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的容积单位体系基本沿用前代(如唐、五代)的制度,但在实际应用中形成了更为细致的标准,尤其体现在官方和民间的不同计量需求上。
一、基本容积单位与换算关系
宋朝的容积单位以 “石(dàn)”“斛(hu)”“斗”“升”“合(gě)” 为核心,采用十进制换算:
1石 = 10斛,1斛 = 10斗,1斗 = 10升,1升 = 10合
(注:宋代“石”既是容积单位,也是重量单位,此处仅讨论容积。)
二、“石”与“斛”的争议与统一
- 唐代遗留问题:唐代曾以“斛”为最大容积单位(1斛=10斗),而宋代官方逐渐将“石”定为最高单位,1石 = 10斛(即1石=100斗)。
- 民间简化:民间常将“石”与“斛”混用,甚至出现“1石=5斛”或“1石=1斛”的俗称(如《水浒传》中“三石粮食”可能为泛称),但官方文书严格遵循十进制。
三、“升”的实际容量:官升与市升
宋朝的“升”有官方标准(官升) 与民间通用(市升) 之分,差异较大:
- 官升(太府寺升):
由中央机构“太府寺”制定,用于税收、军粮、官仓等官方场合。根据考古发现(如北宋铜升),1宋官升约合现代10736升(即10736毫升)。
- 依据:北宋李诫《营造法式》记载,1升容量的容器“深一尺,内口径一尺,底径九寸”,经测算与出土文物吻合。
- 市升(民间升):
民间交易中升的容量较小,约为06~08现代升,具体因地区而异(如江南与北方差异)。
四、特殊单位:“勺”“撮”与“龠(yuè)”
更小的单位用于精确计量(如医药、香料):
- 1合 = 10勺,1勺 = 10撮
- 龠:源自古制,1龠=05合(宋代较少使用)。
五、与现代单位的换算参考
- 1宋官石 ≈ 10736现代升(约107升)
- 1宋官斛 ≈ 10736现代升
- 1宋官斗 ≈ 10736现代升
- 1宋官升 ≈ 0现代升(即107毫升,注意此处“升”为十进制下的“升”,与现代“升”定义不同)。
(注:若以民间升计算,1民间升≈06现代升,则1民间斗≈6现代升,1民间石≈60现代升。)
六、历史背景:容积单位的社会影响
- 税收与民生:宋朝“方田均税法”等改革依赖精确容积单位,官升的大小直接影响百姓赋税负担。
- 经济繁荣的体现:单位细分反映宋代商品经济发达,如粮食、酒、盐等大宗商品交易需标准化计量。
总结
宋朝容积单位体系以“石-斛-斗-升-合”为主体,官方与民间标准并行,官升容量大于现代升,民间升则较小。这一体系既继承古制,又因社会需求产生灵活调整,成为研究宋代经济史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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