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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009章 临行诏谕
    1009 章:临行诏谕(至元四十六年春萧虎赐李衡便宜行事权并许遇反抗召虎卫驰援)(至元四十六年春三月廿五?中都白虎殿 / 李衡中都暂居驿馆 / 虎卫主营地那拉珠尔帐 / 中都南门驿站)

    李衡赴草原统筹的准备已近尾声,但萧虎与耶律楚材复盘 “草原潜在风险” 时发现 —— 诸王对量天尺推广的抵触未消(阿里不哥暗中集结骑士,合丹拖延超限马交收)、部落纠纷处置需即时决断(弘吉剌部与兀良哈部因 “传统草场边界” 互生嫌隙)、汉官与草原吏员协同偶有滞后(遇突发反抗难快速调援)。此时若仍按 “事事奏请中都” 的流程,恐错失处置良机,萧虎遂决定 “赐李衡便宜行事权”,许其 “临机处置实务、遇反抗召虎卫”,为草原统筹装上 “应急阀门”。

    刘七(白虎堂统领)递上最新《诸王动态密报》:阿里不哥部 “近三日增派骑士巡逻草场边界,帐篷数量比上月多二十顶”,细作推测 “或在囤积粮草、集结人手”;合丹部虽承诺交马,却 “以‘马群染病’为由,拖延交马日期”;也速蒙哥部更 “派使者赴各中立部落,游说‘若元廷强量,共拒之’”。刘七道:“诸王在等李大人赴草原后‘抓错处’,若李大人无临机处置权,遇反抗只能奏请,恐给诸王可乘之机。” 萧虎指尖轻叩案几,沉声道:“不能让李衡绑着手脚去草原。”

    李衡从弘吉剌部传回的《实务预判册》中提及:“草原部落多‘认传统、轻文书’,春季草场返青时,易因‘谁先放牧’起纠纷,若需等中都批复,纠纷恐演变为冲突。” 他举例:“去年弘吉剌部与兀良哈部因‘西坡草场’争执,等中都批复用了五日,期间双方已伤三人、死五匹马。” 耶律楚材补充:“草原治理,‘快’是关键 —— 纠纷早处置一日,便少一分激化风险;反抗早平息一刻,便多一分民心稳定。” 这番话,让萧虎更坚定 “赐便宜权” 的决心。

    此前试点中,汉官周彬遇 “阿里不哥部骑士阻丈量”,需 “先报中都、再等虎卫调令”,前后用了三日,丈量进度停滞;克鲁伦河分营虎卫虽距事发地仅半日路程,却因 “无萧虎手令” 不敢擅自驰援。那拉珠尔在《虎卫协同建议》中写道:“虎卫驻草原分营共五处,若李大人能直接调援,响应时间可从三日缩至半日,既能快速控局,又能减少部民恐慌。” 萧虎翻看建议,在 “直接调援” 四字旁画红圈:“军随实务动,才能护实务。”

    耶律楚材取来《元史?世祖本纪》副本,翻至 “至元二十五年,授哈剌哈孙为和林宣慰使,赐便宜行事权,遇边警可调附近万户府军” 条目,道:“前代治边疆,多授官员便宜权 —— 哈剌哈孙凭此权,曾一日内平息乃颜部余党叛乱;今日赐李衡此权,是循大元旧制,名正言顺,诸王也难非议。” 他还取来 “成吉思汗授木华黎‘承制行事’的典故”,“当年木华黎经略中原,大汗授其‘凡所奏请,皆听便宜’,才快速平定中原;今日治草原,亦当如此。”

    萧虎最终定 “两步诏谕计划”:第一步 “定权限范围”(与耶律楚材、李衡、那拉珠尔商议,明确 “便宜行事” 含哪些事、召虎卫需哪些凭证);第二步 “制诏谕文书”(用蒙汉双语书写,加盖元廷玉玺,配 “便宜行事令牌” 与 “虎卫调援符”)。他对下属道:“三日内完成筹备,三月廿八,在白虎殿正式诏谕李衡 —— 要让李衡带着权、带着后盾去草原,更要让诸王知道,李衡的背后,是元廷的全部力量。”

    萧虎赐李衡的 “便宜行事权”,非 “无限之权”,而是基于元代 “边疆实务官授权规范” 的 “有限临机权”—— 既明确 “可做什么”(实务处置、纠纷调解、临时调援),也划定 “不可做什么”(不得更改量天尺标准、不得私增赋税、不得滥杀部民),既贴合草原实务需求,又符合元代 “集权下的分权” 治理逻辑。

    耶律楚材为李衡详解 “便宜行事权” 的元代传统:“大元治边疆,官员权限分‘常权’与‘特权’—— 常权是‘按章办事’(如丈量、烙印),特权便是‘便宜行事’(如临机处置纠纷、调援)。” 他举例:“至元四十年,江南行省平章政事不忽木,因‘浙西水患’获便宜权,可‘先开仓放粮、后奏报中都’,救民数十万;今日李大人的便宜权,是‘实务处置 + 军事调援’,比不忽木的权限更全,因草原比江南更复杂。” 李衡躬身道:“臣懂,此权是为治草原,非为个人。”

