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里的洛阳城,雪粒子噼里啪啦砸在瓦片上,冷得能冻掉耳朵。孙儒骑在他那匹青骢马上,裹紧了大氅,眯着眼打量这座据说曾经“天下第一”的东都洛阳。
“这就是他妈的神都?”
他吐出一口白气,用马鞭指着远处露着天的宫殿屋顶——那还是前朝留下的烂摊子,黄巢过去三年了,也没人修。洛阳百姓缩在门板后面,从缝里往外瞅,瞅见这位爷脸上那道从眉梢斜到下巴的刀疤,又赶紧把门闩上。
孙儒翻身下马,靴子踩在积雪上嘎吱作响。他走到一户人家门口,抬脚一踹,门板应声而倒。
屋里传来女人的尖叫和孩子的哭声。
“喊什么?”孙儒站在门口,高大的身影把光全挡住了,“老子又不是来杀人的。”
他身后涌进来十几个兵,开始翻箱倒柜。米缸见底了,翻出两串铜钱,兵头掂了掂,扔给孙儒看。
“将军,就这点。”
孙儒接过来,铜钱在掌心滚了滚,忽然笑了。他蹲下身,对着缩在墙角的老头说:“老头,你们洛阳城,就穷成这样?”
老头牙关打颤,说不出话。
孙儒站起来,把铜钱扔回给兵头:“拿着,买碗热汤喝。”他转身往外走,走到门口又回头,“对了,这破门,回头给你装上。”
——当然没装。
当天晚上,孙儒在洛阳最大的官邸里烤火,脚翘在案几上,底下垫着一本《论语》。副将马敬站在旁边,看着那本书被靴子踩得皱巴巴,嘴角抽了抽。
“将军,咱们真要在洛阳过年?”
“过什么年?”孙儒翻了个身,换了个更舒服的姿势,“这破地方,要啥没啥。宫城塌一半,坊市空的能跑马,老百姓比我们还穷。待着干嘛?喝西北风?”
马敬小心翼翼地说:“那您的意思是……”
孙儒坐起来,火光把他的脸映得忽明忽暗。他沉默了一会儿,忽然问:“你说,长安现在啥样?”
马敬愣了一下:“听说……也差不多了。黄巢烧过一回,各路勤王军进去又抢过几回,现在怕是比洛阳还惨。”
“惨?”孙儒冷笑一声,“惨就对了。”
他站起来,走到窗边,推开窗户。冷风呼地灌进来,吹得火盆里的火星子乱飞。
“老马,你说这天下,凭什么是李家坐?”
马敬不敢接话。
孙儒也不等他回答,自顾自说下去:“他李家凭什么?凭他祖宗能打?凭他祖宗会玩心眼?凭他祖宗有个好爹?那现在呢?现在他李家子孙,有个屁!”
他转过身,看着马敬,眼睛在火光里亮得吓人:“这世道,谁拳头硬谁说了算。我孙儒今天能站在这儿,不是靠祖宗,是靠我手里这把刀。”
马敬下意识地看了一眼孙儒腰间的刀——那把刀跟着孙儒砍了十几年,刀柄都磨得发亮。
“那……咱们接下来打哪儿?”
孙儒重新坐回火边,伸手烤着火,慢悠悠地说:“急什么?先把洛阳搬空。”
接下来的日子,洛阳城遭了殃。
孙儒的兵像蝗虫过境,见门就踹,见人就搜,见东西就拿。粮食、布匹、铜钱、铁器,甚至老百姓家里的锅碗瓢盆,能带走的全部装车,带不走的当场砸烂。
有个兵抢了一坛子腌菜,打开一闻,臭的,气得他把坛子摔在街上,菜汤溅了过路的老太太一身。老太太不敢吭声,弯着腰捡碎瓷片,被那兵一脚踢开。
“老东西,捡什么捡?”
老太太趴在地上,半天爬不起来。
孙儒正好骑马经过,勒住缰绳看了一眼,对那兵说:“踢个老太太,你挺有本事?”
