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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007章 汉官遴选
    1007 章:汉官遴选(至元四十六年春前南宋户部主事李衡接命赴蒙古故地统筹实务)(至元四十六年春二月廿?中都白虎殿 / 江南平江府李衡官舍 / 中都驿站 / 蒙古故地边界驿馆)

    量天尺在弘吉剌部试点虽初见成效,但 “汉官与草原吏员协作不畅”“诸王借协调漏洞推诿”“实务纠纷难及时化解” 的问题渐显 —— 汉官周彬在试点报告中提及 “三日内因‘地形系数理解分歧’,丈量进度停滞两次;阿里不哥部借‘无专人统筹’,拖延超限马群收编”。此时萧虎与耶律楚材意识到,需遴选一名 “善政务协调、通实务处置” 的汉官赴草原统筹,而前南宋户部主事李衡,因在江南治理中展现的 “跨群体协调能力”,进入遴选视野。

    周彬的《弘吉剌部试点问题册》详细记载:正月廿八,汉官按 “洼地减两成” 核算可养马数,草原吏员却按 “洼地减一成” 计数,双方争执半日;二月初五,合丹部以 “汉官无统筹权” 为由,拒绝提供马群明细,需快马请示中都后才配合。周彬在中都汇报时直言:“若有专人居中协调,汉官与草原吏员不致分歧,诸王也无借口拖延。” 萧虎翻看报告,在 “协调缺失” 四字旁画红圈:“量天尺是工具,协调是根本,缺了善协调的人,工具再好也难落地。”

    耶律楚材分析 “草原实务需三类协调”:一是 “汉官与草原吏员的专业协调”(量天尺使用、地形系数认定);二是 “汉官与诸王的利益协调”(超限马群收编、补贴发放);三是 “实务纠纷的应急协调”(部落间草场争议、马群计数异议)。他强调:“此人需懂汉地政务、知草原习俗,更要善‘柔化矛盾’—— 诸王抵触硬压不行,汉官与草原吏员分歧强拧也不行,得用协调之术。” 这番话,将遴选标准聚焦 “善协调、通实务”。

    元代平定江南后,常启用 “熟悉汉地政务、善协调地方群体” 的南宋降官(《元史?世祖纪》载至元二十二年 “以南宋故官治江南诸路”),因其 “懂传统政务逻辑、善处理不同群体诉求”。萧虎道:“江南与草原虽异,但协调‘官 - 民’‘中央 - 地方’的逻辑相通,若选一名在江南治绩突出的南宋降官,或能适配草原需求。” 耶律楚材随即让下属调取 “江南降官政绩册”,重点筛选 “有协调实务经验者”。

    政绩册显示,李衡原为南宋户部主事,至元三十八年归元后,任江南平江府 “同知编户事”,三年内处理 “土地纠纷三百余起”“赋税协调五十余次”,尤以 “江南地主与流民的土地划界协调”“地方吏员与中央户部的赋税核算分歧” 着称 —— 至元四十二年,平江府地主侵占流民垦荒田,李衡协调 “地主留六成熟地,流民获四成及粮种补贴”,双方均服;至元四十五年,江南赋税核算时,地方吏员与户部因 “亩产量认定” 争执,李衡按 “实测产量加权平均” 定标准,化解分歧。耶律楚材道:“此人协调经验正是草原所需。”

    萧虎当即决定 “召李衡赴中都面议”,并派快马持 “白虎堂令牌” 赴平江府,要求 “二月底前到中都”;同时让耶律楚材整理 “草原实务资料”(量天尺功能、试点报告、诸王动态),为面试做准备。他对下属道:“若李衡确如政绩册所言,便派他赴草原;若不符,再从备选人中择,但需快 —— 草原丈量不能等。” 快马当日便奔平江府而去,遴选李衡的流程正式启动。

    李衡的协调能力非一日之功 —— 从南宋户部主事到元廷江南同知,他历经 “中央与地方、不同群体、实务纠纷” 的多重协调考验,每一次处置都积累了 “重实证、平衡利益、柔化矛盾” 的经验,这些经验恰为草原统筹所需。

    李衡任户部主事时,负责 “江南六路赋税协调”—— 当时建康府因 “旱灾减产” 请求减赋,户部按 “旧额” 不准,地方官与户部争执不下。李衡亲赴建康府,实地丈量受旱田亩(用南宋官尺量出 “三成田减产五成”),取 “减产田亩加权平均”,奏请 “减赋一成五”,既保户部税收,又解地方困境。时任户部尚书赞他:“不偏听、不固执,凭实证协调,难得。” 这段经历让他养成 “先调研、再协调” 的习惯。

    至元三十八年,李衡任平江府同知,首项任务便是 “江南流民编户”—— 流民因 “无土地凭证” 难入编,地方吏员怕 “多编多担责” 推诿。李衡设计 “三步协调法”:第一步 “实地勘荒”(量出无主荒地两千亩);第二步 “利益平衡”(流民编户后获荒地使用权,需按亩交少量粮);第三步 “吏员激励”(编户超百户的吏员获 “实务能吏” 称号)。三个月编户两千人,无一流民闹事,地方吏员也积极配合。平江府知府汇报:“李衡协调,能让各方都得些好处,自然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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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元四十三年,平江府地主王某强占流民垦荒田,流民聚众抗议,地方吏员调解无果。李衡接手后,先查 “荒地开垦记录”(流民有三年前开垦时的邻里证言),再找王某谈话:“若强占,元廷可罚你粮百石;若退田,流民愿每年交两成收成作补偿。” 王某权衡后同意,流民也获实惠。事后李衡对下属道:“协调不是让一方吃亏,是找‘双方都能接受的平衡点’—— 地主怕罚,流民盼田,补偿便是平衡点。”

