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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6章 追猎马鹿
    猞猁崽子被网住以后,王谦一枪撂倒,从树上栽下来时已经断了气。

    三人围着尸体检查,那半只残耳上的伤口结了痂,形状像个歪扭的三角。

    "总算解决了。"于子明用树枝拨弄着猞猁爪子,"这玩意儿再大点能撕开野猪肚子。"

    王谦没吭声,利索地剥下皮毛。

    这张皮子虽然小,但毛色光亮,怎么也值个不少钱。

    他特意把残耳部分完整保留——刘大脑袋肯定想看看这个记号。

    回屯路上,王谦绕开大队部,直接把猞猁皮藏进了自家仓房。

    老支书要是知道他们现在已经干死了猞猁崽子,保不准会提前收回五六半。

    "明天接着去鹿沟,目标就是那一次没有打完的马鹿,嘿嘿。"王谦对于子明使了个眼色,"带上大黄。"

    

    第二天天没亮,两人就踩着雪出了屯。

    五六半背在王谦肩上,枪管用破布裹着防霜冻。

    于子明腰里别着侵刀,手里拎着捆绳索——万一打到大家伙,得捆了拖回来。

    "真不去看看刘叔?"于子明哈着白气问。

    王谦摇摇头:"他腿伤着,别让老支书知道咱们又出来了。"

    鹿沟在北山背阴处,是片混交林。

    前些天他们猎的三头马鹿就是在这发现的。

    当时鹿群受惊逃进了深山,现在应该回来了。

    翻过山梁,王谦突然按住了于子明,他的动作迅速而又轻柔,仿佛生怕惊动了什么。

    于子明疑惑地看向王谦,只见他的目光紧紧锁定在前方百米处的林间空地上。

    在那片空地上,七八头马鹿正在悠然自得地啃食着苔藓。

    这些马鹿体型巨大,尤其是那头领头的公鹿,它的角叉如树一般,足足有十二个尖,看上去威风凛凛。

    “打那头大的?”于子明压低声音问道,眼中透露出一丝兴奋。

    王谦眯起眼睛,仔细地估量着与马鹿之间的距离。

    他心里清楚,虽然手中的五六半步枪有效射程有四百米,但在这雪地中,要想追上奔跑的马鹿并非易事。

    马鹿的警觉性非常高,它们每吃几口苔藓,就会抬起头来四处张望,耳朵像雷达一样不停地转动着,任何一点风吹草动都逃不过它们的耳朵。

    王谦观察了一会儿鹿群的动向,心中有了计较。

    他指着东边对于子明说:“你带大黄绕到东边去。”然后又指了指自己所在的位置,“我就在这里守着。等会儿鹿群受惊后,肯定会往西跑,到时候就正好撞到我的枪口上了。”

    于子明心领神会地点点头,他轻轻地牵着大黄,小心翼翼地往东移动,尽量不发出一点声响。

    而王谦则迅速趴在雪窝里,将枪管慢慢架在一截倒木上。

    冰冷的钢铁紧贴着他的脸颊,呼出的白气在准星上凝结成了一层薄薄的霜。

    等待的时间格外漫长。

    鹿群悠闲地觅食,偶尔互相蹭蹭脖子。那头大公鹿始终站在外围,像个尽职的哨兵。

    突然,东边传来大黄的狂吠!鹿群瞬间炸锅,母鹿带着小鹿往西狂奔,公鹿却留在原地,昂首寻找威胁来源。

    好机会!王谦屏住呼吸,准星稳稳套住公鹿的肩胛。就在他要扣扳机时,公鹿猛地转头,竟朝他这个方向冲来!

    "砰!"

    枪声惊飞了树梢的积雪。子弹打在公鹿前蹄边,溅起一团雪雾。这畜生聪明得很,不按常理逃跑,反而直奔枪响处——这是老鹿的经验,知道猎人开完枪要拉栓上弹,有短暂的空当。

    王谦咒骂着拉栓退壳,第二枪仓促射出,只擦破了公鹿的臀部。眼看就要错失良机——

    "砰!"

    又一声枪响从侧翼传来。公鹿一个踉跄,前腿跪地,但立刻又挣扎着站起来,继续狂奔!

    王谦回头,看见于子明站在五十米外的坡上,手里举着弹弓一脸懵逼。刚才那声"枪响"居然是他用炮仗伪装的!

    这一耽搁,公鹿已经冲进密林。王谦顾不得埋怨,撒腿就追。雪地上的血迹时断时续,显示公鹿伤得不轻。

    追了约莫二里地,血迹突然消失了。

    王谦喘着粗气四下寻找,发现一片灌木丛有被碾压的痕迹。他示意大黄上前探查,猎犬刚靠近就狂吠起来。

    扒开灌木,公鹿奄奄一息地躺在里面,腹部有个血洞,还在汩汩冒血。

    见有人来,它挣扎着要起身,鹿角胡乱摆动。

    王谦没有贸然靠近。

    受伤的公鹿能用角挑开狼肚子,临死反扑最危险。

    他退后几步,举枪瞄准公鹿耳后的致命三角区。

    "砰!"

    枪响过后,公鹿终于不再挣扎。

    王谦这才走近,发现它左前腿还有个旧伤——是之前被他们打伤的那头青牤子!难怪这么狡猾。

    "好家伙,得有小三百斤。"于子明赶上来,摸着鹿角感叹。

    两人合力把公鹿拖到空旷处处理。王谦先放了鹿血接在皮囊里——这是大补之物;然后小心地割下鹿茸,虽然已经骨化,但也能入药;最后才剥皮剔骨。

    "谦子,你看这个。"于子明突然指着鹿脖子。

    王谦凑近一看,鹿皮下面有个硬块。剖开后,里面赫然是颗锈迹斑斑的铅弹!看位置,至少埋了有两三年。

    "上次没打死,让它跑了。"王谦摇摇头,"这畜生命真硬。"

    收拾停当,日头已经偏西。

    两人用树枝做了个简易拖架,拉着沉甸甸的鹿肉往回走。

    路上王谦一直琢磨,鹿群里还有几头半大公鹿,角虽没这头漂亮,但皮肉也能卖个好价钱。

    "明天还来不?"于子明问出了他的心思。

    "来。"王谦拍了拍五六半,"这么好的枪,不用白不用。"

    回到屯里,他们照例没声张,把鹿肉藏进地窖,只割了条后腿送给刘大脑袋补身子。

    老猎人躺在炕上,听完他们的讲述,独眼里闪着精光。

    "那鹿群别急着打绝。"他哑着嗓子说,"开春后鹿茸值钱,现在打了可惜。"

    王谦心领神会。

    养着这群鹿,等于有个活期存折。

    眼下最要紧的是用五六半多打些别的猎物,攒钱买自己的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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