犯过差错,老爷心里有数。
这不是我的功劳,是老爷心善。”
他顿了顿,忽然想起了什么,拍了拍额头,道:
“对了,叶先生,要跟你说一件事。”
叶修点了点头,示意他说。
刘管家咧嘴一笑,道:
“明年开春,咱们刘家小少爷要进京赶考。
老爷说了,让你也跟着一起去。
万里迢迢,前路艰险。
小少爷身体不太好,万一路上有个头疼脑热的,有你在身边,老爷也放心一些。”
顿了顿,他看着叶修,问道:
“不知道您意下如何?”
叶修当即在木板上写道:
“当然没问题。”
刘家人还可以,既然拿了刘家的银子,自然要给别人办差。
而且,离开这里,往更远的地方去,或许也是一条出路。
刘管家见他答应,顿时脸上扬起了笑容,道:
“那就好,那就好。
老爷还怕你不愿意呢。
毕竟,这路上可不太平。”
这时,大同和牛娃从坟前走过来。
牛娃擦了擦眼角的泪水,问道:
“叶大哥,你要走了吗?”
叶修微微颔首。
牛娃闻言,嘴唇哆嗦了一下,眼眶又红了。
刘管家看了看牛娃,又看了看叶修,笑道:
“小少爷身边还缺几个挑东西、跑腿的佣人,工钱一个月一两三钱银子。
你们要是愿意,就一起去。”
牛娃愣了一下,随即猛地点头,道:
“我去!
我能帮少爷挑行李,我能劈柴烧水,我什么都能干!
刘管家,那就带上我吧!”
大同站在一旁,沉默了片刻,然后摇了摇头,道:
“我就不去了。
我娘年纪大了,身子骨也不好。
我走了,没人照顾她。”
刘管家看了他一眼,点了点头,也没有勉强,道:
“大同,你就算了吧。
你留在庄上,好好干,老爷亏待不了你。”
大同“嗯”了一声,没有再说话。
刘管家转过身,对叶修拱了拱手,道:
“叶先生,就这么说定了。
我还有其他事,先走一步。”
叶修微微颔首,还了一礼。
刘管家迈步朝坡下走去,走了几步,又回过头来,看了一眼那座新坟,无奈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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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修又看向了五爷的那座坟。
当年若不是五爷给自己的一口汤,一个馒头,他这位阳神怕是要饿死了。
没想到一晃五年,他走了。
那坟前还有一包沾着泥土的油纸包,是五爷没吃的酱牛肉。
没吃上一口,便走了。
……
……
来年开春,冰雪消融,万物复苏。
官道上的柳树冒出了新芽,显得绿油油的。
刘家小少爷进京赶考的日子定在二月初二。
这天是龙抬头,图个好彩头。
小少爷名叫刘瑾瑜,今年十九岁,是刘老爷的独子。
刘老爷年近半百才得了这个儿子,视若珍宝,从小便请了名师教导,指望他能考取功名,光宗耀祖。
刘瑾瑜倒也争气,十四岁便中了秀才,是稷下郡最年轻的秀才之一。
十六岁便有了举人身份,名声大噪。
如今三年苦读,自觉火候已到,便准备进京参加会试。
只是这孩子从小就体弱多病,三天两头闹毛病,刘老爷放心不下,这才执意要让叶修跟着去。
一来路上有个头疼脑热能及时诊治。
二来叶修为人沉稳,遇事不慌,关键时候能拿主意。
出发这日,天色未亮,刘府门前便热闹起来。
两辆马车停在大门外。
前面一辆是给刘瑾瑜坐的,青布帷幔,桐木车身,虽不算豪华,但胜在结实宽敞。
后面一辆是拉行李的,堆满了书箱、衣物、干粮和银两,用油布严严实实地盖着。
随行的人一共有六个。
叶修自然在其中。
他依旧穿着那件青灰色的长衫,手里拎着一个小包袱,里面是几件换洗衣物和那套随身携带的笔墨。
牛娃也来了。
十六岁的少年,个头又蹿了一截,虽然还是瘦,但骨架子撑开了,看上去像个大人了。
他穿着一件新做的蓝色短褐,脚蹬一双厚底布鞋,头上扎着布巾,整个人精神了不少。
他正忙着往后面的马车上搬东西,一箱一箱的书本笔墨,搬得满头是汗,却干劲十足。
大同也来了。
大同穿着一件灰扑扑的棉袄,沉默地站在人群后面,手里拎着一个旧包袱,目光有些木然。
任谁他看得出,他很沮丧。
因为,他娘没有熬过这个冬天。
去年入冬后,大同娘的身体便一天不如一天。
先是咳嗽,后来开始咯血,叶修去看了几次,开了方子,但老太太的身子骨早就亏空了,药石无灵。
腊月二十三,小年那天晚上,大同娘在大同怀里走了。
大同没有哭,他把娘抱了一整夜,第二天天亮才松开手,出门找了块木板,钉了一副薄棺,下葬了,葬在了五爷的旁边。
他没有钱,也就没有操办丧事。
没办法,这便是穷人的命。
生死不由人,全看老天爷了。
五爷走了,大同娘也走了。
当年破庙里的那群人,死的死,散的散,如今只剩下叶修、牛娃和大同。
还有几个零星散落在庄上各处的老面孔。
只是,再难凑齐一桌人围锅喝汤了。
刘管家从府门里走出来,来到叶修面前,叮嘱道:
“叶先生,小少爷身子弱,路上您多费心。
老爷说了,到京城之后,另有重谢。”
叶修点了点头,在木板上写道:
“分内之事。”
这时,刘府的大门里走出几个人来。
走在最前面的,是一个身穿月白色长袍的年轻人。
身形清瘦,面容白皙,五官端正,眉宇间带着几分书卷气。
只是他很瘦,脸色有些苍白,显得弱不禁风。
正是刘家小少爷,刘瑾瑜。
他身后跟着两个黑衣大汉,是刘家的护院,跟叶修等人也熟悉,分别是刘大头和刘小七,身上有些武艺。
这一路上,土匪强盗可不少,不带上护卫,怎么敢远行?
刘瑾瑜走到马车前,朝叶修微微拱手,道:
“叶先生,这一路要劳烦您了。”
叶修还了一礼,在木板上写道:“少爷客气。”
刘瑾瑜知道叶修又聋又哑,也不多说什么,便直接上了马车坐下。
刘老爷从府门里走出来,站在台阶上,看着马车,看了许久,没有说话。
刘管家上前,躬身道:
“老爷,都准备好了。”
刘老爷点了点头,又看了那辆马车一眼,一下子眼眶红了,道:
“儿啊,路上小心。
到了京城,早些来信。”
车帘掀开一角,刘瑾瑜探出头来,朝刘老爷深深一揖,道:
“父亲保重。”
刘老爷摆了摆手,转过身去,不忍再看。
刘管家一挥手,喊道:“出发。”
车夫扬鞭,马蹄声响起。
两辆马车一前一后,缓缓驶出了刘家庄。
小少爷和两个护卫坐在第一辆马车。
叶修坐在第二辆马车里。
这里面塞得满满当当,他也只能勉强坐下。
大同和牛娃只能跟在马车后面走路了。
很快,两辆马车沿着官道蜿蜒向前,消失在远处的山峦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