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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890章 大明:未婚生子合不合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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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亲#”

    “安徽芜湖一小哥去相亲,踏入女方家门,刚给完红包,就碰到另一位相亲男生,抱着花匆匆离开。

    路过他身旁,男生拍了拍小哥肩膀。

    “兄弟,好自为之吧。”

    小哥满脸疑惑。

    直到女方牵着一个小女孩出来。

    小女孩看见男子,直接喊:“爸爸好。”

    男子大惊,看向女子。

    “你结过婚呀?”

    女方是这样回答的:

    “我没结过婚,她是我跟前男友的孩子。”

    “我没结过婚,要真要跟你结婚,也还是头婚,这个你放心。”

    女方觉得自己是头婚,条件比较优越,于是开出以下条件:

    彩礼28.8w,留给自己快结婚的弟弟,一分都不会带回小家庭,并且没有陪嫁。

    除了这些条件,女方又提出为了孩子,婚后每周都要带孩子去前男友家住两天。

    并且因为自己是音乐老师,晚上可能会有应酬,必须由小哥全心全意照顾孩子。

    这一顿小连招,直接把小哥打醒了,瞬间明白了上个兄弟的深意。

    这哪里是来相亲,纯粹就是来当大冤种的。”

    ~~~~~~

    评论区:

    〖小孩还挺有礼貌的。〗

    〖这条约,李鸿章都不敢签。〗

    〖音乐老师,晚上有应酬?〗

    〖可能是开音乐辅导班的吧。〗

    〖有没有可能是夜场?〗

    〖咦,合情合理。〗

    〖她要是结婚,我一定过去瞅瞅。〗

    〖真有冤种会娶她啊?〗

    〖世上的大冤种,还少吗?〗

    〖以为江西老表就够能吃苦了,没想到安徽老表居然和多尔衮坐一桌。〗

    ~~~~~~

    大明,洪武年间。

    太平府,芜湖县。

    老周头气得满脸通红,拐杖狠狠往地上一杵。

    “以后在当涂人、繁昌人面前,咱们芜湖人头都抬不起来了!”

    太平府总共三个县:当涂、芜湖、繁昌。

    虽不像“散装十三太保”离谱,但三县人碰了面,总要互相调侃几句。

    天幕没出现前,比现在、比过去。

    历史资历、文风科举、民风做派、富庶生计,各种维度都要分个高低上下。

    天幕出现后,又多了个比未来。

    所以,老周头觉得脸都丢尽了。

    老李头嘿嘿一笑,揭他老底。

    “不就是大女儿嫁去了当涂,小女儿嫁去了繁昌,这都过去多少年?”

    “外孙都快成婚了,这点事还没忘啊?”

    老周头拿拐杖指着老李头,骂道:“我气是因为这女的做得不对!”

    老李头见他不禁逗,便收了笑,顺着他的话往下说:“确实不对。”

    “话说回来,这未婚生子的娃娃,咋跟着女方呢?”

    在大明,男女双方定下婚书、交付了聘礼,只差办婚礼。

    这时候,双方发生关系或诞下子女,均属未婚先合。

    律法只定性为有伤风化、逾矩失礼。

    处罚以轻惩为主,笞四十或五十。

    实际执行中大多不施刑,允许赎刑。

    官府会督促双方尽快举办正式婚礼,完成明媒正娶的流程,弥补风化上的过失。

    此种情形下所生子女,不论事后是否完婚,都不属于奸生子。

    但双方最终并未正式成婚,子女身份与继承权便低于婚生子,只是远高于奸生子。

    若双方并无婚约,亦未行婚书聘礼之礼,私相苟合者,无论是否诞育子嗣,皆以和奸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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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便事后立刻补订婚书、交付聘礼,甚至举办正式婚礼,依旧按和奸罪论处,最低刑罚为杖八十。

    仅发生关系、未怀孕、无恶劣影响,事后及时补救、非奸所捕获者,可申请赎刑。

    官府为保全两家人的颜面,通常会低调结案,不会额外施加羞辱性惩罚。

    怀孕但尚未生产,仅在极特殊情况下,才有极渺茫的赎刑可能。

    一旦诞下子女,便绝对不可赎刑。

    这样生下来的孩子叫奸生子,继承权只有婚生子的一半,户籍上还得注明“奸生”。

    继承权仅为财产权,地位在婢生子之下。

    婢生子虽地位略逊于妾生子,但在律法上却是正经庶子。

    庶子能入族谱主谱、进祖坟主域,身后牌位也能入祠堂正厅。

    庶子还有爵位承袭、宗祧承继与主祭主持之权,虽然顺位很低,但确实有。

    而这些权力,奸生子统统没有。

    一半的财产继承权,也并非总家产的半数,而是婚生子人头均分后,单人份额的一半。

    ~~

    若双方不做任何补救,地方官为正风化、儆效尤,还会对和奸者枷号示众。

    同时,律法强制要求,私通所生的子女归男方抚养。

    由孩子的亲生父亲承担全部供养责任,女方无需抚养子女。

    所以老李头才纳闷,生子但没成婚,孩子应该跟着男方才对,怎么会跟着女方呢?

    老周头撇撇嘴。

    “后世没有婚约就能睡一张床,娃娃跟着女方有甚稀奇?”

    “那后世未婚生子,要不要注明奸生?”

    “注不注明我不知道,但我知道肯定没继承权。”

    “为啥?”

    “废话!未婚生子都能享有同等继承权,穷人还能找着媳妇吗?”

    老李头嘿嘿一笑,故意抬杠。

    “孔子还是他爹娘野合生的呢,也不耽误人家当圣人啊。”

    老周头一愣,嘴巴张了张,又闭上了。

    换作以前,他一句“圣人岂是你能议论的”,就能把老李头堵回去。

    历朝历代都有人拿孔子父母“野合”一事攻讦儒家,借此诋毁圣人形象。

    儒家为维护孔圣人的名声,形成了两套成熟的应对说辞。

    不讲理版:孔子是圣人。

    讲理版:不合礼仪。

    孔子父母成婚礼数,确实不完备,不合当时的周礼。

    但这不是私通,不是和奸!

    父母的礼仪瑕疵,跟孔子无关。

    孔子的诞生正经且合法,不是奸生子!

    可如今有了天幕,孔圣人都在评论区承认自己是个普通人,还承认了父母的行为确实有礼仪瑕疵。

    你非说不是,这不是扯淡吗?

    而且最近到处都有人在议论未婚生子合不合法、合不合道德。

    贵人在说、穷人在说、男人在说、女人也在说,好像一夜之间冒出来的。

    合不合法,朝廷说了算。

    但合不合道德,就是各有各的理了。

    有拿上古举例的,有拿孔子举例的。

    老周头越琢磨越觉得不对劲,这架势太像引蛇出洞了。

    老李头见他皱眉,凑近了些,压低声音:“你说,最近这讨论孔子出生合不合道德的火,是谁点的?”

    老周头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

    “不是朝廷,就是反贼。”

    “你这不废话嘛!肯定不是朝廷就是反贼,难道会是潜伏在朝廷里的反贼啊?”

    说完,老李头自己先笑了起来。

    老周头愣了愣,随即也跟着哈哈大笑。

    是啊,怎么可能有这么离谱的事。

    有反贼潜伏在朝廷不稀奇,但反贼敢干这种事就很稀奇,谁家反贼这么傻?

    只能说,他们还是想象力不够。

    潜伏在朝廷的反贼,确实不敢干。

    但一个既是朝廷,又是反贼的人,他就敢干。

    朱棣:彼其娘之!你才反贼!你全家都反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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