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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442章 大漠星河诉衷肠,金帐门前故人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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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抚州是出野狐岭后进入的第一座城池,也是大汉疆域最北端的边城。

    城不大,城墙是用黄土夯成的,不高,但异常厚实,四角各有一座了望塔,警惕地望着北方的草原。

    城中汉民与牧民混居,街上的商贩既有穿汉人布衣的,也有穿蒙古皮袍的。连酒招旗都是用汉文和蒙古文两种文字写的,风吹过来时,两面旗子一起翻卷。

    赵志敬三人在城中唯一的官驿歇下。

    抚州地处农牧交界,官驿也比中原粗陋得多,土坯墙、草席铺地,但胜在干净。驿卒用刚晒过的被褥替换了旧铺盖,阳光的味道扑面而来。

    驿丞认得通关文书上的御印,吓得脸色发白,亲自端茶送水。

    被黄蓉笑吟吟地拦住了:“不用麻烦我们,借厨房一用便好。”

    晚膳是黄蓉借驿站的厨房亲手做的。

    一道葱爆羊肉,一道凉拌沙葱,主食是抚州特有的糜子饭。

    她先将羊肉在铁锅上煸至半焦,再加入葱段爆炒。油烟从厨房的小窗飘出来时,整座驿站的杂役都忍不住回头嗅了嗅。

    羊肉是抚州本地的黑头羊,肉质比中原的羊更有嚼劲,配上野葱和沙葱,辛辣中带着草原特有的野性。

    华筝从集市上买了一把新鲜的沙葱回来。

    那沙葱长在草原边缘的沙地里,比中原的韭菜更细更韧,凉拌之后清脆爽口,带着一股极淡的辛香。

    赵志敬吃完一碗糜子饭又添了一碗。

    黄蓉高兴得眼睛都眯成了月牙,一个劲地往他碗里夹菜:“敬哥哥多吃点,这葱爆羊肉我特意多放了你爱吃的野葱~”

    她自己只盛了半碗饭,手却一直忙着替赵志敬夹菜。

    华筝看她忙得不亦乐乎,便默默从皮囊里倒了一碗马奶酒,轻轻推到黄蓉面前。

    又倒了一碗,推到赵志敬面前。

    “慢点吃,别噎着,喝口酒顺顺。”

    黄蓉也不推让,端起来喝了一大口。

    酸得她五官都皱在了一起,却还是咕咚咕咚灌完了。

    然后用袖子一抹嘴,举着空碗对华筝笑:“好像……也没有那么难喝嘛!”

    “这马奶酒,第一口酸,第二口就习惯了。”华筝被她的样子逗笑了,“你这样喝太猛,后劲上来可别怪我没提醒你。”

    她忽然想起自己在皇宫喝第一碗桂花酒时,也是这副傻乎乎的样子。那时候蓉儿在旁边笑她,现在换她笑回去了。

    黄蓉放下碗,忽然凑过来拉住华筝的手,眼睛亮晶晶的:“华筝姐姐,你跟我说实话——你心里紧张不紧张?”

    华筝垂下眼帘,指尖在碗沿上轻轻摩挲了好几圈。

    然后抬头,露出一个温柔又坚定的笑:“紧张。可更多的是期待。”

    她的目光穿过客栈的窗棂,望向北方的夜空。

    “这里有我从未见过的江山,是他给我的。往前走的每一步,都是我自己的选择。有你们在,我什么都不怕。”

    第二日一早,三人从抚州出发,沿土路继续向西北行。

    越往北走,景色越是苍茫。

    路两旁的草场渐渐稀疏,露出黄褐色的沙土。灌木丛也越来越矮,最后彻底被荒漠戈壁取代。

    风从西北方向刮过来,带着细小的沙粒,打在脸上生疼。

    黄蓉用一块湖蓝色的帕子蒙住了半张脸,只露出一双乌溜溜的眼睛在外面转。

    华筝将长袍的兜帽拉起来遮住头脸,又取出三副简易的面巾分给赵志敬和黄蓉。

    “这是草原上骑马必备的,我从中都出发前就备好了。”她细心地帮黄蓉系好面巾,“别让沙子迷了眼睛。”

