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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511章:整条街最靚的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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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11章:整条街最靚的仔

    京城入了冬,风从北边刮过来,带著一股子乾冷,吹在脸上像刀子割。

    但再冷的天,也挡不住钟錶店门口排队的人。

    自从电子表的消息传出去之后,钟錶店就再也没消停过。

    每天天不亮就有人来排队,一直排到傍晚关门,人山人海,把整条街堵得水泄不通。

    顾云嗓子已经彻底哑了,只能靠写字跟客人交流。

    他在柜檯前面立了一块大牌子,上面写著:“电子表今日有货,每人限购一块,先到先得。”

    牌子旁边还有一块小牌子,写著价格:“电子钟:一万文。电子表:五千文。”

    没错,五千文。

    洛凡定价的时候,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电子钟卖一万文,那是因为它大,掛在墙上气派,商家、衙门、学堂都需要。

    但普通人家里,一万文確实不便宜。

    电子表就不一样了。

    它小巧,成本低,虽然工艺比电子钟精细,但用料少,批量生產之后,成本比电子钟还低。

    定价五千文,既能保证利润,又能让更多人买得起。

    更重要的是,洛凡想通过电子表,把“腕上计时”这个概念彻底普及开。

    一万文的钟你捨不得买,五千文的表总捨得了吧

    事实证明,他这个策略是对的。

    ......

    这天上午,一个穿著锦衣的年轻男子走进了钟錶店。

    这男子二十出头,面白无须,身材修长,穿著一件宝蓝色的锦缎袍子,腰间繫著一条白玉带,脚蹬一双黑色牛皮靴,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家的子弟。

    他进门的时候,店里已经挤了不少人,伙计们忙得脚不沾地。

    锦衣男子也不著急,背著手在店里转了一圈,目光在墙上的电子钟上扫了几眼。

    他这次来,原本是想给家里买一尊电子钟的。

    他爹最近天天念叨,说隔壁王家在厅堂里掛了一个电子钟,客人来了都觉得气派,李家也掛了,就咱们家没有,丟人。

    他烦不过,只好来买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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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就在他准备招呼伙计的时候,忽然瞥见柜檯上多了一样东西。

    一个小小的、方方正正的东西,整整齐齐地摆在一个铺著绒布的托盘里,银光闪闪的,在阳光下格外耀眼。

    锦衣男子的脚步猛地停住了。

    他凑近了一看,眼睛一下子就亮了。

    那是表。

    跟之前传的一样,戴在手腕上的表。

    他连忙拿起一块,翻来覆去地看。

    表壳是铁皮衝压的,刷了一层亮漆,正面嵌著一块小玻璃,玻璃后面红色的数字一跳一跳的,清清楚楚。

    錶带是牛皮的,打了几个孔,可以调节鬆紧。整个錶盘比铜钱大不了多少,但拿在手里沉甸甸的,很有质感。

    “这是……手錶”锦衣男子抬起头,问旁边的一个伙计。

    伙计点了点头,笑著说:“对,这就是电子表。刚到的货,今天第一天卖。”

    锦衣男子又低头看了看手里的表,越看越喜欢。

    他试了一下,把錶带扣在手腕上,调整了一下鬆紧,然后一抬手。

    红色的数字就在他眼前跳动,一秒一秒,精准得让人心安。

    “这……这也太方便了吧”锦衣男子喃喃自语。

    以前想看时间,要么抬头看天,要么跑去听更鼓,后来有了电子钟,也得抬头看墙上。

    现在好了,一抬手就知道几点,隨时隨地,想看就看。

    他把手腕翻来覆去地看,眼神里满是喜爱。

    “伙计,这个多少钱”锦衣男子抬起头,问道。

    伙计伸出一只手:“五千文。”

    五千文锦衣男子愣了一下。

    不是嫌贵,是觉得比想像中便宜。

    电子钟都要一万文了,这个比电子钟还精巧,居然只要一半的价钱

    “买了!”锦衣男子毫不犹豫地掏出银票,拍在柜檯上。

    ......

    出了钟錶店的大门,锦衣男子走在京城的大街上,脚步都比平时轻快了几分。

    他时不时地抬起左手,看一眼手腕上的表。

    走两步,抬一下手。又走两步,又抬一下手。

    明明是刚出店门才不到一盏茶的功夫,他已经看了七八次了。

    每次看的时候,嘴角都忍不住往上翘,眉眼之间全是得意。

    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这回,我可走在所有人前头了。

    你们还在等电子表上市,我已经戴在手上了。

    这种感觉,怎么说呢

    一个字,爽。

    两个字,得瑟。

    三个字,倍儿有面子。

    呃,好吧,这不是三个字无所谓了!

