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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外传—两只鬼、血蝙蝠、狐媚子
    【两只鬼】

    其实,人常常是靠天吃饭的。

    人们也常说:我命由我不由天。

    于是老天一连降下几个荒年,让人们将这句话生生咽回自己的肚子里。

    常氏兄弟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诞生的,老大叫常拿金,老二叫常食肉,他们的名字,也是那个时候人们的共同愿望。

    只可惜,愿望只是个愿望罢了,常拿金拿不到半两黄金,常食肉也吃不到一块肥肉,他们两个和同村的其他人一样,都逐渐瘦成了骷髅。

    然而,有两户人家不属于其他人,一户是那扇朱漆大门后的金家,一户是那官邸衙门严家,他们不但没瘦一分一毫,在这荒年反而是越来越胖了。

    那时候,严藩严大人还只是个地方官,因为他的手里拿着朝廷下发的救济粮,所以他被百姓称作衣食父母。

    只是这个衣食父母的手里,并没有发给穷人的衣食。

    而金家,则是十里八乡有名的财主,既然是财主,手里自然也拿捏着数不清的金银。

    常拿金经常看见,金家的金银被马车拉去严大人的官邸。他从此认为,有了金子就会拥有一切。

    常食肉也总是看见,严府的粮食源源不断地被扛入金财主的豪宅,他闻着酒肉的香气,不自觉地会流出口水。

    常氏兄弟吃着野菜树皮,偶尔也啃啃土,看着来往的金银粮食,终于熬到了过年,也终于再没有什么可吃的了。

    天上飘着雪花,常氏兄弟依偎在金家朱漆大门的门口,闻着大门里飘出的酒肉香气,想象着自己也在那门里,吃着,喝着……

    也许他们就会这样冻死,饿死吧!也许那也是一种幸福呢!

    一个读书人经过,叹着背了一句诗:“唉!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说着,居然向他们走过去。

    常氏兄弟是认得他的,村里一个叫做于文正的书生,他能给予他们什么呢?他自己也是一具骷髅罢了。

    书生确实给不了他们什么,他只有一句话:“‘树挪死,人挪活’,跟我去外面走走吧!”

    常氏兄弟心中的世界就只有他们的乡镇那么大罢了,与其从一个饥饿的地方走到另一个饥饿的地方,还不如在酒肉香气中幸福地死去。

    他们拒绝了他,目送书生的背影消失在远方。

    就在这时,朱漆大门“嘎吱”一声打开了,金家的公子晃晃荡荡地走出来,他胖的就像一个肉球,不过常氏兄弟更多关注的,是他嘴里的鸡腿。

    肉球也看见他们,他晃着手里的鸡腿,说:“学狗叫,学狗叫就给你们吃。”

    常拿金还在犹豫的时候,常食肉已经“汪汪”叫了几声,他如愿以偿地得到了沾满肉球口水的鸡腿。

    仿佛自己特别宝贵的东西被兄弟夺走了一般,常拿金恶狠狠地瞪了常食肉一眼,并暗自发誓再也不会让自己的兄弟夺走自己任何东西,随即也“汪汪”叫了起来。

    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

    兄弟两个仿佛邀功一般,一声比一声叫的欢实,一声比一声叫的响亮。

    随即,肉球拿出一根金链,套在他们脖子上,将他们牵进金家的朱漆大门里……

    肉球名字叫做金贪佛,人们说他救了常氏兄弟的命,就像弥勒佛一般,又因为他简直太胖了,就称呼他“大弥勒”。

    一部分人不这么认为,他们觉得其实常氏兄弟在那时候已经死了,甚至有人说自己看到过他们两人依偎在金家门前的尸体,这些人通常会躲着他们,并暗地里称呼他们为“两只鬼”。

    【血蝙蝠】

    人心中的成见是一座无法搬动的大山。

    “真的没有别的办法了吗?”

    “这是恶鬼附体,若不除之,迟早为祸世间!”

    “唉!”

    ……

    炀灿卧在床上,身体蜷缩着,听着院子外磨刀的声音,绝望的闭上双眼。

    许久,父亲走进了屋子,他头发花白,面容憔悴,手中握着一把锋利的尖刀。

    “灿儿,去吃饭了。”父亲声音中有些憔悴和无力。

    炀灿怯生生地抬起头来,露出一副苍白恐怖的面孔来,让人望之生怯。

    在父亲的指引下,炀灿来到了饭桌前面。

    桌上有两个大碗,一碗放着热气腾腾的鸡汤,另一碗放着新鲜的鸡血。

    “灿儿,吃饭。”

    父亲站在炀灿身后,握着尖刀的手在微微颤抖。

    “爹!”

    炀灿看了看桌上的一碗鲜血,贪婪地舔了舔嘴唇,但还是回头望着父亲,有些难以置信。

    嗜血并非天生,而是从某一天开始,炀灿的身体悄悄发生着变化:面目惨白,双眼血红,指甲疯长,嗜血,尤其是对鲜血,有着近乎变态的渴望。

    人们说:这是恶鬼附体。

    而父亲却只是认为他生病了,带他求医问药,不肯放弃。

    因这份坚持,妻离友散,踽踽独行。然而求医问药无果,天长日久,岁月蹉跎,在希望与失望的不断转换中,父亲终于动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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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父亲还是决定给炀灿一个机会,一个克服本性的机会。

    “吃吧!”父亲手中的尖刀又紧握了一点,不再颤抖。

    炀灿转过头,血红的眼睛死死盯着那一碗新鲜的鸡血,流露出一种近乎疯狂的渴望。

    多年来,父亲一直严格禁止炀灿饮血,每次发现他对鲜血表现出一丝渴望,都会用棍棒痛打他。然而,骨子里的本性难以改变,当鲜血摆在面前,原始的欲望便会疯狂滋长,无法遏制。

    “吃吧!”