    午后时分,三人抵达了净州。

    净州是砂井榷场的所在,所谓榷场,便是汉蒙两地的边贸集市。

    这里名义上属于大汉管辖,但街上行走的有一大半是蒙古商人。

    赵志敬三人在榷场外下了马,将马拴在拴马桩上,步行入市。

    榷场里人头攒动,热闹非凡。

    汉商用茶叶、瓷器、绸缎换取蒙古商人的皮毛、药材和良马,讨价还价的声音此起彼伏。

    一个头戴毛帽的蒙古老妇人蹲在路边卖奶豆腐,旁边围了好几个汉人小孩好奇地探头探脑。

    老妇人掰了一小块递给其中一个扎冲天辫的小姑娘,小姑娘迟疑地接过来放进嘴里,眼睛立刻亮了。

    老妇人便笑了起来,又掰了一小块给另一个男孩。

    华筝在一个奶茶摊前停下脚步。

    用流利的蒙古话和摊主交谈了几句。

    摊主是个上了年纪的蒙古妇人,听见华筝一口地道的蒙古话,先是愣了一下,随即热情地招呼她坐下。

    从铁壶里倒了三碗热气腾腾的奶茶。

    华筝将第一碗双手捧着递给赵志敬,第二碗递给黄蓉,最后才自己端起第三碗。

    那奶茶是真正的草原风味——用茶砖熬的浓茶兑上鲜马奶,加了盐和炒米,咸香浓郁,与中原的清茶截然不同。

    黄蓉有了上次的教训,这次只小口地抿。

    出乎她意料的是,这碗奶茶比抚州驿站的马奶酒温和得多。咸味里带着奶香和炒米的焦脆,喝到碗底还有一层软软的奶皮子。

    她放下碗时,上唇沾了一圈白胡子似的奶沫,样子滑稽又可爱。

    赵志敬笑着用拇指替她擦掉。

    黄蓉顺势仰头,在他指尖亲了一下,然后得意地舔了舔嘴角:“嗯,这个奶茶比上次的好喝多了!”

    华筝看着他们,嘴角不自觉地翘起来。

    她忽然用蒙古话低声对摊主说了句什么。

    摊主笑眯眯地点了点头,转身从帐中取了两块刚晒好的奶皮子,用干净的干荷叶包好递过来。

    华筝付了钱,将奶皮子塞进褡裢。

    却不解释,只是轻轻说了句:“给蓉儿当零嘴,这个甜。”

    赵志敬在一旁看马鞍。

    一个蒙古汉子摆了个马具摊,鞍具做得粗犷结实,皮子上还留着烙铁的焦痕。

    赵志敬拿起一副马鞍掂了掂,又翻过来看了看皮底的做工。

    那汉子见他懂行,凑过来用生硬的汉话夸自己的货好。

    赵志敬忽然用蒙古话回了一句。

    把对方惊得嘴巴都合不拢。

    华筝在一旁听见,也愣了一下。

    赵志敬的蒙古话不算流利,但发音很准,是那种在战场上学会的、带着居庸关口音的蒙古话。

    她想起他在居庸关下曾与蒙古大军对垒,想起他为了她,愿意去了解她的语言、她的故乡。

    忽然觉得心里某个地方被轻轻戳了一下,有些酸,又有些暖。

    赵志敬最后买了一副马鞍,又买了一条银饰马鞭。

    马鞭上镶着一颗圆润的绿松石,和他在出关前送她的那条几乎一模一样,只是更新一些。

    他将马鞭递给华筝,声音温柔:“你的旧马鞭用得太久,该换条新的了。”

