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工作比伊森预想的快。审判所的人像一台精密的机器,一个城市接一个城市,一个家庭接一个家庭。
石像被销毁,祭坛被拆除,那些被当作神明供奉的恶灵在圣光中化为灰烬。
名单上的名字一个一个被划掉,伊森每到一个地方,看到的都是已经结束的现场。他不再需要动手,只需要看。
最后一个是纽约的松本家。
他到的时候,审判所的人已经走了。
地下室里只剩一堆碎块,被拢在墙角,用白布盖著。他掀开白布,看了一眼。
不是裂口女,是別的东西。一尊猫脸的石像,眼睛是两颗红色的宝石,在黑暗中发著微弱的光。
他伸手碰了一下,那光灭了。石像碎了,化成灰。他站起来,走出那栋房子。
纽约的天灰濛濛的,云压得很低。
他站在门口,看著那条窄街,看了很久。然后转身,走回自己的车。
灰色的本田停在路边,车顶上落了几片树叶。他拉开车门,坐进去,发动引擎。车灯亮起来,照著前面的路。
他要回家了。
开了几个小时,出了纽约,上了高速。天色渐暗,他把车灯打开。
收音机没开,车厢里很安静。
他踩油门,车速提起来。前方的路很长,很直,一直延伸到看不见的地方。
系统界面弹了出来。没有预兆,没有声音,就那么出现在他意识里,像水面浮上来的一行字。
【可穿越】
伊森的手指在方向盘上停了一下。
他看著那行字。车速没减,路还在往前延伸。
他没有立刻选择確认。他刚处理完裂口女的事,刚跑了几十个城市,刚看了几十个地下室里被销毁的石像。
他累了。他想回家。想吃玛莎做的红烧肉,想听莉莉嘰嘰喳喳讲学校里的趣事,想在床上躺一整天什么都不干。
他伸手,把系统界面关了。
那行字消失了。车厢里又恢復了安静。只有引擎的声音和轮胎碾过路面的声音。他踩油门,车速更快了。开了大概十分钟,系统界面又弹出来了。
【可穿越】
伊森的眉头皱了一下。他没见过系统这么执著。
以前它只会提示一次,过了时间就没了。但这次它又回来了。他看著那行字,看了一会儿。然后伸手,再次关掉。他不想去。至少今晚不想。
又开了五分钟。系统界面第三次弹出来。
【可穿越】
伊森的手在方向盘上握紧了。
“行。”他轻声说。
他选择了確认。
黑暗涌上来,裹住他。熟悉的眩晕感,像从很高的地方往下坠。
然后光从脚下亮起来,昏黄的光芒,潮湿的环境,像下雨天的傍晚。
他脚踩到了实地。水泥地,很糙,有裂纹。空气很闷,有一股霉味,混著旧报纸和胶水的味道。
他站在一条走廊里,两边是关著门的房间,门上有號码牌。墙纸发黄起泡,地毯上有一块一块深色的污渍。
走廊尽头有一个人。二十多岁,亚洲面孔,瘦,戴著眼镜,背著一个黑色的相机包。
他站在一扇门前,手里拿著钥匙,正在开门。他的手在抖,钥匙捅了好几次才插进去。门开了,他走进去,没关门。伊森跟上去,站在门口。
房间很小,一张床,一张桌子,一个衣柜。窗户拉著窗帘,透进来的光很暗。那个人把相机包放在桌上,拉开拉链,从里面拿出一个相机。
单眼相机,黑色的,镜头很大。他把相机捧在手里,翻过来看了看,又翻过去。他的手指在抖,嘴唇也在抖。他转过头,看见了伊森。
“你是谁”他的声音很哑,像很久没喝过水。
伊森走进房间,关上门。“路过。你在害怕什么”
那个人的眼睛瞪大了。他看著伊森,又看著手里的相机。他的喉结滚动了一下,然后他把相机放在桌上,往后退了一步。
“你看到了吗”他问。
“看到什么”
“照片里的人。”那个人的声音压得很低,像怕惊动什么,“我拍的照片。每一张都有。是一个人,是同一个。一个女人。长头髮,白裙子。站在画面边缘,看著镜头。她……她在看我。”
伊森走到桌前,拿起那个相机,翻过来打开屏幕。
最近的一张照片是在一个墓地拍的,灰白色的墓碑,阴沉的天空,一个人站在墓碑前面,是眼前这个人。
他的脸很白,眼睛个人影。模糊的,半透明的,长头髮,白裙子。
她的脸朝著镜头的方向,但看不清五官,只有一片模糊的白。
伊森把相机放下,看著那个人。“你什么时候开始看见她的”
“一个月前。我接了一个活,给一个老房子拍照。那房子空了很久,没人住。我在里面拍了十几张,回去整理的时候,发现每一张都有她。我以为是自己看错了,又回去拍了一次。她还在。而且更近了。”
他的声音开始发抖,“后来我开始在別的地方也看见她。不是照片里,是现实里。走在街上,她会站在街对面看著我。在家里,她会站在窗户外面的树底下。我睡觉的时候,她站在床尾。”
他蹲下来,抱著头。“她越来越近了。昨天我拍照的时候,她就站在我身后。我转头,她不见了。但照片里,她的脸是清晰的。”
伊森看著他,看了几秒。然后他蹲下来,和他平视。“她是怎么死的”
那个人抬起头,眼睛红红的。“我不知道。我只是……我只是个拍房子的摄影师。我不认识她。”
伊森站起来,拿起那个相机,翻开相册。一张一张往前翻。墓地,老房子,街道,公园,每一张都有那个女人。
越往前,她越远,越模糊。
翻到最后一张的时候,他停住了。那是在一个房间里拍的,灯光很暗,像地下室。
画面中间是一个女人,长头髮,白裙子,躺在地上。她的眼睛闭著,嘴角有一道暗红色的痕跡。她的手腕上也有,深色的痕跡。
但这不是让他停住的原因。让他停住的是照片角落里的那双脚。
穿著皮鞋,站在她旁边。不是拍照的人自己的脚——那个人正蹲在地上拍照。这双脚是另一个人的。站在她旁边,低著头,看著她的尸体。
伊森把相机举到那个人面前。“这是你拍的”
那个人看了一眼,脸色变了。“这不是我拍的。我没拍过这个。”
“相机是你的。”
“是。但这张照片不是我拍的。我从来没有——”
他停住了,眼睛瞪得很大,“是她。她拍的。她在用我的相机拍照。”
伊森看著那张照片,又看著那个人恐惧的脸。
他把相机放在桌上,没有再看那张照片。
他需要更多的时间来弄清楚这个女人是谁,她为什么缠著这个摄影师,照片角落里那双脚是谁的。
这不是一个能在几分钟內解决的事情。他摘下荆棘王冠,把朗基努斯之枪靠在墙边。
“今晚我住这里。”伊森说,“你睡床。我坐椅子上。明天再说。”
那个人看著他,嘴唇动了一下,想说什么,没说出来。
他点了点头,爬到床上,裹著被子缩成一团。
伊森坐在椅子上,把荆棘王冠放在膝盖上,手按在枪柄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