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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千四百五十三章 大明官场
    费林见到程煜的第一句话,就让程煜大吃了一惊。

    “某要调走了。”

    程煜呆呆的看着费林,心道这都哪儿跟哪儿?案子刚开展,啥线索都还没查出来呢,只是凭着上帝视角牵出了几个线头,怎么这费林就要调走了?

    “这么快?”

    虽然费林调走这件事,程煜其实早就分析的明明白白,但这上头的动作来的未免也太快了。

    费林略显疲惫的一笑,道:“托你的福啊,果然,这案子刚报上去,上头就注意到了塔城这块风水宝地。二十年,仅仅一起命案,官员和百姓都没有任何差池,简直就是上峰培养子弟的最佳场所,虽然无功,但也无过,对于我们锦衣卫而言,无过就是最大的功劳了。”

    “但也不至于这么快吧,你走了,这案子谁来查?”

    费林拍了拍程煜的肩膀,转过身走回到桌后坐下,是以程煜也落座。

    “意思已经出来了,但手续还没开始。百户同我讲了,这次的案子是个转机,办得好,我就会跟他一样,安安稳稳的坐上百户的位置,或许今后再无寸进,但至少算是登堂入室了。可案子若是办的不好,虽不至降职,但肯定如同发配一般,尽去些蛮夷之地,也再无出头之日。”

    前半句像人话,但后半句,程煜兹当没听见,这显然是费林自己的脑补,又或者根本是说给程煜听的,好让程煜觉得他出的主意也并没有那么好。

    “木二哥你这有点儿不地道啊,我好心给你出主意,你倒是埋怨起我来了。”

    程煜身体往椅背上一靠,悠然自得,给自己倒了杯水,慢悠悠的喝着。

    费林瞪着他,半晌笑了起来:“埋怨还不至于,只是没想到上头的意图给的如此明显,不过总好过在这里一潭死水,每日除了想去勾栏听曲就只有想去勾栏听曲,这人都快废了。”

    “案子若是办的不好,你上头也不会蠢到这个时候就展露出如此明显的意图,这就是你自己杞人忧天了。或许发配边陲,但永无出头之日绝不至于,你立了功,上头总不至于把功劳尽皆贪墨。更何况,咱们州府的千户老爷,手也没有那么长,还能伸到边陲蛮夷之地去?”

    “就你小子聪明……”费林笑着骂了一句。

    程煜依旧怡然自得:“更何况,案子的事,咱们不是说好了么,又岂能办不好?盗门中人,虽非悍匪,但垂死挣扎,死于乱刀之下。真相不重要,重要的是案子办的漂漂亮亮就行了。”

    费林长舒了一口气,这也是他听完百户的话之后产生的第一念头,而且,百户话里话外也全都是这样的意思,让他千万不要迂腐到不敢找一个替罪羊。

    “只是,上峰的意思还是很明显,中原是没有缺了,要么去金陵任个闲差,要么,真的就只能去蛮夷之地了。我有点儿犹豫,你替某参谋参谋。”

    程煜喝了口水,笑道:“木二哥肯定是选金陵的,听说金陵教坊司里,全都是高官的家眷,一个个貌若天仙知书达理,极擅琴棋书画,到了金陵,木二哥必然不甘于只是勾栏听曲了。”

    费林白了程煜一眼,笑骂:“某有那么不堪?整天就想着这点子事?”

    “但是费总旗就不一样了。”

    程煜话锋一转:“费总旗……哦,到那时就是费百户了,正六品,在塔城耽搁了这么久,正是摩拳擦掌想要一展抱负的时候,怎么不去办几件漂漂亮亮的案子?”

    费林哈哈大笑,不住的颔首:“还是煜之懂我啊!”

    程煜皱着眉头,问:“可是费总旗,你今儿差人跑去县衙把我找来,就只是为了听你炫耀,这个案子结束之后你就要升任百户了?”

    费林闻言,正色道:“一时没按捺的住,有正事有正事。”

    说着,他从桌上拿起一封信简,递向程煜,可程煜却根本没站起来去接。

    “你们锦衣卫的公函,我就不看了吧,你告诉我内容就可以了。”

    费林也不勉强,原本锦衣卫的公函给官府的人看也不合规矩,更何况对方只是个小小的捕头。

    “不是什么好消息。”

    程煜皱起了眉头,心道又能有什么坏消息?

    “原本你把我拖进这事儿里头,本意是想拿到更长的限期,什么助我升职只是顺手所为了。可是现在,事态并未向着你所想的方向发展。”

    程煜听罢,心头就是一沉,他知道,恐怕锦衣卫上头给的限期更短了,总不会蠢到让我们三日破案吧。

    其实一般而言,古代发生命案这种事,虽然各朝各代其实也都秉持着命案必破的原则,哪怕没有写进章程里,但哪怕是贪官污吏也会照着这个方向努力,是以多数时候,给的时限还是比较松的。毕竟,古代交通和通讯都不十分便利,光是各地协调,签发海捕公文等等,时间就已经很长了,是以多数时候,命案给的限期都在三月以上。