    李衡在江南时,发现 “文书不规范” 是协调纠纷的重要原因 —— 地方吏员上报的 “土地册” 缺 “四至边界”,户部核算时易生分歧。他便制定 “江南编户文书规范”,要求 “每块田需标‘四至、亩数、使用者、凭证’”,并推行 “文书双语标注”(汉文与蒙古文),方便元廷核查。这套规范被江南行省推广,减少六成文书类协调纠纷。耶律楚材看到规范后道:“草原文书也需这般规范,李衡懂此道,赴草原可减少汉官与草原吏员的文书分歧。”

    至元四十四年,江南某县吏员因 “编户流程繁琐” 抵触执行,李衡未强压,而是 “简化流程”(将十步编户减为五步)、“现场指导”(带规范文书赴县示范)、“案例讲解”(讲其他县编户后获补贴的例子),吏员逐渐接受。他常说:“抵触多因‘怕麻烦’‘怕吃亏’,化解了这两点,协调便不难。” 这种柔性策略,恰为应对草原诸王抵触所需 —— 诸王怕 “超限吃亏”“流程麻烦”,李衡的经验可借鉴。

    遴选李衡并非仅凭政绩册,萧虎与耶律楚材设计 “三级遴选流程”:先核查政绩真实性,再找下属与民众了解其协调风格,最后当面提问草原实务处置,确保 “选对人、能成事”。每一级都注重 “实证”,避免 “纸上谈兵”,符合元廷治世的务实风格。

    萧虎派白虎堂细作赴平江府,核查李衡的政绩 —— 细作先查 “编户档案”(两千流民编户均有 “四至、凭证”,标注李衡审核签字);再访流民(老流民张阿婆道:“李大人让咱们有了田,还不用多交粮,是好官”);又找地方吏员(吏员王五道:“李大人协调从不说‘必须怎样’,总问‘你们觉得怎样行’,好配合”)。细作还查看 “赋税协调记录”,发现李衡处理的五十余次分歧,均有 “双方签字的协调协议”,无一起反复。细作回报:“政绩属实,协调风格柔中带刚,务实。”

    耶律楚材派弟子赵良弼赴江南,重点评估李衡的 “协调能力维度”:一是 “实证意识”(是否先调研再协调);二是 “利益平衡”(是否让各方有获得感);三是 “应急处置”(遇到突发纠纷怎么应对)。赵良弼找到 “地主王某纠纷” 的参与者,得知李衡 “先查凭证,再提补偿方案,不偏袒任何一方”;还了解到一次 “流民抢粮事件”,李衡 “先放粮安抚,再查粮荒原因,最后协调地主借粮”,三日化解。赵良弼汇报:“李衡协调,重实证、懂平衡、能应急,适合草原复杂情况。”

    二月廿五,李衡抵中都,萧虎与耶律楚材在白虎殿面试,提问均为 “草原实务场景”:一是 “汉官按三丈算,草原吏员按两丈五算,怎么协调?” 李衡答:“先查地形实测记录,若为坡地,按两丈五;若平地,按三丈,用实证说话,不争论;” 二是 “诸王说‘量天尺不准’,拒交超限马,怎么办?” 答:“先让他看量天尺校准记录,再一起复量,若仍拒,提‘主动交马给补贴’,平衡其利益;” 三是 “部民与汉官因粮票争执,怎么处理?” 答:“先查粮票标准,再问双方诉求,若部民缺粮,协调驿站先补,后续核销。” 回答均 “重实证、有方案”,萧虎点头:“懂实务,不是空谈。”

    萧虎让李衡与已赴草原的汉官周彬见面,交流协调经验 —— 周彬道:“草原吏员认‘经验’不认‘规矩’,比如地形,他们凭眼看,不看刻度;” 李衡问:“若他们看错,怎么说?” 周彬答:“之前争过,后来用‘坡度木’测,他们才服。” 李衡道:“往后可把‘坡度木测’写进流程,提前跟他们说‘咱们按老规矩(实测)来’,减少分歧。” 周彬赞:“这法子好,比争对错强。” 萧虎得知后道:“两人能配合,统筹便无虞。”

    萧虎召开 “遴选确认会”,参会者有耶律楚材、李衡、周彬、那拉珠尔(虎卫代表)。萧虎道:“核查政绩实、协调能力强、实务能应对、与周彬能配合,李衡是赴草原统筹的合适人选。” 耶律楚材补充:“李衡的江南协调经验,可转化为草原‘汉官 - 草原吏员 - 诸王’的协调策略,为量天尺推广保驾护航。” 众人无异议,萧虎当场任命李衡为 “蒙古故地汉官统筹使”,负责 “协调汉官实务、对接草原吏员、应对诸王抵触”,即日起赴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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