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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12章 相信过的喜欢就是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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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梦,在这个年纪,沈婷已经很少做梦了。

    到了这个年纪,睡眠变得浅,夜里醒来的次数比梦多,所以,沈婷坚持吃那个男人给她的产品,有时候,依然失眠,有时候一觉睡到大天亮,沈婷相信睡到大天亮的深睡眠是那个产品带给她的。

    但这个夜里,沈婷做了一个梦,这个梦很不一样。

    梦里是他——那个男人,那个叫做杜云飞的男人。

    没有前因,没有后果,就是一个画面:杜云飞站在她面前,低头,吻了她。

    沈婷感觉到了他的气息,他的嘴唇是温的,触碰的时间很短,短到她还没来得及反应,他就退开了。

    然后她醒了。

    凌晨五点。窗外有月光,照在天花板上,一片淡淡的灰白。

    她躺着没动,心跳还没平复。

    梦里那个吻的感觉,还在嘴唇上。

    她翻了个身,把被子往上拉了拉,睡不着了,脑子里开始放电影——不是那个吻,是那一个月来他们真实重逢的所有片段。

    杜云飞送书那天,她没觉得有什么特别。《浮生六记》,他翻了翻,看见一夜文言文,一页英文,她只说了句:“英文我可看不懂”。

    杜云飞说:“我也只看中文的片段。

    沈婷翻看书的时候,没有发现书中的便签,看得出杜云飞轻松很多,但总是急着想走,还不愿意和沈婷同步走,也许,那一刻,杜云飞想到的是,不愿意让任何人看见他们在一起,心里边的想法,应该早已经是当做了“情人”,想要更亲密的相处。

    杜云飞写的那段话,沈婷用AI查过杜云飞那段话的出处,AI说查询不到,AI说这是一段原话。

    “古朴拙雅、含蓄隽永、咀嚼愈久、回味愈长。若醇酒、似老友、密而不腻、疏而不远。”

    沈婷把这几句话背下来了。不是因为刻意去背,是因为看了太多次,它们自己钻进脑子里了。

    还有那十五分钟。

    她一直没跟任何人说过那十五分钟。电话接通后,她听见他和妻子说话。不是什么重要的话,但她一直听着,听了十五分钟,没挂,后来是杜云飞挂断了电话。

    她不知道为什么没挂。现在想想,可能是因为那十五分钟里,她想要更了解杜云飞。

    而杜云飞没有挂断电话,可能是在平衡两个世界,既不愿意亏欠妻子,也不愿意委屈沈婷,谁也不偏袒,他希望两个女人共存。

    沈婷闭上眼睛,她想要那个梦继续,她甚至希望在梦中想要那个男人要她一次,一生就一次,年少时想要被杜云飞关注到,二十年后,如果当年真是双向奔赴,梦中的他们一次牵手,一次深情的吻,那人生该多圆满。

    只可惜杜云飞想要的不是这个,他要的是“密而不腻,疏而不远”,沈婷想要的是如果曾经真是双向奔赴,我愿付出所有,从此互不打扰,你还是你,我还是我,把秘密放在心里,一辈子。

    窗外有鸟叫了,天快亮了。

    她还是没有睡意,但也不着急。失眠这件事,她是习惯的。

    沈婷想起了杜云飞最后的沉默。很久,很远。

    沈婷总以为:你看,他就是走了,就是不想继续,就是没那么喜欢。

    她以前也会这么想。难受的那些日子,她反复问自己:他是不是就是逢场作戏?是不是就是体面地回绝?是不是那二十年的暗恋,只是她自己编的?

    但现在不问了。不是因为找到了答案,是因为不需要答案了。

    他送的那本书依然在床头。她每天翻一两页,文言文读得慢,但没关系。书在,那些字就在。

    他写的那张便签条还夹在书里。黄色的,不大起眼。她又开始专门去看它一眼,但每次翻书翻到那一页,目光扫过那几个字,心里还是会动一下。

    不是疼。是动。

    像水面被风吹了一下,起一点涟漪,然后慢慢平下去。

    她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暗恋过二十年。她没法求证,也不想求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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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她选择相信,不是因为傻,是因为她愿意。

    她已经过了需要别人来证明“我值得被喜欢”的年纪。她也是部门一把手,经济独立,受人尊敬,比二十年前更知道自己是谁。

    她相信他喜欢她,不是因为那会让她更完整,因为她本来就完整。

    她相信他喜欢她,是因为那份喜欢,配得上现在的她。

    天亮了。

    她起床,洗漱,泡了一杯茶。站在阳台上,看着这座城市慢慢醒过来。

    今天天气很好。阳光照在对面楼的玻璃上,反射出亮晶晶的光。

    她端着茶杯站了一会儿,忽然想起梦里的那个吻。

    很短,很轻,但很真实,她在想,如果哪一天遇见,如果杜云飞真的喜欢他,她就迅速吻一下杜云飞,看一看和梦里的感觉是不是一样。

    沈婷想着这些,笑了笑,把茶杯放下,回屋拿起那本书。

    沈婷没有按顺序翻阅,她会看着书中的插画,找到自己想看的那一页,而此时翻到的是卷三,《坎坷记愁》。沈复写芸娘病重的那段,看得人心里发紧。但芸娘临终前说的一句话,她又读了两遍:

    “人生百年,终归一死。今中道相离,忽焉长别,不能终奉箕帚、目睹逢森娶妇,此心实觉耿耿。”

    她想,如果换作是她,会说什么?

    大概会说:这辈子,值了。

    不是因为活得长,是因为活得真。

    她动过心,哪怕只有一次。

    她被吻过,哪怕只是在梦里。

    她相信过一个人,哪怕没有证据。

    这就够了。

    这些日子以来,失眠的夜晚总是会有。

    工作压力大的时候,偶尔想事情想到凌晨两三点的时候,她会让自己想一下他。

    不是刻意的。就是想。

    想他送书那天穿什么衣服。嗯,是黑色的,离开店的时候,他还想着去付款,但他忘了,二十年前的沈婷会等着男人付款,四十岁的沈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为喜欢的人付款。

    沈婷还会想,想杜云飞写那段话时用的是什么笔。想他说“我最看不得女人哭”时,脸上的表情。

    想那个吻。想着想着,就睡着了。再也没有了整夜失眠的夜,因为夜里已经有杜云飞陪着。

    像翻书一样,翻到那一页,看一眼,然后翻过去。

    书还在。她在。他的名字,有时候出现,有时候不出现。

    但他一直都在那里。

    在她相信的那个故事里的杜云飞是真实的杜云飞。

    弹指一挥间,二十年过去了。

    她比二十年前更知道自己是谁;她比二十年前更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她比二十年前更知道自己愿意相信什么。

    所以她愿意相信他。那个梦,那些失眠的夜晚,那本书,那张便签条——它们都是真的。

    因为她是真的。所以,她坚信,相信过的喜欢,就是真的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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