    遇到案情比较明朗的,嫌疑人或者凶手就在明面上,剩下的只是如何抓人以及搜罗证据的,其限期也多在一个月左右。当然还有些是死者家里有人有关系的,苦主用了力气,官府当然也要卖卖力气,这样也会把原本三月以上的限期缩短到一个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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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在明朝,这是一个相对特殊的历史阶段,从朱元璋设立锦衣卫,朱棣又设立了东厂开始,明朝的吏治就一直以严苛着称。是以遇到命案,其限期也大大缩短,但至少也要给到十日以上,总不能真的逼所有捕快和基层锦衣卫去死吧。而且,这个十日,只是最初的期限,十日之后破不了案,免不了要挨一顿板子,打完之后又会宽限些时日。

    程煜没在古代生活过,更加没在古代破过案,但仅从这两日的寻访来看,十天破案,即便是带着外挂,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可包知县说得明白,他直接报上去,上头恐怕就是只给十天的限期,程煜本就想着如何把锦衣卫拉下水,偏偏包知县和庞县丞都知道他和费林其实早有关联,于是就希望他出面让锦衣卫接下这起案子,那么限期长短也就跟官府无关了。

    虽然一推二五六这种手段不可取,但想到包知县老迈年高,即将致仕,总不能说十天后害他挨顿板子,他那身板儿,怕不是两板子下去就直接去地府报道了,倒是省了致仕的手续。是以程煜才想出了这种由官府和锦衣卫协作的方式,一来集中力量查案,二来费林也能脱离苦海,第三么,包知县可以安安稳稳的退休,庞县丞也能顺顺当当去邻县出任知县一职。

    本是三全其美的事情,没想到,费林上头的千户过早的看出塔城这块风水宝地,以至于心态过急,也就让程煜弄巧成拙,竟然让限期更短了些。

    “几日?你可别跟我说三日,真要是三日的话,明儿你直接启程吧,不能耽误了你的前途,让我和包知县两条老命被活活打死得了。”

    费林翻了个白眼,斥道:“瞎讲八道的,三天倒是不止,我们锦衣卫督办此案,通常都有半月时限,这次,百户只给了我一半的时间,八日。八日之后,无论案情如何,都要给他一个交待。”

    “他也就是笃定你能找到替罪羊是吧?”

    费林也是莫可奈何,双手一摊道:“千户老爷着急啊,他担心夜长梦多,毕竟他身边虎狼环伺,其他千户也都亲近要升职,上头还有镇抚使,任是任何一个关节被人注意到了塔城这个地方,想要塞人进来的,就不胜枚举了。”

    程煜点点头,这个道理他也懂。

    锦衣卫这个部门很是特殊,原则上,他们是没有治地的,因为整个锦衣卫都是直接对皇帝一个人负责的,是以说白了,锦衣卫的编制其实都在两京。当然,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这些人还是要撒出去的,否则如何监督百官监管天下?

    不谈现在的冗员编制,只按锦衣卫最初设立的时候朱元璋拟定的编制来说,整个锦衣卫里,只有一个指挥使,下边分南北两个镇抚司以及一个经历司。

    经历司主要负责粮草银钱等等事务,镇抚司就是真正的职权部门。

    镇抚司下设十四所,各有职能,但总的来说大家干的活儿都差不多,功能三所,驯象、屯田以及马军这三个所,虽然主要职能是字面上的工作,但真要遇到人手不够,或者他们的千户想干活,他们也都必须下马是民上马当兵的,该锦衣卫干的活儿,他们一样也不能少会。

    十四所的首领就是千户,千户是并不分治地的,大家都围绕着两个镇抚司办事,所有的案子,除非镇抚使责令谁办,否则其实大家都有权插手,尤其是人员升迁这一块。

    千户下边各统领十个百户,但这十个百户只是名义上归于某个所的千户统领,并不意味着其他所的千户就指使不动你了。当然,亲疏有别,百户主要肯定还是听自己直属的那个千户的,但其他十三所的千户同样拥有统辖权。

    到了总旗和小旗这一块,反倒简单的多了,基本上只接受纵向领导,而不接受横向领导。见了其他百户千户当然还是要敬礼乃至磕头,但不听调配,这事儿自然由自己的百户千户去帮着挡驾。

    全国一共十四个千户,一百四十个百户,也即一千四百个小旗。到了百户这个层次,虽然名义上依旧是中央军,但肯定还是要分配到地方的。大明朝全国上下共计一千一百多个县,也并非每个县都有卫所,有些人口过少的,以及经济过于差的,你就算是把再如何贪的官放过去,也没什么油水可刮,对于锦衣卫这种主要职责还是监察百官的部门,就没必要设立卫所了。

    是以,除了驯象、屯田以及马军这三个所基本都在两京之外,其余十一个所一千一百个小旗,都散落在全国各地,在大部分县城里设置的卫所当中。

    有些卫所,一个小旗就可以管两三个县,而有些县,也会因为人口较多经济比较发达而出现像是塔城这样,一个卫所两个小旗的局面。

    百户当然负责手下全部十个小旗监管的范围,是以百户的卫所大多都在州府所在地,方便垂直管理。

    至于千户么,出差是家常便饭,但更多的时候,他们集中在两京,尤其是bj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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