    华筝接过那条新马鞭,指尖轻轻摩挲着上面温润的绿松石。

    那枚松石在日照下泛出清浅的蓝光,和她辫梢上缀着的那几颗,一模一样。

    他记得她所有的喜好。

    连她旧马鞭上的松石是什么样子,都记得清清楚楚。

    华筝低头,将马鞭别入鞍侧的铜环。

    整个过程没有说一个字。

    只是默默握了握鞭柄上那枚松石,然后松开。

    像是完成了一个只有她自己知道的、甜蜜的仪式。

    离开净州后,三人真正进入了荒漠戈壁。

    这里的景色与之前截然不同——天是无边无际的蓝,地是铺满砂砾的黄,云低得仿佛伸手就能摘到。

    偶尔路过一片枯死的胡杨林,树干扭曲而遒劲,在风沙中站成了千年的姿态。

    驼铃声从远处传来,一队商旅沿着古道缓缓行进,骆驼背上驮着高高的货物,在夕阳下投下长长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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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傍晚,三人在一处沙丘脚下扎营。

    赵志敬捡了些干枯的梭梭柴,点起篝火。

    黄蓉从行囊里取出炊饼和肉干,在火上烤得滋滋作响。

    华筝则用小铜壶煮了一壶奶茶,奶香混着肉香,在空旷的戈壁上飘得很远。

    篝火映红了三个人的脸。

    头顶是璀璨得令人窒息的星河。

    草原上的星星比中原亮得多,银河横亘在天际,像是被人打翻了珍珠匣,碎钻般的星子从天穹的这头,一直洒到那头。

    黄蓉靠在赵志敬肩头,仰着头数星星。

    数到一半,忽然指着头顶那颗最亮的星说:“那一定是我的桃花岛!”

    赵志敬失笑:“那颗是天狼星。”

    “才不是!”黄蓉认真地和他争论起来,腮帮子鼓鼓的,“天狼星明明是那颗偏东的!这颗这么亮这么好看,一定是我的桃花岛。我离岛太久了,给自己在天上认领一颗星星,不过分吧?”

    赵志敬没有反驳,只是收紧了揽在她肩头的手臂。

    黄蓉安静下来,将脸埋在他颈窝。

    过了许久,才闷闷地说了一句:“以后不管走到哪里,敬哥哥你在哪里,蓉儿就在哪里。你要是去天上,我就跟着你去天上。”

    说完便合上眼睛,靠着他,呼吸渐渐平稳。

    华筝坐在赵志敬另一边,望着北方的夜空出神。

    她知道,往北再走几日,便是三河之源。

    再沿怯绿连河往上,就能看见父汗的金帐。

    篝火在她瞳孔中跳动,映出一点极亮的光。

    赵志敬伸出手,将她微微发颤的手,紧紧握在掌中。

    华筝低头,看了看他覆在自己手背上的、温暖有力的手指。

    然后抬头,看向他的侧脸。

    篝火的光在他眉骨下投出深邃的阴影,让他的轮廓显得格外温柔。

    “明天进入三河之源,就是你父汗的领地了。”赵志敬的声音在篝火边,显得格外低沉。

    “嗯。”华筝将头轻轻靠在他肩头。

    沉默了许久,才开口,声音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敬哥哥,你怕不怕?我的哥哥们恨你,恨之入骨。你走进那片草原,他们可能会想杀你。”

    赵志敬没有回答。

    华筝抬起头,看着他的眼睛:“你为什么要来?大汉的皇帝,不需要亲自来。你派一支使团,派几个将军,都可以。为什么一定要自己来?”

