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篇是慕霄的视角)
(屏幕的光,还在不依不饶地亮着,慈善晚宴的喧哗隔着屏幕传来,主持人用激昂的语调念着“慕霄基金年度杰出贡献奖”的颁奖词。我闭上眼,那光却像针一样扎着眼皮。李辛那个女人,她赢了,赢得彻彻底底,用这种最恶毒、最荒唐的方式。)
公平?呵。
有个读者说对我不公平?说我这个靠自己爬上云端的人,被拉下来不公平?说我这没得到过爱的人,被“一点爱”葬送不公平?
可笑。
这世上,哪有他妈的公平?
我踩着多少人爬上去的,我自己都数不清。血,骨头,眼泪,哀求,那些都是我脚下的台阶。爱?那是什么玩意儿?慕砚山那老东西给我的是控制和利用,那些凑上来的男男女女给我的是恐惧和谄媚,阿鬼他们给我的是忠诚——对权力和暴力的忠诚,不是对我慕霄这个人。
李辛那一点点……或许连“爱”都算不上的东西?那算什么?陷阱上的蜜糖,毒药外的糖衣。是我自己蠢,是我自己……竟然在那一刻,有那么一丝恍惚,以为抓住了一点不一样的东西。结果呢?万劫不复。
美好结局?我想要的美好结局?
(我扯了扯嘴角,锁链冰冷地贴着皮肤。我想要什么?)
回到过去,在我还是个在泥潭里挣扎、谁都敢踩上一脚的野种时,有人能拉我一把,而不是把我推得更深?在我第一次为了活下去、举起拳头时,有人告诉我别那么做?在我用阴谋和鲜血换来第一个地盘、第一次感受到权力的滋味时,有人能给我一个拥抱,说“停下来,这样不对”?
没有。从来没有。
所以,我学会了只信自己,只靠掠夺。我想要的一切,权力、金钱、敬畏、掌控一切的感觉……都是我靠双手,不,是靠拳头、牙齿、阴谋诡计抢来的。云端?那是我用无数人的尸骨垒起来的。冷吗?当然冷。但俯视众生的感觉,真好。
现在你问我想要什么结局?
(我睁开眼,看着屏幕上那些受助者感恩戴德的脸,看着“慕霄基金”那几个字,胃里一阵翻腾。)
我不想看这个。不想看着我的名字像个笑话一样挂在那些廉价的横幅上。不想看着阿鬼那个蠢货对着捐款清单皱眉。不想每天在这华丽的笼子里,像个标本一样被展览我的“堕落”和“救赎”。
如果可能……
(一个疯狂的念头,不受控制地窜出来,带着血腥气和毁灭的快意。)
如果可能,我想要一场大火。烧掉这该死的公寓,烧掉这刺眼的屏幕,烧掉所有关于“慕霄基金”的记录,烧掉“影子”那张和我一模一样的脸,烧掉李辛精心布置的这一切!连同我自己,一起烧成灰!干干净净,什么“转型”,什么“慈善”,什么“赎罪”,都他妈见鬼去!我慕霄,就算死,也要死得像个恶棍,像个枭雄,而不是一个被钉在慈善榜上的小丑!
但那又怎样?烧完了,然后呢?我的名字,还是会被她刻在某个纪念碑的角落,成为她“伟大计划”的一个注脚。真他妈……憋屈。
(我颓然靠回冰冷的墙壁,那股暴戾的火焰在胸腔里左冲右突,找不到出口,最后只剩下无力的灰烬。)
或许……另一个结局?
(另一个更隐秘、更可笑,甚至让我自己都感到羞耻的念头,像水底的毒草,悄悄探出头。)
让我离开这里。不是作为“慕霄”,不是作为暗耀的首脑,甚至不是作为“慕霄基金”的“创始人”。就作为一个……普通人。一个没有过去,没有名字,也没有未来的人。
去一个没有人认识我的地方。海边?山里?沙漠?都行。随便。找个小房子,破点没关系。每天晒晒太阳,看看云,或者就对着墙壁发呆。不用算计谁,也不用被谁算计。不用想着明天要抢谁的地盘,要防着谁的背叛。不用再看到任何跟“慕霄”有关的东西。
就……让我消失。彻底地,安静地,像一粒尘埃一样消失。
可我知道,这不可能。李辛不会允许。她费了这么大劲,不就是为了让我“看着”吗?让我活着感受这一切。消失?太便宜我了。
至于遗憾?
(我嗤笑一声。遗憾?我这种人配有遗憾吗?)
硬要说有的话……
大概就是,没能真正弄明白,李辛那女人,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她做这一切,真的只是为了所谓的“正义”?为了给那些被我害了的人“讨公道”?还是……她本身就享受这种将人玩弄于股掌、尤其是将我这样的人彻底颠覆的过程?
还有……那天晚上,她靠在我怀里,那微微颤抖的睫毛,那句“抱抱”……到底有几分是真,几分是假?哪怕只有万分之一呢?
不,不能再想了。
那点微不足道的、或许根本不存在的“真心”,已经把我坑得够惨了。再去想,就是自取其辱,是嫌自己死得不够透。
(我抬起被镣铐磨出厚茧的手腕,挡住眼前屏幕刺目的光。那些欢声笑语,那些感谢的话语,像无数细小的虫子,钻进我的耳朵,啃噬着我所剩无几的神经。)
算了。
笔给我?让我写结局?
(我扯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
我这种人,能有什么好结局?配有什么好结局?
要么,就在这笼子里,看着“慕霄”这个名字慢慢变成别人茶余饭后的谈资,变成慈善广告上的一个符号,直到我老死,或者疯掉。这是我应得的“果”,李辛说得对。
要么……就让我在某个她松懈的瞬间,找到机会。不是逃跑,那没意义。是结束。用我自己的方式结束。哪怕最后,她还是能把我的死包装成“幡然醒悟”或“畏罪自杀”,用来给她那该死的基金再添一笔“悲情色彩”。
看,连我想要的“结局”,都被她算计得明明白白。
这就是我的故事,我的结局。烂泥里爬出来,鲜血里泡大,好不容易爬到高处,然后被一个更疯、更不按常理出牌的女人,用最讽刺的方式踹下来,再踩上一万只脚,顺便把我的名字拿去做慈善。
公平?去他妈的公平。
我慕霄,认了。
(屏幕的光,终于暗了下去。一天的“简报”结束了。房间重新陷入寂静,只有我手腕上镣铐冰冷的触感,和心脏在胸腔里缓慢、沉重、了无生趣的跳动声。)
就这样吧。
烂人,烂命,烂结局。
挺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