    父亲的声音像是恶魔的低语,引诱着一个悲惨的灵魂。而手中的尖刀,随时都会变成真正的屠刀落下。

    炀灿的双手突然落在桌子上,指甲扣动桌面,发出“滋滋”的瘆人声响,仿佛在做着某种艰难的斗争。

    忽的,炀灿的头一撇,端起那一碗真正的鸡汤,咕咚咕咚灌入腹中。

    父亲看到,拿刀的手略微放松了一些,眼中充满希望:他做到了,他做到了。

    然而就在此刻,村民的叫门声传来:“恶鬼附体,若不除之,必将为祸世间!”

    父亲向紧闭的房门走去,他想将儿子刚才的举动告诉村民们,想劝阻他们的行为。

    可当父亲刚刚走到门前时,那破旧的大门却被愤怒的村民撞开了,门板脱落,重重地砸倒父亲,而手中紧握的尖刀,竟阴差阳错地插入父亲的肚腹之中。

    鲜血在流淌。

    望着眼前的一幕,愤怒的村民怔了一怔。

    然而下一刻,他们听到炀灿疯狂的嘶吼,然后就见那个面白如纸的恶鬼附体之人猛扑上去,扑倒了冲在最前头的那个村民,用那奇长的尖锐指甲在他身上胡乱地抓挠着。

    这恐怖的一幕,让围观者心惊肉跳,不敢阻拦。

    村民的伤口不断淌出鲜血,强烈的血腥味不断刺激着炀灿。

    炀灿再也按耐不住,张开嘴巴,向村民的脖子猛咬了过去。

    “灿儿,不要。”父亲在生命的尽头,竭尽全力爆发出最后的呐喊:“不要,伤人。”

    炀灿克服着吸血的本能,停了下来。

    他拖着父亲的尸体离开了这里,围堵的村民被炀灿的模样和行为所恫吓,心生畏惧,未敢阻拦。

    白如妖鬼,嗜血魔煞。

    炀灿,此后被称为血蝠炀灿。

    既然无法融入,那么,就让别人恐惧。

    【狐媚子】

    人们常说:婊子无情,戏子无义。

    胡媚儿从小便在戏班子长大,跟着班主走南闯北,她觉得,戏子反而是最讲义气的。否则,势单力薄的他们,又如何在江湖上立足。

    这一天,唱的是《西厢记》,胡媚儿演的是崔莺莺。

    胡媚儿的眼睛配合着唱词,眉目间传递着纯情,把这个情窦初开的大小姐演的惟妙惟肖。其实,她哪里是在演戏,她的目光时不时望向台下的秀才,那是她的“张生”。

    一曲唱罢,胡媚儿去后台卸妆,在镜子的反光里,她又看见了她的“张生”,就静静站在她的身后。

    胡媚儿赶紧起身,刚想问一声好,两腮已经羞的通红了。

    “媚儿妹妹唱的真好。”她的“张生”,秀才刘晋元夸赞道。

    她更加害羞了,恨不能找个地缝钻进去,她自己也不明白,明明那么喜欢他,这时他就在自己身边,自己反倒是羞得不能言语了。

    她埋着头,轻声软语道:“晋元哥哥过奖了。”

    这是她第一次和梦中的情郎说话,就像崔莺莺在花园与张生相遇一样,干柴和烈火总会熊熊燃烧,郎才女貌又夫复何求呢!胡媚儿很快便和刘晋元相爱了。

    刘晋元赶考的那一天,胡媚儿拿出自己所有的积蓄,她记得他说:“待我金榜题名,许你一生荣华。”

    她说:“媚儿不要荣华富贵,媚儿只要你平安。”

    媚儿送给晋元一方手帕,上面绣着:

    一时一刻常思念,一颦一蹙总关怀。

    一举一动入眸眼,一笑一泪记心田。

    一分一秒似永远,一言一语燕呢喃。

    一针一线缝衣衫,一花一草编花环。

    一点一滴也挂惦,一食一饭亦萦牵。

    一心一意一人恋,一身不能剖两半,一生一世一双人,只羡鸳鸯不羡仙。

    是他写给她的小诗。

    这一天,细雨微斜,燕子低飞,细柳折尽,刚刚送郎去,却复盼郎归。

    谁也不知,这一去,便再无音讯……

    那一天,严藩严大人要招状元爷做自己的乘龙快婿,请戏班子唱戏。

    还是那一曲《西厢》,却让胡媚儿心碎肠断。

    状元爷是谁?新郎官是谁?晋元哥哥,待你金榜题名,早将誓言忘尽,将故人抛弃。

    胡媚儿觉得自己不是《西厢》里的崔莺莺,分明是《铡美案》里的秦香莲。

    她不甘心。

    她冲下戏台,拽着新郎官的胳膊,问道:“晋元哥哥,你不要媚儿了吗?”

    新郎官一把将她推开,呵斥道:“非礼勿动,休得无礼。”

    他不认得自己吗?不,她看着他的眼睛,分明在拼命躲闪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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