    风呼呼地吹,冷得人直哆嗦,但锦衣男子觉得心里头热乎乎的。

    他甚至故意把袖子往上擼了擼,把手腕上的表露出来,让来来往往的人都能看见。

    路人裹著棉袄缩著脖子匆匆而过,他倒好,袖子擼得老高,手腕露在外面,生怕別人看不见他手腕上那个银光闪闪的小东西。

    路过一个卖烤红薯的摊子,摊主看了他一眼,忍不住嘀咕了一句:“这位爷,您不冷啊”

    锦衣男子低头看了看自己擼起来的袖子,又看了看摊主,嘿嘿一笑:“不冷,心里头热乎。”

    说完,又抬手看了一眼表,迈著轻快的步子走了。

    摊主愣在原地,半天没反应过来,摇了摇头:“这怕不是冻傻了吧”

    走了没多远,锦衣男子迎面碰上一个熟人。

    那是个跟他年纪相仿的年轻人,穿著一件青色的棉袍,手里提著一包东西,正从对面走来。

    “子谦兄”对面那人先开了口,看见锦衣男子擼著袖子的样子,眉头一皱:“你这是……不冷吗”

    原来这锦衣男子姓周,名子谦,是翰林院编修周大人的公子,在京城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世家子弟。

    周子谦看见熟人,眼睛一亮,连忙抬起左手,把表亮到对方面前。

    “子明兄,你看看这是什么”

    那人低头一看,愣住了。

    “这是……表戴在手上的表”

    “对!”周子谦得意洋洋地把手腕转了转,让那人从各个角度看了个遍。“电子表,今天刚出来的,五千文。我第一个买的!”

    那人盯著周子谦手腕上的表看了半天,眼睛里满是羡慕。

    “好精巧的东西……这上面的数字,跟电子钟一样”

    “一样,一秒一跳,准得很。”周子谦说著,又抬手腕看了一眼,“你看,现在是巳时三刻,我一刻钟前从钟錶店出来,走了刚好一刻钟。”

    那人跟著看了一眼跳动的数字,虽然不太认识,但觉得確实很厉害的样子。

    “子谦兄,这表……还有卖的吗”

    “有!今天第一天上市,货应该还不少。你要买赶紧去,晚了就没了。”周子谦拍了拍他的肩膀,“对了,你买的时候报我的名字,虽然没什么用,但显得你有路子。”

    那人哭笑不得,但脚底下已经迈开步子,朝钟表店的方向快步走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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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子谦继续往前走,一路上又碰见了好几个熟人。

    每碰见一个,他都要抬起手腕亮一亮表,然后绘声绘色地讲一通“这表如何如何好”“如何如何方便”“五千文买到就是赚到”。

    有人羡慕,有人嫉妒,有人当场就掉头去了钟錶店。

    到了中午,周子谦在一家酒楼吃饭,坐在二楼靠窗的位置。

    点完菜,他把左胳膊搁在桌上,袖子擼得高高的,手錶朝上,正对著门口的方向,確保每一个上楼的人第一眼就能看见。

    酒楼的伙计端著菜上来,一眼就看见了他手腕上的表,眼睛都直了。

    “这位爷,您手上戴的……可是那个电子表”

    周子谦心里美得冒泡,但脸上努力装作云淡风轻:“哦,你也认识”

    “听说过!听说今天刚上市,您这是头一批啊!”伙计满脸羡慕。

    周子谦端起酒杯,抿了一口,淡淡地说:“还行吧,就是个小玩意儿,看个时间而已。”

    嘴上说著“小玩意儿”,手却不经意地翻了一下,让錶盘在阳光下闪了闪,折射出一道亮光。

    伙计看得眼珠子都快掉进酒杯里了。

    ......

    电子表上市的消息,像长了翅膀一样,半天工夫就传遍了整个京城。

    五千文一只,比电子钟便宜一半,还比电子钟方便——戴在手上,隨时隨地看时间。

    这是什么概念

    这意味著以前那些捨不得花一万文买电子钟的人,现在只要掏五千文,就能拥有一个更时髦、更方便的东西。

    一时间,钟錶店门口的人流量翻了两番。

    原本只是来打听消息的人,看见实物之后当场掏钱;原本犹豫不决的人,看见別人买了之后也咬咬牙掏了钱;原本只是路过看热闹的人,被气氛感染也跟著掏了钱。

    顾云的嗓子彻底废了,只能让伙计在门口敲锣维持秩序。

    “不要挤!不要挤!排好队!今天货量充足,每个人都有!”

    但人群根本不听,拼命往前挤,恨不得把柜檯挤塌。

    洛凡站在二楼的窗户后面,看著块外壳出来。

    电子表的火爆,远远超出了他的预期。

    但仔细想想,又在情理之中。

    五千文的价格,正好卡在一个微妙的位置上。

    比电子钟便宜,比普通人的月收入高一点,但又不至於高到买不起。

    咬咬牙,攒几个月,就能买一只。

    而且这东西太实用了,戴在手上隨时看时间,不像电子钟那样只能掛在家里。

    对於那些跑买卖的商人、赶考的学子、走江湖的侠客,以及像周子谦这样追求时髦的年轻人来说,这简直就是神器。

    ......