    萧虎与李衡商定 “实务便宜权” 三方面:一是 “草场纠纷处置”—— 遇部落因草场争执,李衡可 “先查传统边界(由草原吏员指认)、再按量天尺核算,当场定归属,事后补报中都”;二是 “补贴标准微调”—— 若部落因 “草场贫瘠” 交超限马后缺粮,可 “临时提高补贴一成,从附近驿站调粮,无需等中都批复”;三是 “汉官与草原吏员协同调整”—— 若某队协作效率低,可 “临时调换人员,优先保障丈量进度”。萧虎强调:“实务权,是为了‘不卡壳’,但核心标准(量天尺、印记)不能改 —— 改了,元廷的规矩就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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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召虎卫驰援” 的权限设 “三条件、两凭证”:三条件 ——“诸王骑士武力阻丈量”“部落冲突危及汉官或部民安全”“超限马群强行转移”;两凭证 ——“便宜行事令牌”(萧虎所赐,铜制,刻虎首,柄缠玄色丝带)、“调援文书”(需李衡签字、草原吏员作证,注明 “事发时间、地点、事由”)。那拉珠尔补充:“虎卫分营见令牌 + 文书,便会驰援,事后我再向父亲报备;若仅持令牌无文书,或仅文书无令牌,均不调援 —— 防权限滥用。” 李衡点头:“这般界定,既防掣肘,又防越权,周全。”

    萧虎特意为李衡划定 “三不允”:不允 “更改量天尺功能标准”(一尺量三丈、一印记百匹不得调整);不允 “私增部落赋税或马群限额”(需按中都定的 “每万匹马交粮百石” 执行);不允 “滥杀部民或从犯”(仅首恶可按律处置,从犯需从轻,不得连坐)。他取来 “成吉思汗札撒” 副本,道:“当年大汗定‘不滥杀归顺者’,今日你赴草原,也要守此条 —— 权是用来护民的,不是用来立威的。” 李衡接过札撒,郑重道:“臣若越界,甘受军法。”

    耶律楚材为李衡设计 “便宜权使用记录册”,要求 “每用一次便宜权,需记‘时间、事由、处置方式、参与人、事后补报情况’”,册页需 “李衡签字 + 草原吏员或虎卫将领作证”,每月底交中都核查。他道:“记录不是为了‘查账’,是为了‘明权责’—— 你用权有据,中都便好支持;后续他人赴草原,也可依此册学经验。” 李衡让助手王全准备 “双份记录册”(一份随身、一份留驿站备份),确保 “每一次用权都可追溯”。

    萧虎命 “白虎堂、工部、军牧司” 协同筹备诏谕事宜 —— 文书需 “蒙汉双语、规范严谨”,信物需 “权威醒目、防仿易辨”,流程需 “庄重有序、显元廷威严”,每一步都 “细之又细”,确保 “诏谕既合制度,又显信任”,让李衡赴草原时 “持权有底气,用权有依据”。

    文书由耶律楚材牵头起草,分 “前言、权限、责任、保障” 四部分:前言述 “赐权缘由”(为草原治理、护民安实务);权限列 “实务处置、军事调援” 具体条款;责任明 “李衡需守权限、记记录”;保障写 “中都物资、虎卫协同” 承诺。文书用 “桑皮纸” 书写(耐磨损、防水),蒙汉双语对照,汉文用 “隶书”(庄重),蒙古文用 “回鹘式蒙古文”(元代官方字体)。耶律楚材还让弟子赵良弼 “逐字核对”,确保 “无歧义、无错字”,尤其是 “权限范围” 条款,反复修改五稿才定。

    工部尚书王显亲自监造 “便宜行事令牌”—— 材质选 “草原黄铜”(含锡三成,坚硬耐磨),令牌呈 “虎首形”(长三寸、宽两寸,与量天尺虎首同源,显元廷统一权威),正面刻 “元廷便宜行事” 汉文与蒙古文,背面刻 “至元四十六年春” 及 “萧” 字(萧虎亲验标识);柄长两寸,缠 “玄色丝带”(元代官员信物常用色),丝带末端缝 “小铜铃”(便于携带识别)。李泉还在令牌边缘刻 “暗纹”(细如发丝的虎纹,每月微调一处,防私仿),王显道:“此令牌,既显权威,又防造假,李大人持之,如萧将军亲临。”

    军牧司打造 “虎卫调援符”,分 “符身” 与 “符底”:符身为铜制,刻 “虎卫驰援” 四字,中间有 “凹槽”(可与李衡的令牌嵌合,验证真伪);符底为木制,刻 “五处分营标识”(呼伦贝尔、克鲁伦河、杭爱山、呼伦湖、贝尔湖),李衡调援时,需在符底 “填分营名称、调援人数”。那拉珠尔还在符身刻 “密码纹”(每月由白虎堂告知李衡与各分营,私仿者难知),道:“令牌 + 调援符,双证合一,才能调兵 —— 既防他人冒用,又防李大人误调。”

    白虎殿按 “元代诏谕礼仪” 布置 —— 殿内铺 “红色地毯”(从殿门至龙案),龙案上摆 “诏谕文书、令牌、调援符”,旁置 “成吉思汗札撒” 与《大元通制》副本(显制度依据);殿外立 “元廷大旗”(红底白虎),两侧列 “虎卫仪仗”(六十名虎卫士兵,持戟而立,肃立无声);殿门处设 “礼官”,负责 “引李衡入殿、宣诏谕流程”。萧虎还特意嘱咐:“布置要威严,但别冷硬 —— 要让李衡知,此权是信任,不是压力。”

    萧虎派快马通知 “那拉珠尔、张谦、周彬” 三方:告知那拉珠尔 “李衡调虎卫的凭证与流程”,要求 “各分营做好驰援准备,遇调援需半日响应”;告知张谦 “李衡可临时调驿站物资,需优先供应”;告知周彬 “配合李衡使用便宜权,做好实务记录”。那拉珠尔接通知后,立刻召集各分营将领,演示 “令牌 + 调援符” 的验证方法;张谦则让各驿站 “预留三成物资,专供李衡临时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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