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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嬷归来01
(本故事纯属虚构,请勿对号入座)
再次睁眼,白逐发现自己一身粗衣布裤,正坐在一张有些老旧了的八仙桌旁。
身边从高到矮,一溜儿站了三儿一女,雷人的是,此刻她的手中还抱了一个月科的婴儿,正眨着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一会儿看她,一会儿又看向对面的男子。
那男子一身铁灰色西装,头发梳得一丝不苟,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眼镜,看起来有一股浓浓的书卷气。
至少和原主这身打扮看起来格格不入。
“玉琼,希望你能体谅我的难处,”
男人看着她怀里的女婴,眼里闪过一丝属于父亲的柔光,随即又沉入一种更复杂的、近乎歉意的晦暗里。
“虽然我如今算是学业有成,有幸在北平谋得一个职位,可如今时局不稳,我也还没站稳脚跟,所以暂时不能接你同去,”
他道,随后摸了摸那两个长得最高的男孩的头:
“但我不会逃避身为父亲的责任,这所这趟我可以接走传兴和传林,”
“他们都大了,也该到了上学的年纪,北平那边的教育对他们更好,将来也能谋个前程……”
他还在喋喋不休地说着,那两个男孩儿也将希冀的目光向她投了过来。
白逐却只一言不发。
闭上眼,属于原主的记忆向她翻江倒海而来。
原来她这次是穿进了一首歌里。
确切说,这具身体的原正主是某首后世红遍大江南北的歌中原型,姓林,叫林玉琼。
然而但在这首歌里,原主没有名字,只有一个笼统的称呼:“阿嬷~”
“小时候我常听人说,
裹小脚的那个是困在深山里的阿嬷。
她和阿公是包办的,大字也不识几个......”
“她生了一个又一个,可都被远方的风吹走了~”
“炊烟缓缓飘过,煮饭的柴火把她的腰压弯了,
从黄昏到日落,她掰着手指数日子过,
等远方开来的车,门口的板凳从来没挪过......”
“山那边是什么,
是儿女高楼坐,
把她遗忘在深山里的角落。
河那边是什么,
是娘家的村落,
她里着小脚跨不过那条河~”
“天黑了,
菜也凉了,
她等的人何时能够回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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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歌是原主的孙子周浩仁
这首歌寄托了对阿嬷的思念和愧疚,感动了无数听歌的人,尤其最后还加了一句:
“阿嬷,我回来了~”
听起来是个情深义重的孙子,但现在白逐有了记忆,再对照这首歌,才发现原来关于原主的部分竟然是篡改过的。
歌中说原主大字不识,但事实并非如此。原主生于民国末年,阿爸林胜元是当地有名的大儒,曾在南方某军阀政府中做过教员的。
后来他对政治心灰意冷,这才带着阿母隐居,平时就在村里的小学教书育人。总体来说,林胜元是个通古的人,正因如此,原主才会从小被裹小脚。
但另一方面,林胜元又十分注重原主的教育,所以做为两夫妻的独儿女儿,原主虽然没上过学堂,但学识却是极好的。
刚才和她对话的男子是原主的丈夫周恒志。
周恒志是土生土长的村里人,三代赤贫,家里穷到连双草鞋都买不起,周恒志经常便拖着鼻涕、光着脚去上学。林胜元看他读书颇有天赋,脑子也算灵活,便有意培养,
平时不仅免去各种费用,还掏钱帮他买各种书本和学习材料。后来周恒志因为成绩优秀到县里读书,也是林胜元出钱。
当然,林胜元也不是单纯做好人好事。
为了给独生女儿一个保障,让她将来不至于无依无靠,他给原主和周恒志订了亲,林家一穷二白,对于儿子能攀上这门亲事自然是感激涕零。
在林胜元即将去省里读书这年,林家给两个孩子办了简单的婚礼,住的还是原主家的老宅。
此后周恒志便只在寒暑假时回家,原主相继生下了三个儿子、两个女儿,都是原主和林家一手带大的。不仅如此,因为周家贫穷,人口又多,原主还时不时要去周家看顾一下公婆。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这一年炮声炸响,省城沦陷。林胜元四处奔走无果,郁卒之下吐血而亡,原主的阿母不堪受此打击,很快便跟着去了。
此时家里最大的长子七岁,最小的女儿不到一岁,原主一人带着五个孩子,一下陷入了孤立无援的境地。可恨的是,周家人此时不但不帮一把手,反而每天都来家里搜刮,但凡能吃能用的全都拿走。
原主带着孩子苦苦支撑,终于盼来了周恒志的归来,也就是白逐穿来的这个节点。
上一世,尽管原主舍不得两个儿子,但想着孩子们前程,终究含泪点头应允。
这一别,便是三年。
三年后周恒志又回来一趟,这次接走了大女儿,说北平那边局势稍稳,他已安顿下来,让阿嬷不必挂念,只管带好孩子,等他接她们过去。
这时原主已经心有所感,但她什么也没有说。
为了儿女们的前程,也为了父亲生前的期许,她不想和周恒志撕破脸——只要他还能对孩子们尽到当父亲的责任,她便咽下所有苦楚又何妨。
果然,三年后周恒志再次回来,这次带走了最小的一儿一女,却对她的去留绝口不提。
而让原主第一次感到寒心的,是小儿子和小女儿表现出来的欢天喜地。他们对离开亲生母亲没有一点不舍,脸上全是即使到大城市生活的向往。
她踮着小脚,站在村口目送周恒志的车子离开,那里载着她的儿女和丈夫,载着她最后的亲人。
可他们一眼都没回头看看她这个阿母。
此后,这个盛满原主所有少女和青春岁月的村落,就成了她一个人的坚守。
她期盼着儿女们的来信,只有从那里她才能知道他们过得好不好,现在如何了。可她更期盼周恒志能带着他们回来看她一眼,哪怕只是陪她吃一顿饭也好。
可她一次也没盼来。
偶而的信中更不曾提过一句,想接她去北平一家团聚。
周浩仁在歌中写她迈着小脚跨不过山,越不过河,其实不是。他不知道,原主曾经迈着这双小脚,用阿父留下的银元,千里迢迢去过一次北平,并且按照信中的地址,找到过那栋造型漂亮的二层洋楼。
那时佣人买菜去了,门开着,
她小心翼翼地走近,看到了屋中让她心碎的情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