    赵志敬低头看她,火光将她的面容映得柔和而温暖。

    “因为那是你的父汗。”他说,“你想见他最后一面。我不亲自来,你便见不到。”

    他顿了顿,伸手将她耳边一缕被夜风吹散的碎发,轻轻别到耳后。

    “而且,我既然要让你当女大汗,总不能让你一个人去面对那群狼。我怎么舍得,让我的华筝受委屈。”

    华筝咬着嘴唇,用力点了点头。

    重新将脸贴回他肩头,眼泪无声地滑落,浸湿了他的衣襟。

    黄蓉不知何时已经从打盹中醒了。

    也不知有没有听见他们的对话。

    只是悄悄翻了个身,将脸埋进他臂弯里。

    在黑暗中无声地笑了笑,然后继续装睡,将他抱得更紧了。

    又走了两日,地势渐渐起伏。

    荒漠戈壁终于被甩在了身后。

    取而代之的,是一望无际的金色草原。

    金黄色的草海在秋风中翻涌如浪,远处有蜿蜒的河流在阳光下闪着碎银般的光。

    几座零星的蒙古包散落在河湾处,像白色的蘑菇点缀在金色地毯上。

    空气里开始飘来牛粪燃烧的气味和羊肉汤的香气。

    那是游牧民族灶火的味道,是故乡的味道。

    三河之源到了。

    这里是蒙古人的发祥地,斡难河、怯绿连河、土兀拉河三条大河的发源地。

    水草丰美,牛羊遍地。远处能看见大群的骏马在草原上奔腾,马蹄声隐隐如雷鸣。

    华筝策马立在最后一道山梁上。

    怔怔地望着眼前这片苍茫大地,热泪顺着脸颊无声地滑下来。

    她离开时,草原还是春天,草刚冒新芽。父汗的大军正在南下,百万铁骑踏过的尘土还没落定。

    如今归来,已是深秋,草已黄透。

    而父汗,已病危。

    她深深吸了一口带着牛粪烟味的空气,那是刻在她骨子里的、草原独有的气息。

    “华筝姐姐。”

    黄蓉策马走到她身边,轻轻揽住她的肩膀,递过一方帕子。

    华筝抹了把眼泪,回头冲她笑了笑,笑容里带着泪,却格外明亮:“走吧,敬哥哥在等我们。”

    三骑马下了山梁,向草原深处驰去。

    马蹄踏过枯黄的草茎,溅起的草屑在秋风中飞扬,消失在金色的草原尽头。

    沿着怯绿连河向上游又走了大半日,终于在黄昏时分,望见了成吉思汗的大斡耳朵。

    那是一片规模宏大的营地,中央金帐巍峨耸立,帐顶的金箔在夕阳下反射出耀眼的光芒。

    四周环绕着数千顶大小帐篷,怯薛军的骑兵在营地外围巡逻,马蹄声整齐而沉重。

    营中篝火星星点点,炊烟袅袅升起,融入了草原深秋的暮色里。

    华筝在距离营地三里外,勒住了马。

    她望着那顶熟悉的金帐,望着帐顶那面绣着九斿白纛的大纛。

    握缰绳的手微微发抖,眼眶中涌起了她压抑了大半程路途的泪水。

    这里是她的家。

    是她的父汗。

    是她长大的地方。

    而她,是以大汉后妃的身份,带着大汉皇帝回来了。

    赵志敬策马跟上来,与她并骑而立。

    伸出手,轻轻覆在她手背上。

    掌心沉稳而温热,给了她无穷的力量。

    黄蓉深吸一口气,策马上前一步,与华筝并骑。

    侧头朝她露出一个狡黠而坚定的笑:“走吧,华筝姐姐。去见你父汗。有我们在,谁也不能欺负你。”

    赵志敬没有说话。

    只是轻轻一夹马腹,率先向那片金帐驰去。

    夕阳在他身后拉出一道长长的影子。

    那道影子落在金色的草原上,像一柄出鞘的剑,正指向草原的心脏。

    华筝深吸一口气,擦去脸上的泪水。

    策马跟上。

    她的白色长袍被风吹得猎猎作响,辫梢的绿松石在夕阳下闪着温柔的光。

    身后,是中都城的方向,是他们共同的家。

    身前,是她的故土。

    是她即将去争夺的汗位。

    是一个草原上,从未有过的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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