    更让洛凡没想到的是,电子表竟然在极短的时间內,成了一种身份地位的象徵。

    在京城,戴没戴表,戴什么表,成了衡量一个人“行不行”的重要標准。

    你去赴宴,一进屋,先看旁边的人手腕上有没有表。

    有表的人,自然而然地挺直腰板,说话声音都大两分。

    没表的人,下意识地把手缩进袖子里,生怕被人看见自己光禿禿的手腕。

    有人甚至编了个顺口溜:“京城一大怪,冬天擼袖子,不晾胳膊晾手錶,生怕別人不知道。”

    说的就是那些大冬天擼起袖子露手錶的人。

    周子谦成了京城第一批“手錶族”里的代表人物。

    他走到哪儿都要抬起手腕看看表,哪怕刚看过不到十秒钟。

    有一次跟他爹吃饭,他爹终於忍不住了,把筷子往桌上一拍:“你到底吃不吃饭一顿饭看了二十多次表,你约了皇帝啊”

    周子谦嘿嘿一笑,把表摘下来递给他爹:“爹,您也看看,这东西真的好用。”

    他爹拿过来翻来覆去看了几遍,脸色渐渐变了,最后哼了一声:“给我也买一个。”

    周子谦顿时眉开眼笑:“得嘞!”

    ......

    电子表的热销,带来的不仅是商业上的成功,更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碑,“三转一响”,彻底凑齐了。

    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再加上现在的电子表。

    三转一响,齐活。

    这三转一响在京城意味著什么

    意味著一个普通人家,如果有这四样东西,那就是妥妥的殷实之家。

    更重要的是,这三转一响成了婚嫁市场上的硬通货。

    以前说亲,女方家问:“男方家有什么”

    媒人回答:“有房有地。”

    现在不一样了。

    女方家问:“男方家有什么”

    媒人回答:“有三转一响。”

    女方家一听,眼睛立马亮了:“那还等什么赶紧定日子!”

    要是谁家的小伙子结婚,家里置办齐了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和电子表,那在街坊邻居眼里,这就是“顶级配置”。

    说亲的时候,姑娘们隨便挑,哪家姑娘能嫁过去,那就是天大的福气。

    京城里流传著一个段子:有个小伙子,家里穷,长得也一般,嘴还笨,本来这辈子都別想说上媳妇。

    后来他爹咬咬牙,把家里攒了几年的积蓄拿出来,买齐了三转一响。

    你猜怎么著

    媒人踏破了他家的门槛,姑娘们排著队来相亲,挑得他眼花繚乱。

    最后他骑著他家那辆自行车,挎著他家那台收音机,戴著电子表,穿著用缝纫机做的衣裳,风风光光地把媳妇娶回了家。

    这个段子是真是假不知道,但“三转一响”四个字,確实已经深深地烙印在了京城百姓的心里。

    ......

    这天傍晚,洛凡从钟錶店回到护国公府,一进门就被杨小蕊堵住了。

    “听说电子表卖疯了”杨小蕊双手叉腰,语气里带著几分调侃。

    洛凡笑了笑:“还行吧,今天卖了一千多只,顾云嗓子都哑了。”

    “一千多只一只五千文,那不就是五千多两银子”杨小蕊瞪大了眼睛。

    “帐不是这么算的。”洛凡在椅子上坐下,“成本、运费、店租、人工,刨掉这些,利润大概对半。”

    “那也很嚇人了。”杨小蕊惊嘆道。

    邓小嬋从里屋走出来,手腕上已经戴著一只电子表了。

    她抬起手在洛凡面前晃了晃:“怎么样好看不”

    洛凡看了一眼,錶带换成了红色的,是她自己换的。

    “好看,你戴什么都好看。”洛凡隨口夸了一句。

    邓小嬋满意地笑了笑,转身走了。

    吴素素抱著妞妞走过来,妞妞已经会说话了,指著邓小嬋的手腕奶声奶气地说:“表表!”

    洛凡愣了一下,隨即大笑起来:“我们家妞妞也认识表了”

    吴素素笑著解释:“她看见小嬋戴在手上,就记住了。”

    洛凡把妞妞接过来抱在怀里,心里忽然涌起一股暖意。

    三转一响,电子钟,电子表,这些东西,看起来是冷冰冰的机器、铁壳、数字。

    但它们带来的,是实实在在的方便,是百姓日子一天天变好的见证。

    从吃不饱饭,到有余粮;从看天计时,到抬手看表。

    这就是他的使命。

    也是他穿越到这个时代最大的意义。

    “妞妞,等你会认数字了,爹给你也做一块小表。”洛凡捏了捏妞妞的小脸蛋。

    妞妞咯咯地笑了起来,眼睛弯成了月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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