兵吓得脸都白了,扑通跪下。
孙儒没理他,低头对老太太说:“起来,回家去。”
老太太抬起头,浑浊的眼睛盯着孙儒,忽然说了一句:“你也会有老的一天。”
孙儒愣了一下,然后笑了:“老太太,我能活到老的那天再说吧。”
他打马走了,身后是洛阳城此起彼伏的哭喊声和砸门声。
半个月后,洛阳城空了。
孙儒站在城南的高坡上,看着城里的火光冲天而起。那是他下的命令——临走前,把能烧的都烧了。
“将军,真的烧?”马敬最后一次确认。
“烧。”
“那以后咱们要是再打回来……”
“打回来?”孙儒扭头看他,“你以为这天下,以后还是咱们说了算?老马,这世道变得快着呢。今天你能在这儿烧房子,明天说不定就轮到别人烧你的房子。”
马敬不说话了。
火越烧越大,烧透了半边天。孙儒看了一会儿,忽然说:“老马,你说这洛阳城,从周朝就开始建,修了两千多年,这么一把火,是不是挺可惜的?”
马敬不知道该怎么答。
孙儒自己接下去说:“可惜个屁。房子是死的,人是活的。有人的地方,才叫城。没人了,这城就是堆石头。”
他拨转马头,对身后的军队挥了挥手:“走,去下一站。”
大军开拔,马蹄声如雷。孙儒走在最前面,没有再回头看一眼洛阳城。火光映在他背上,把他的影子拉得老长。
“司马光说”
《资治通鉴》第二百五十六卷记载:光启元年春正月,“秦宗权将孙儒掠东都,焚宫室、官寺、民居,大掠而去,城中寂无鸡犬。”李涿《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亦载:“东都经贼焚掠,无孑遗矣。”孙儒此举,彻底毁掉了洛阳作为帝都的最后一丝元气。此前长安已遭黄巢焚掠,至此,隋唐两朝东西二京,尽成废墟。此后历代虽屡有修葺,终不复汉唐旧观。
“作者说”
孙儒烧洛阳这事儿,史书上就一句话。但我总觉得,这句话背后,应该有点别的东西。
他在想什么?烧城的时候,他真的只是单纯地破坏吗?
我觉得不是。
孙儒这个人,出身行伍,没读过几天书,但他不傻。他知道这天下要变天了,知道李家的江山坐不稳了,知道以后是群雄逐鹿、谁狠谁赢的乱世。可他也知道,自己未必是笑到最后的那个人。
所以他才烧。
与其留给别人,不如毁在自己手里。这是一种很原始的占有欲,也是一种很绝望的赌气——我得不到的,谁也别想要。
放在今天,这就叫破罐子破摔。但放在那个年代,这叫识时务。
孙儒后来死得很惨,被杨行密砍了脑袋,脑袋送去给朱温当见面礼。他生前烧过的城、杀过的人,最后都变成了他自己的催命符。可如果让他重来一次,他大概还是会烧。
因为这就是乱世的逻辑:你今天不抢,明天就没得抢;你今天不烧,明天别人烧你的房子。
孙儒只是那个年代无数亡命徒中的一个。他的刀很快,他的心很硬,他的路很短。
但他烧洛阳的那把火,却烧出了中国政治中心东移的必然。
长安毁了,洛阳毁了,汴梁就要起来了。
这就是历史。你以为是人在选择,其实是城在选择。人换了一茬又一茬,城该塌的塌、该起的起,最后剩下来的那个,就成了新的中心。
孙儒不懂这些。他只知道烧。
但烧,有时候也是一种创造。
“本章金句”
烧城的人,未必不知道自己在烧什么;他只是不在乎罢了。
如果你是文中的主人公孙儒,站在洛阳城外看着冲天大火,你会回头看一眼,还是头也不回地走掉?如果是你,你会烧这座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