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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千四百四十六章 相互试探
    义庄门口,依旧是一名白役加一名锦衣卫的校尉值守,平时这里其实并没有人值守,大门也紧紧闭着,有人有事进出,只管敲门便可,里边有个老汉负责里里外外的清扫。但是从昨日命案之后,那两具尸体被送到此地,这里便被锦衣卫和官府的两个衙门征用了,平日在这里的老汉甚至都被赶了回去,整个义庄,现在皆由锦衣卫和差役看管。

    见到程煜,本是程煜手下的白役自然是屁颠屁颠迎了下来,那名锦衣卫的校尉也是赶紧向前两步。现在整个锦衣卫所,谁还不知道程煜和他们总旗是表兄弟的关系啊。

    “头儿,您这是又要查验尸体啊。”

    程煜点点头,说:“兄弟们都在街上盘查,我再来看看尸体。”

    “这都看了好几遍了,还能有什么新的线索么?”

    “有时候,尸体上的线索不会立刻显现出来,而是会随着尸体的腐烂以及时间的推移,逐渐的出现一些新的蛛丝马迹。虽然很少见,但多查看总是需要的。唉,也就是老孟头太惫懒,他那个徒弟又不成器,否则这种事,本该是他们仵作盯着的。咱们县太平的久了,我听说其他县里,一旦出现命案,仵作是每隔两个时辰就要检查一遍尸体,以防出现错漏的线索的。”

    白役哪懂这些,倒是那名校尉对此多少有些了解,见状急忙附和道:“程头儿所言极是,我爹爹刚把我送到锦衣卫当差的时候,上边教授我们验尸之根本,就是死后不同时长的尸体会给出不同的线索。我们锦衣卫办案倒是没有专门盯着尸体的人,但我也听说过从百户到小旗验过三道尸,可三日之后又重新在尸体上发现线索的事。”

    听到这些,那名白役才冲着程煜不停拱手,说:“也难怪头儿您这么年轻就成了我们的头儿,您懂的真多。”

    两人把程煜让进了义庄大门,依旧是不便远送,他们还要在门外盯着,程煜也和昨夜一样,背着手朝停放尸体的地方走去。

    远远的,看到一个身穿飞鱼服的中年男子,腰间挎着一柄长约两尺半的刀,程煜知道,这便是本县的另一名小旗,黄平是也。

    之所以从未见过但一眼之下就知道其身份,是因为锦衣卫所挎之刀,虽然在大家口中都被称之为绣春刀,但实际上,他们的佩刀都是按照品级来的。

    严格来说,只有指挥使所佩,才是皇帝御赐的绣春刀,刀长三尺一寸,按照明朝营造尺合现代度量三十二厘米来算,三尺一寸那也是一米出头的长刀了。这种刀,无论是挎在腰上,还是拿在手里,其实都很不便利,彰显身份的作用远大于实际对敌的作用。

    而千户和百户,所佩之刀实际应为雁翅刀,长二尺八,换算成公制也是九十多厘米了,其实也并不十分适合杀敌。虽说百户千户在行动中也需要与敌人交手,但想来他们真的杀敌之时也会换刀,这种雁翅刀应该也是主要用于平日里佩戴。

    至于总旗和小旗,所佩的就是雁翎刀了,长约两尺五寸,长短合适,平日佩戴也没问题,上阵杀敌也是一把好手。

    最低级的校尉,所用的只是两尺左右的短刀,可能是因为校尉基本上都是贴身肉搏,短刀反倒更容易发挥其威力吧。

    更严格一些,小旗本身也应该是校尉的一员,类似于捕头和捕快的关系,所以他们本也该佩戴短刀,而不是雁翎刀。只不过锦衣卫毕竟是独立于官府的特殊机构,小旗毕竟也统领着至少十名手下,时间长了,逐渐的也就向总旗靠拢,挎上了雁翎刀。

    而绣春刀一名,来自于杜甫的一句诗,诗中所写是一名御侍,此人身着绣衣,其中有一句是“绣衣春当霄汉立”,后人将其缩写为绣春二字,说的就是皇帝身边最亲近的人,而锦衣卫是直接听命于皇帝,并且替皇帝监督百官监察天下,是以锦衣卫所用之刀就被民间统称为绣春刀。

    但实际上,只有皇上御赐的才能被称之为绣春刀,而明朝锦衣卫最多的时候达到十几万人,又怎么可能人人都得到一把皇帝御赐的绣春刀呢?

    在这种情况下,程煜当然知道,在塔城,费林及曹正、黄平都是佩的雁翎刀,程煜跟曹正很是熟悉了,对雁翎刀自然也很是熟悉,而其余校尉都是用的比铁尺长不了多少的短刀,自然是一眼就能分辨的出来。

    虽说雁翎刀是整个大明朝最常见的军刀,但在塔城,有资格穿着飞鱼服又挎着雁翎刀的,不过三人而已。另外两个程煜都很熟,眼前这个不是黄平还能是谁。

    程煜快步上前,挥手跟已经朝着他看过来的黄平打招呼。

    “黄旗总?”程煜拱手,尾音微微上挑。“在下是县衙快手程煜。”

    黄平也赶忙拱了拱手,口中却道:“阁下切莫如此称呼,某只是个小旗而已,当不得旗总的称呼。”

    程煜当然知道这一点,在锦衣卫里,一般很少会有人使用旗总这个称呼,毕竟总旗就直接称呼某总旗就可以了。而对于小旗,通常也是直接称呼职位,叫对方某小旗,显得稍微亲近一些,可以称之为某旗头。只有在和对方基本不认识,又无法从佩刀官衣等地方直接确定对方身份时,才会使用旗总这种模棱两可的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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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对方是总旗,掉个个儿也没关系,总旗和旗总基本上算是一码事。

    而如果对方是小旗,那就是抬举对方了,也不算多大的错误,毕竟没有直接称呼对方为总旗,不算太僭越。

    程煜闻言,自然点点头,也不分辨,这算是一种潜规则,对方自谦,你可不能真的就顺势喊对方小旗了,假装没听到忽略过去即可。

    黄平此刻上下打量程煜,又道:“原来你就是本县的捕头程煜之,早就听说过你,只是一直无缘得见,今日你这是为了那两具尸体而来?”

