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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142章 天命在我
    一时间,赢世民甚至有些慌了。

    他自称天子,号令四海,常常说自己承天命,代天行事。

    可在这一刻,他却有了几分发自内心的惶恐。

    电,本是雷霆。

    雷霆,本是天威。

    而天威,是不可触犯的。

    可如今,眼前这盏琉璃球,竟把雷霆收拢在其中,温顺如婢,听人驱使。

    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天威之力,竟能被凡人驾驭!

    这一瞬,赢世民心头陡然涌起一个念头。

    “这……该不会是触犯天道?”

    他猛然想到历代典籍里无数诡谲的记载。

    夏桀、商纣荒淫无道,天降异象,赤地千里。

    秦皇汉武动用方士求仙,结果雷火焚宫……

    一切种种,似乎无不在警示人间。

    天不可犯。

    而今,李北玄竟生生把雷霆握在掌心。

    若……若这是逆天之举,那他赢世民纵为帝王,天能容得下吗?

    殿中一时间寂静。

    只有那盏灯泡,光芒柔和,却越发刺入人心。

    赢世民呼吸急促,手指轻轻扣在案几上,心神几乎要被震乱。

    可转瞬之间,他眼中的惶恐,却被另一股更为炽烈的情绪所替代。

    激动!

    是的,激动!

    赢世民忽然站起身,双眼发亮,死死盯着灯泡。

    “人和!你知道你做的是什么吗?!”

    他的声音因激动而颤抖,须发抖动,目光里闪烁着压抑不住的狂喜。

    “雷霆之力,自古为天威!可你,却能使它温顺听命!这不是逆天,这是代天!”

    “古人云,天命在我!今日朕才真明白,所谓天命,不是虚无缥缈的天意,而是人能不能掌握这股力!”

    赢世民一边说,一边大步走到李北玄身前,眼神几乎炽烈到要燃烧起来。

    “这是雷霆,这是天威,可如今,它被拢在琉璃球里,照亮人间!这是人间的光明,这是大武的光明!”

    说到这里,赢世民胸膛剧烈起伏,双手死死攥着拳,仿佛要把眼前的灯泡吞入心底。

    “朕征战天下半生,血流漂杵,尸横千里,才博得大武一隅!”

    “可若要让中原一统,让子孙万代长久享此盛世,不止要铁血,还要这等奇技!”

    “有了它,夜不再黑,军中不再点火,书院学子不再熏油灯,长安万户,皆能如昼!”

    赢世民越说,声音越高,甚至在殿中回荡,连帷幔都被震得微微颤抖。

    随后,赢世民忽然猛地转身。

    双手紧紧按住李北玄的肩膀,眼神死死锁住他,近乎炽烈:“人和,你知道么?这不止是灯,这是国运!是朕大武的国运!”

    李北玄:“……”

    赢世民的爪子何其有力,晃了两下,李北玄的小身板子差点被他晃散架,摇得脑瓜子嗡嗡作响。

    “陛下,我知道你急,但是你先别急……”

    李北玄有些虚弱的说道。

    在他看来,赢世民反应属实是有些过激了。

    不就是个灯泡吗?

    可赢世民跟他的想法却截然不同。

    随手把李北玄扔到一边去,赢世民抬头看着殿顶。

    像是自语,又像是在向天地昭告:“昔日周公制礼作乐,以定社稷。今日我大武,有李北玄以雷霆化光明!天命在我,大武不亡!”

    说到最后,赢世民竟哈哈大笑,笑声震彻殿宇,久久不息。

    而这一刻,他忽然有了种奇异的预感。

    也许后世的史书,会以今日为分界,称之为大武改天换日的元年。

    “来人!”

    想到这里,赢世民猛地一声低喝。

    殿外,近侍太监匆匆而入,伏身听候旨意。

    “传史官入殿!”

    这话一出,李北玄顿时翻了个白眼。

    不是,这至于吗?

    就这么个小玩意儿,还要写进正史?

    然而,赢世民就是觉得值得。

    一声令下。

    不多时,值守的史官抱着简册疾步入殿,躬身行礼。

    而赢世民则挥手,声音里带着不容置疑的庄重:“此事,朕要亲口口述,你一字一句,照实记下,不得有半点删改!”

    史官不敢怠慢,立刻展册,蘸墨待书。

    而赢世民背负双手,先在殿中踱了几步,仿佛要让心绪沉淀,随后才深吸一口气,缓缓开口:“贞观十三年,腊月二十九日,定远伯李北玄,以工巧之术,炼器以收雷霆之力,化为光明,照耀殿堂。此乃国运所钟,天命在我!”

    史官奋笔疾书,笔锋如飞。

    而赢世民顿了顿,忽然神色一正,补充道:“还有!方才灯初明,朕以为是火,遂俯身吹熄。然火光不灭,朕始知此物真为雷霆之力。此一节,也当如实记下。”

    “……”

    史官闻言,手中毛笔一颤,差点把墨点溅在册子上。

    随后抬起头来,眼神迟疑的望向赢世民。

    不是,这也要写?

    自述黑历史写进正史?这要求,从来没听过啊!

    一时间,史官都懵了。

    而李北玄听见这话,也没绷住,乐了:“陛下,您真打算让后世子孙,都知道您对着灯泡吹气这茬?”

    “当然!”

    赢世民闻言,竟是毫不在意,反倒哈哈一笑,豪气干云道:“这有何不可?史当直书!让后世皆知,此乃人间初见雷光之时,连朕也不能免俗。然既不能灭,则更显此物神异!”

    李北玄:“……”

    他是真的服了。

    别人恨不得把自己的糗事抹干净,结果这位倒好,非要昭告天下,生怕别人不知道。

    而另一边,史官也咧了咧嘴,想笑又不敢笑。

    重新蘸了墨,如实地按照赢世民的要求,将这段也记了下去。

    “贞观十三年,冬,大明宫含元殿,灯泡初燃,帝误以为火,亲口吹之,不灭。乃大悟,叹曰:此乃雷霆之光,天命所钟……”

    听见史官嘀嘀咕咕的念叨,李北玄的嘴角忍不住狠狠抽搐了一下。

    赢世民这人,还真是……不拘小节。

    以后这史书要是传出去,怕不是得被人笑个千年。

    说天命也就算了,偏偏还把他自己吹灯泡的蠢样也写上,这不纯纯是自黑么?

    可转念一想,李北玄又释然了。

    毕竟,这就是赢世民。

    这位皇帝,敢打敢杀,敢作敢当,就连糗事也敢大大方方写进史册,丝毫不惧后人笑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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