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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70章 攻守易行
    这是孙十一从始至终,射击点位最好的一次。居高临下的视野里,没有任何掩体,200步的距离稍远,但却影响不到孙十一的精度。

    

    他本就是辽东山野中的猎户世家,继承了老爹流传下的鸟铳,在把不住尿的年纪,就已经把住了铳,开始学习如何精准地打猎。家中的老鸟铳被他练到能在200步的距离打中飞行中的麻雀,老爹都夸他是家中最有天赋的奇才。

    

    猎户奇才会怎样呢?还不是继续在山中打猎……

    

    不过也因为手艺好,经常能搞到熊皮虎鞭这种高档货,他家根本不愁吃穿,媒人给他说了十里八乡最漂亮的媳妇,给他生了一双儿女。

    

    不出意外,深居山野的孙十一,本可以过上令人羡慕的神仙日子。

    

    直到建奴兴兵而至,10年前,外出打猎的孙十一满门被建奴所屠,包括刚刚出生的孙儿也不放过。

    

    从此他投军报国,在辽东边军中,靠这一杆鸟铳让鞑子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可惜上头似乎做了什么交易,硬把他从辽东派遣到了这肃州左卫三千户所,又被姜森看中招揽到了甲字营中。

    

    这是他第一次随军参加外出任务,没想到见证的就是团灭……

    

    孙十一熟练地点燃火绳,完成了上弹瞄准的一切动作,只需要轻轻扣动扳机,就能完成对张闲的狙杀,可他的手指却僵在了扳机上。

    

    张闲从始至终都在盯着他看,脸上的笑容也没有消失过。那种气定神闲,仿佛在说,哪怕你先开枪,我也能先打死你。

    

    他似乎在等,等孙十一作出选择,是忠于姜森,血战到底,还是听懂他刚才的爆料,认识到姜森不是好人,为他而战,下场赢了是叛党,输了是死在当场。

    

    孙十一要赌,是信张闲能赢,能摆平整个甲字营;亦或姜森能杀光这群拖粪的,完成复仇。

    

    答案,在孙十一抠下那颗米涅弹的时候就已经明白了,那里坐在马上的,根本不是人。

    

    “老孙头,我瞄好了!”一位火铳兵催促着。

    

    “我能打中,我的位置刚刚够!”另一个火铳兵也在叫嚣着。

    

    “不,你们赢不了。”终于下定了决心,孙十一突然调转枪口,一铳轰穿了身旁同僚的脑袋。他来到甲字营不过月余,甚至连那家伙的名字都记不太清,谈不上什么兄弟之情。

    

    另一个火铳兵惊呆了,刚想干死孙十一,山坡下的枪声响起,他的脑袋被瞬间爆头,鲜血溅了孙十一一脸,也算是他纳的投名状了。

    

    “不光枪法好,还有眼力劲,你过关了。”张闲自说自话地更换着子铳来。

    

    也是在这时,呼啸的马阵已冲到了面前。

    

    “举盾!”两名前列的兄弟,轰轰两下将长盾深插进了碎石路面中,用身体硬顶着准备迎接战马的冲击。

    

    但这就属实是他们想多了,马儿们只是受惊了,不是傻了,明明看见前面长刀长枪盾牌的一行人在路中央,它们也是会自行分裂成两股,从张闲夜香队的两侧跑开,这种脑子,马还是有的。

    

    而当马阵过后,那尘埃中即将迎来的就是真正的杀招,甲字营的骑兵已准备好石雷,要送他们上前。

    

    “动手。”张闲轻轻一声令下,站在鸳鸯阵最后端的癞何突然双脚蹬地,身体向后倒去,只见他的双手从地上碎石下硬生生拉起了两根足有二指粗的麻绳,老鬼和陈权叔也在他的身后助力起来,那场面就跟拔河一样。

    

    跟随被拉扯起的绳索,前方道路两旁的碎石路面下,两根铁桩竖起,上面缠绕的绳索也立了起来,专攻马蹄,绊马索横空出世。

    

    没有任何的预兆,刘义已经准备好投掷石雷了,刚准备点火的,突然身下一沉,马不见了,而跟随着惯性,他整个人都飞了出去。

    

    被绊倒的不光是他,尘埃掩护了他们的身形,也同样让他们看不清前面的道路。大批的战马被绊倒,现场犹如高速公路上的连环车祸一样惨烈。

    

    一些被甩到地上的兵卒还没反应过来,后面的坐骑一起整个摔在了他的身上,当场压扁去逝。

    

    那强大的冲击力,差点让绳索脱手,癞何的双掌都被磨破了皮,麻绳都染出了一段鲜红,可他硬咬着牙齿没有松手,后面的老鬼和陈权也帮了很大的忙。

    

    直到再也听不见马蹄响,只剩下了马与人的哀鸣,癞何才放开了手。

    

    此刻已是尘埃漫天,谁也看不清谁,张闲轻叹道,“兄弟们,动手吧,送他们上路。”

    

    此刻,鸳鸯阵才真正发动,所有人拉上了黑色的面罩,捂住口鼻,保持着阵型,向尘埃中走去。

    

    大家苦练阵法,学习组合杀人技,想的是如何去打最恶劣的仗,保全自己性命的同时,还要兼顾杀敌,与保护队友的性命。

    

    但最后大家才发现,仅仅是听话,照做,他们的头儿将修罗场变成了屠宰场。

    

    什么夜不收?什么边军精锐?此刻摔得七荤八素时,就是一群待宰的牛羊……

    

    当尘埃散去后,除了姜森,他最引以为傲的甲字营已经全军覆没,现场流出的鲜血把碎石路面全给染红了。这山中的狼群,未来一个月都可能吃出三高来,每天吃肉能吃到撑得慌。

    

    姜森只是因为处于队伍末尾又身手矫健,在马摔倒的瞬间一个后仰空翻落地,这才避免了摔出去的下场。

    

    可他的马儿就没那么幸运了,癞何半蹲在那马头旁,用短刀割开了它的喉咙放血,避免它有再次站起来,带着它主人逃离的可能。

    

    此刻,姜森的兵与马都没了,反倒是张闲坐于马上,眼前全是他浑身染血,肃杀之气冲天的夜香兵崽子。

    

    “姜大人,昔日你问我要不要跟随你,赏我一个从龙之功。来而不往非礼也,我也问问你,要不要跟我干?每天我会把最干净的那个茅坑留给你刷,赏你一个黄袍加身,如何?”张闲依旧坐在马上,前探着身子,微笑着。

    

    姜森没有说话,默默抽出了腰间的长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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