    程煜点了点头,说:“这起案子,当下是由锦衣卫和县衙双方同时负责,我们这边都在挨家挨户的寻访摸排,我便再来看看尸体。”

    “你认得我?”黄平双眼微微一虚。

    程煜摆摆手,笑道:“只是听过黄旗头的大名,也是一直无缘得见,我们这些衙役,比不得你们锦衣卫的老爷,也不敢叨扰。倒是由于昨日的命案的缘故,是以见过了费总旗和曹头儿,见您挎着雁翎刀,自然知道您至少是个小旗,是以就斗胆猜测了您的身份。”

    黄平这才点点头,侧过身子,是以程煜但请自便。

    在程煜经过黄平身边的时候,他又说:“程头儿,听说你们官府那边已经摸清楚了这两名死者的身份?”

    程煜停下脚步,心道我还没试探你呢,你倒是先试探起我来了。

    “呵呵,也不敢说摸清楚了,只是有些猜测。也都是从尸体上瞧出的一些线索,我平日里跟三教九流打交道多一些,边看出了些许端倪。也未必对,但至少是个排查的方向。”

    黄平闻言挑眉:“哦,从尸体上看出来的?”说话间,已经越过了程煜的身旁,竟是直接推开殓房的大门,先行跨了进去。

    程煜自然是紧紧跟上,和黄平一起站在了尸体的旁边。

    黄平显然对尸体丝毫没有惧怕,甚至都没有掩住口鼻,对尸体已经散发出的浓重尸臭也没有半点反应,只一伸手,就把蒙在尸体上的麻布掀了开来。

    饶是程煜作为一个现代人,又已经见过两次这尸体,有了充足的心理准备,在麻布被掀开的时候,还是被那浓郁的尸臭熏得不由自主的捏住了鼻子。

    黄平将这些看在眼里,也不计较,只是指着尸体问:“你说从尸体上看出些端倪,能否为黄某解释解释?”

    程煜点点头,撩起衣襟,捂住口鼻,闷声闷气的说道:“这两具尸体,有一些相同之处……”

    将尸体的异同跟黄平讲述了一遍,程煜自然免不了又要扯到之所以会在昨晚漏夜前来验尸,是因为觉得野狗啃食尸体的状况多有些奇怪,怀疑是凶手故意为之,而凶手这么做,必然是有其原因,凶手不会做画蛇添足之事。

    程煜一边讲述,一边也在细细观察黄平,他发现,黄平看似在认真听讲,但其实也在不断的观察着他,这越发说明黄平有问题了。

    而且,程煜发现,当他讲述尸体的胸口和手臂似乎都有被人为切割过的痕迹,而放入野狗啃食尸体,也正是为了掩盖这些痕迹的过程里,似乎黄平并不十分在意,就仿佛这些他早已知晓一般。尤其是说到这二人之所以被割去部分皮肤,正说明他们有可能是来自于湖广的土夫子时,黄平似乎也没有任何的惊异。

    要么,是黄平曾经因为某个案子跟南方盗门,尤其是土夫子打过交道,要么,就是黄平对这些本就了如指掌。

    反倒是程煜说起自己并非无端生疑,而是想到尸体被野狗啃食或许是人为造成这部分的时候,黄平明显更为关注一些,频频点头,似乎很是赞叹程煜能够想到这些。

    “凶手所为,必有其因,嗯,你这个思路相当之妙。”

    黄平摸了摸下巴,转脸望向程煜,很是认真的说:“程头儿,你这般才干,屈居一县小小捕头不觉得埋没了么?就你这丝丝入扣的分析,怕是入了我锦衣卫,用不了几个案子,你就能跟我平起平坐了。若是机会多一些,保不齐你很快就能爬到总旗乃至百户的位置上。”

    程煜淡淡一笑,摆摆手道:“真要是如黄旗头您所言,那就好了,可我大明升迁之途,又岂是完全按照功劳所得?像是我们这种家中没有任何靠山的,别说我自己这些微末的伎俩,即便是真有才学,也不可能平步青云。我看黄旗头也是胸有沟壑之人,可您这么些年,不也在费总旗麾下不得升迁么?倒不是说费总旗以及他上头的百户不识人,而是您头上没有缺,您就算有天大的才干,也是升不上去的吧。”

    一边说着,程煜又凑到尸体面前,虽然其实并不打算真的再从尸体上寻找线索,可既然来了,又是当着黄平的面,自然还是要装装样子的。

    黄平听了程煜的话,若有所思,但很快说道:“可我却听闻,程头儿您家中在宫里却是有些关系的。虽说我们锦衣卫跟东西厂无关,但宫里有人,锦衣卫这边也不会挡了你的升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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