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杀人重刑犯,在一个狂风暴雨的雨夜,成功越狱潜逃,等武警发现时,罪犯已经躲藏在30多公里之外的深山老林。
而这一躲藏,就是九年,在这期间,越狱犯持五四手枪,土铳,炸药包,穿越村庄集镇,杀人越货,强奸山民妻女,令人震惊的是,居然还让男主人在外面放哨,事后勒走良家妇女做“压寨夫人”等等,那真是无恶不作,恶行罄竹难书。
据数据统计,恶魔在九年期间,奸污妇女和女孩达100多人,杀40多人,警方数十次追捕无疾而终,后公安部和省厅精选赫赫有名的四大名捕,经过两年的追捕,才将其险捕缉拿归案。
有人一定好奇,此人难道有三头六臂?到底是如何越狱的?是怎么险捕的?带着这些问题,我们一起来探探此案。
歹徒其人
此人名叫周二全,1963 年出生于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县东风镇采拖村,是一名死缓越狱而长期潜逃的悍匪。
那么,此人最初是因为啥而被判死缓?
据资料披露周二全最初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过程如下:
1987 年 10 月 17 日晚,在贵州省威宁县东风镇采拖村(周二全老家), 周二全时年 24 岁,平时在村里就有“横着走”的名声。
当天傍晚,他在同村村民周某某家喝酒,与同桌的周某某(被害人,时年 22 岁)发生口角。
争吵的起因是由一句“你算老几”升级到互相推搡。
之后, 周二全被旁人劝开后回家取出一把杀猪刀(单刃、刃长 28 )返回现场后,趁被害人背对自己,连捅三刀:一刀刺入左胸、一刀刺入右肋、第三刀从左肩胛骨下方刺入胸腔。
被害人当场倒地,失血过多死亡(法医鉴定:失血性休克)。
作案后, 周二全并未逃跑,而是提着血刀在村口骂街,被随后赶来的民兵当场制服。
法院当时认为,“预谋”证据不足,改为“激愤杀人”; 结合“犯罪时尚未年满 25 周岁”“认罪态度较好”,可不立即执行死刑,被判处死缓入监。
1988 年 4 月,周二全被投入“贵州省威宁县第三监狱”服刑,编号 。
威宁县第三监狱现已撤销,原址位于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县城西北约3公里的草海镇鸭子塘片区,是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初在威宁设立的县级中型劳改场所,专门收押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及死缓的暴力型重刑犯。
因1990年3月15日凌晨发生的“周二全越狱案”而一度闻名全国。
该监狱北侧紧邻乌江上游支流洛泽河,河面宽20–40 ,雨季水深可达3 ,形成天然屏障;
西侧不足2 k即为海拔2817 的“贵州屋脊”韭菜坪东麓,山高林密,便于逃犯藏匿;
南侧15 k是威宁县城老汽车站(今凤山大道一带),公路可通云南昭通、宣威,跨省潜逃路线短。
监狱大门外是一条碎石县道,晴天越野车可通行,雨天泥泞不堪;
距滇黔交界(宣威市得禄乡)直线仅45 k,但盘山路需6–7小时;
监管区:三栋“回”字形监舍(砖混+铁栏),每栋三层,每层34间,额定关押1200人;
劳动区设有砖厂1座36门轮窑、采石场距监区1 k、机修车间有翻砂、锻工、木工;
监区有5座岗楼,高9 、每楼重机枪位1挺,墙体为夯土包砖,厚08 ;
内外双层围墙:内墙高45 、顶设“y”形玻璃碎渣,外墙高3 、顶设电网(220 v/05 a);
警犬队8条德牧,夜间巡逻4班倒。
干警约130人,含内看守、外看守、管教、政工;
武警毕节支队威宁中队派驻1个130人满额的连,负责高墙与外围武装警戒。
那么,在如此戒备森严的高墙内,这个家伙是如何逃脱的呢?
那时,劳改犯以“烧砖、采石”为主,因外役点采石场因地形复杂,警戒难度极大——周二全正是利用外役劳动的机会,把钢锯条偷偷埋在回监舍必经之路的砖缝里。
当时监狱内仅有监舍走廊和岗楼有电灯,外围区域靠汽灯、马灯,雨夜能见度不足15 ,为越狱提供了天然掩护。
并且通讯条件短缺,监狱仅有一部50门磁石交换机通往县城公安局,遇突发情况需人工转接,信息至少滞后30分钟以上。
周二全的越狱全过程,是一场持续两年的“地下工程”。
这家伙一进监狱,提前两年就开始踩点与准备。
1988 年,周二全因斗殴杀人被判处死缓,关进贵州威宁县第三监狱。服刑期间,他每天都在计算逃跑路线。
放风时,他蹲在西边墙角,用指甲悄悄抠出砖缝里事先藏好的两截钢锯条,假装无聊地来回比划,其实是在测试栏杆焊点的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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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里回到监舍,他把钢锯条塞进鞋底夹层。
他还用吃饭铝勺在墙上刻出一幅“立体图”:从监舍到放风场、排水沟、围墙、岗楼,再到监狱外 300 米的乌蒙山山脊,连排水沟的走向都标得清清楚楚。
狱友老吴后来回忆,那幅图“像沙盘一样精确”。
周二全在瞅时机。
1990 年 3 月 15 日凌晨,据当地的气象资料:这天夜间,威宁县确实降下倾盆大雨。
当晚的雨幕和雾气极大降低了监狱岗楼的能见度。
哨兵的探照灯被雨幕和雾气遮住,能见度不足十米,周二全知道机会来了:
22:50——监舍熄灯,他用事先藏好的湿布条缠住钢锯,开始锯放风场西北角最后一根铁栏杆,雨声掩盖了“吱吱”的金属摩擦声。
00:40——焊点只剩 3 毫米厚的连皮,他抬膝猛顶,“嘣”一声把铁栏掰成 u 形,刚好容一人钻过。
00:42——他赤脚踩在湿泥上,像猫一样穿过 20 米宽的放风场,滑进墙根的排水沟。
00:45——沟外是 28 米高的围墙,墙头插满碎玻璃。他把监舍拆下的旧蚊帐拧成 6 米长绳,一头系在铁栅,借力翻上墙头。落地时右脚踝“咔”一声扭伤,却顾不上疼,连滚带爬钻进了乌蒙山密林。
整个过程 35 分钟,岗楼哨兵只听见雨声,监狱西北角的电网也没报警。
逃出监狱不到 10 公里,他在一处废弃猎户窝棚里翻出半袋玉米面、一杆生锈的火药枪和一本《民兵训练手册》。
这本小册子后来成了他的“教材”——如何土制火药、如何改装铁砂霰弹。
天亮时,他已消失在 6200 平方公里的喀斯特大山里,警方第一次大规模搜山连他的脚印都没找到。
至此,一个无期徒刑犯人完成了从监舍到山林的“消失”,也为接下来九年血雨腥风的“山大王”生涯拉开了序幕。
今天若前往威宁县城西北3公里的鸭子塘,已看不到高墙电网。
越狱后,他逃往威宁与赫章交界的韭菜坪一带,那里山高林密、地形复杂,成了他长期藏匿和继续作案的根据地…(待续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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